第廿二章 反对理由之八:预定论和圣经中提到「神愿意万人得救」的经文矛盾

一、「愿意」与「万人」等名词的意义

  也许有人会问:「圣经不是明说:『基督是为万人死』,『为世人死』,『神也愿意万人得救』吗?」,预定论不是与这些经文矛盾吗?保罗在提前二3-4说:「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与我们立场相反的人斩钉截铁地告诉我们:「万人」二字一定是指每一个人)。以西结书卅三11说:「 神断不喜悦恶人死亡,唯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彼后三9则说:「 神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这些经文似乎都足以否定我们的看法。

  其实这些经文只是告诉我们「神的慈爱非常丰富」罢了。神不喜悦他的受造者受苦,正如父亲不喜悦他的儿女受刑罚一样,只是儿女有时候不得不受刑罚。不管神多么愿意拯救所有的人,他并没有颁布谕旨要救所有的人。如果这些经文有「神颁布谕旨要救每个人」,或「神企图要救每个人」的意思,就会与圣经其它部份抵触,因为圣经在别的地方有「神以至高主权治理全宇宙,而他的旨意是遗弃一些人受永刑」的教导。

  「愿意」这个字在圣经、在日常生活,都有不同的用法。有时候表示「决定」、「计划」,有时候表示「喜悦」、「希望」。举例来说,公正的审判官不「愿意」(喜悦、希望)任何人被吊死或下监,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愿意」(决定、计划;宣判、下令)有罪的人要受这样的刑罚。又假设有人为了某种原因「愿意」(决定)砍断自己的手脚、挖出自己的眼珠,但是这绝对不是他「愿意」(喜悦)作的事。希腊文的thelo与boulomai有时译作「决定」,但是有时也可以译作「喜悦」、「希望」,例如耶稣对雅各约翰的母亲说:「你要什么呢?」(太廿21);论到文士说:「他好穿长衣游行。」(路廿46);文士和法利赛人对耶稣说:「夫子,我们愿意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太十二38);保罗说:「我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林前十四19)

  照样,「万人」、「一切」在英文都是all,我们很确定这个字在圣经有不同的意思,有时候显然不是指「每个人」,例如圣经论到施洗约翰说:「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可一5);彼得约翰在圣殿门口医好瘸腿的人以后,「众人为所行的奇事,都归荣耀与神」(徒四21);耶稣告诉他的门徒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路廿一17);保罗被指控为「教训众人糟践百姓和律法并这地方」(徒廿一28)。当耶稣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十二32)时,他绝对不是指「人类中每一个人」,因为历史告诉我们,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被主吸引。他一定没有吸引那些死在异教之地、完全不认识真神的人。耶稣的意思是「各国各方中有一大群人得救」,而这也是我们眼见目睹的。来二9说耶稣「为人人」尝了死味,但是这节的希腊文其实并没有「人」,只有「为每一个」。所以如果真要按字面把这句话解释成「每一个人」,而不是仅限于「真正得救的人」,那么为什么不干脆按字面解释到底,把堕落的天使、甚至连魔鬼、无理性的动物都算进来呢?

  林前十五22可能是阿民念主义者最常引用来反驳加尔文主义的一节圣经了。这段经文说:「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都要复活。」不过这段经文与我们谈的问题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段经文是保罗一篇论复活的著名讲章中的一句话,从上下文可以清楚看出,保罗并不是在说今世肉体的生命,也不是指属灵的生命,而是指复活的生命。20与21节说:「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来,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然后22节才说:「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保罗在这里不是指重生,而是指将来复活时神要赐下的新生命,这在下面23、24两节就清楚了:「但各人是按自己的次序复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他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再后末期到了,......就把国交与父 神。」基督是头一个进入复活生命的人,然后当他来的时候,他的百姓也要进入复活的生命中。然后末期才来到,就是世界的末了,然后要引入天国的全盛之势。保罗要说的是:那时对那些属基督的来说,荣耀的复活生命就成真了。这是可能的,因为基督是他们盟约的领袖与代表,所有他的百姓都要借着他的能力复活,与他同得新生命。这点可以从大家熟知的「人类在亚当里堕落」看得更清楚,因为亚当是全人类盟约的领袖与代表。保罗的意思是:「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所以22节并不是指过去的事,也不是指现在的事,而是指将来的事。所以这段经文和阿民念主义与加尔文主义的论战无关。

  并不是全人类都同样为神所爱、彼此掺杂在一起被基督救赎。约翰颂赞神说:「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 神的祭司」(启一5),这段颂赞显然以「有一群特定的人被拣选、被救赎」为前提,因为他们得救的原因是神的爱,神又是借着基督宝血的功效使他们得救。我们可以从蒙救赎者在羔羊的宝座所唱的歌,更明白「基督为众人死」是什么意思。这首歌是这样的:「他们唱新歌说:『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 神』」(启五9)。这里的「众人」一定是指每一位蒙拣选的人,包括每一个属他的教会、每一位父赐给他的人;而不是泛指每一个人。蒙救赎的群众来自各个阶层,包括各种生活条件的人:有君王与平民,有富人与穷人,有为奴的与自主的,有男人与女人,有年老的与年少的,有犹太人与外邦人,有各国各族的人,有来自东南西北各方的人。

二、福音为犹太人,也同样为外邦人

  有时候圣经用「万人」、「一切」这些字,好让人知道福音不是只给犹太人,而是也给外邦人的。我们看犹太人的历史,会发现除了极少数的例外,大部份时候神确实只把救赎的恩典赐给犹太人。但是犹太人滥用选民的特权,以为在弥赛亚时代还是这样,以致他们总是有独占弥赛亚的心态,其中又以法利赛派的排他主义最为明显,他们称外邦人为狗,认为外邦人不洁净、是俗物,并且认为与外邦人相交是违反律法的行为(约四9;徒十28;十一3)。

  外邦人得救是一个奥秘,在以前的世代没有让人晓得(弗三4-6;西一27),所以彼得会因为传福音给哥尼流而被耶路撒冷教会指责;当彼得提出辩解之后,我们几乎听到那些教会领袖倒抽一口气,惊叹地说:「哦!这样看来, 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十一18)。要明白这是一个多么具有革命性的思想,请看使徒行传十1~十一18。这是当时特别需要强调的真理,也需要用最完全、最强烈的字眼来描述。保罗把他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all men)作见证,意思是「不只对着犹太人,也对着外邦人」(徒廿二15)。「万人」在这里不是指每一个人,而是泛指全人类。

三、「世人(或世界)」这个字有许多不同的意思

  当圣经提到基督的死「不单为我们的罪,也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二2),或是「他来乃是要拯救世界」(约十二47,译注:「普天下人」、「世界」在〈英王雅各译本〉都是world),意思是「基督不仅救赎犹太人,也救赎外邦人」;所谓「世人」、「某个种族的人」(如犹太人、外邦人),都是指整体,并不是指其中的每一个人。施洗约翰说:「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他不是对圣徒上神学课程,而是对罪人传福音。如果他接着就讨论「特定的代赎」,或是其它教义,让罪人听这些只有圣徒才听得懂的东西,就太奇怪了。圣经告诉我们约翰来是要「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相信」(约一7),但是如果要根据这节圣经说约翰的服事能让全人类中每个人都有信基督的机会,就显然不合理了。施洗约翰从来没有向外邦人传福音,他的使命是把基督「显明给以色列人」(约一31),而就这件事来说,来听他教导的犹太人也不是很多。

  「世界」、「世人」、「普天下的人」、「全世界」、「全地的人」在英文都是world,这个字有时候只是表示「世上大部份的人」,例如魔鬼是「迷惑普天下的」、「全地的人都希奇跟从那兽」(启十三3)。如果约壹五19「我们知道我们是属 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是指全世界每一个人说的,那么作者自己以及那些读这封信的人也都在魔鬼手下了,但是他接着又说他们是属神的,那不就前后矛盾了吗?有时候这个字也是指「一小部份的世人」,例如保罗写信给罗马新成立的教会说:「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罗一8),事实上只有基督徒才会称赞他们在基督里的信心,而大部份的世人还不知道在罗马有这样一个教会。所以保罗只是指已经信主的世人,或是指基督的教会,而这其实只是当时全世界中很小一部份的人。

  耶稣降生不久之前,「该撒亚古斯督有旨意下来,叫天下人民(all the world)都报名上册......众人各归各城报名上册」(路二1, 3)。我们知道作者只是指「当时罗马帝国的统辖范围」,而这只是全世界的一小部份。当圣经记载五旬节「有虔诚的犹太人,从天下各国来,住在耶路撒冷」(徒二5)时,作者也只是指「犹太人当时所知道的国家」,就如9-11节所列的而已。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例如保罗说福音「要传与普天下万人听」(西一23),以弗所的女神亚底米是「亚细亚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徒十九27),当约瑟治理埃及的时候,圣经说饥荒「遍满天下」(创四一57)。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说商业界、教育界、政治界,意思也不是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商人、教育家、政治家。我们说某某人「举世闻名」、「誉满全球」,不是说全世界每个人都知道他;说某某汽车「畅销全球」,不是说这种汽车卖给全世界每个人,而是说这种汽车卖给全世界每个愿意付钱买这车子的人;说某某人「桃李满天下」,也不是说全世界每个人都是他的学生。我们要知道圣经是用一般人的日常生活语言写的,我们读的时候也要这样去读,才不会误解圣经作者的意思。

  约翰福音三16说:「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这充分证明「救赎并不是像犹太人所想的,是他们的专利;打开地图来看,救赎不是局限在巴勒斯坦那一小块地方,而是遍及全世界的」。神爱世人,意思是说:「神赐下他的独生爱子成全救赎,不是只为一小群人,而是为全体世人」。这里的「甚至」不只是表达神爱的范围广阔,也是表达神爱的程度强烈──神如此爱世人,爱到一个地步,甚至连人那么坏,他还是赐下他的独生爱子为世人死。常有人夸口说这节圣经根据神的爱遍及每一个人,但是我们实在看不出来这节圣经怎么能证明这件事。这节经文有时还被曲解到一个极端,把神说成是「太爱世人了,以致无法刑罚任何人」,又把神说成是「满了慈悲,以致他不能按严格的公义标准来对待人」。读者如果留心,把这节经文与其它经文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出「世人」这个字是有一点限制的。有一位作者问得好:「神爱法老王吗?(罗九17)。神爱亚玛力人吗?(出十七14)。神爱那他所吩咐要灭绝的迦南人吗?(申廿16)。神爱那他吩咐永不可进入他的会的亚扪人和摩押人吗?(申廿三3)。神爱作恶的人吗?(诗五5)。他爱那遭毁灭的器皿吗?(罗九22)。他爱以扫吗?(罗九13)」

四、整体的考量

  还有人引用「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赛五五1)这类经文反驳我们,但是这些经文与我们的看法并不抵触,因为大部份人的心并不是干渴,而是死亡──死在罪中,没有盼望,甘心作撒但的奴仆,并不饥渴慕义。人拒绝恩典的呼召,不愿意来到基督面前,并不是因为其它的人事物拦阻他们,而是他们自己的问题;除非圣灵赐恩典在他们心中,给他们一颗新心,他们凭自己根本就不能接受基督,也不肯接受基督。这样说来,那些预定得生命的人怎么会有愿意的心呢?原来是神赐给他们愿意的心,激发他们渴望的心(罗十一7-8;九18)。

  没错,圣经说:「凡愿意的都可以来」,但是一个人如果完全笼罩在异教的势力之下,就没有机会听福音,更不可能来了。「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如果没有机会听道,就不会信道,也就不能得救了。即使一个人听过福音,但是如果他内心却还是被另一种欲望辖制,照另一种原则行事,以致恨恶福音,那么他还是不能「来」,他仍然是罪的奴仆,听罪的指挥。假设一栋楼房着火了,如果楼梯还可以通行,楼上的人只要愿意就可以逃命;但是如果那时候人正在熟睡,或是以为火势不严重,不必下楼逃命,那么他就没有下楼的意愿,结果就要葬身火窟了。

  克拉克说:「阿民念主义人士喜欢引用『凡愿意的都可以来』,或是『叫凡信他的......』之类的经文,言下之意好象『相信与决志完全是由人发动的』,并且暗示这样的经文可以证明神并不是以至高主权拣选人。我们的回应是:圣经这种说法并没有错,但只是在描述一个表面的现象,并没有讲到我们要讨论的重点,我们的问题远比这种说法更深入,就是『人怎么会变得愿意?』。如果人愿意,当然就会这样选择了,但是人的罪性原本是违逆神的,必须被制作成愿意转向神,然后才能愿意到神面前,就近基督;而神是借着他的话、他的恩典、他的灵,或是以至高主权直接介入,才使人从『悖逆』变成『愿意』的」(注一)。严格来说,神并不是毫无分别地将这救恩赐给全人类,而是将这救恩特别赐给一批他所拣选的人,其余的人只是顺便听到而已。

  如果按照阿民念主义解释提前二4「 神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那么只有两个可能:一、神也有失望的时候;二、每个人都得救,没有一个灭亡。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把神说成「也有失望的时候」,那么就与圣经在别的地方教导「神有至高主权」的经文矛盾,但是神确实在历世历代都有至高主权,从来没有改变。

  我们可以确定「神如果没有提供作某件事的方法,就代表神根本没有打算要作成那件事」。这样的看法早在奥古斯丁的时代就提出来了,当时也有人以同样的理由反对,奥氏回答得好:「我们的主曾经叹息,表示愿意『聚集耶路撒冷的儿女,好象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他们不愿意』。我们能因为这样就说:『神的旨意被一些软弱的人打败,以致全能的神不能作他想作、他要作的事』吗?如果这种说法正确,我们要怎么解释神「无所不能,甚至可以在天上地下行他所喜悦之事」呢?何况有谁会那么不讲理,说『神不能将他喜悦的人,在他喜悦的时候,按他喜悦的方式,将那人心中的恶念转为善』呢?神这样作,是他的怜悯;神不这样作,是他的公义。」

  我们觉得提前二4这类的经文最好不要把它当成是指每一个人,而把它当成是指「神有恩慈,不喜悦他的受造者受苦而死」这个普遍的真理。我们还可以注意,如果我们认为这类提到「一切」、「万人」的经文是指福音,并且照阿民念主义者的意思尽量广泛应用,就会证明出普救主义了,但是普救主义不合乎圣经,而阿民念主义者自己也不主张普救主义。

  我们在第十二章讨论「限定的代赎」曾经说过:从某个角度来看,基督确实是为全人类而死,不分年龄、国籍、性格、环境。全人类都在亚当里堕落了,而且从整体来看,全人类也在基督里得救赎了。罪影响了全人类,但是基督的救赎使罪的刑罚没有立刻执行,也使全人类得到许多外在的祝福,这些祝福虽然不能存到永远,但是有了这些祝福,福音才有办法传给万民。大家都认为这些祝福是基督救赎的结果,适用于全人类,但是这并不代表基督是以一律平等的精神为每个人而死,也不代表基督对每个人都有相同的计划。

  圣经有些地方如果从经文本身来看,确实好象暗示阿民念主义才正确,可是这样一来,圣经就变成一大堆矛盾的组合了,因为圣经也在别的地方教导「预定」、「全然无能为力」、「拣选」、「圣徒永蒙保守」等教义,除非胡诌乱编,否则根本没有办法与阿民念主义协调。既然这样,我们只能在这里用「圣经的类比」(analogy of Scripture)来决定圣经作者的意思。「圣经的类比」基本概念是:圣经既然是神的话,一定不会自相矛盾;如果我们发现某段经文可以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与圣经其它部份相合,第二种解释与圣经其它部份矛盾,我们就一定要采取第一种解释,因为「意义比较隐晦的经文,必须遵照意义比较明显的经文来解释,不可反其道而行」已经是公认的解经原则了。我们已经说过,阿民念主义者引用的经文虽然乍看也有几分道理,但是我们也能把这些经文解释成符合加尔文主义的意思。既然我们看到许多支持加尔文主义的经文,却看不到一段真正支持阿民念主义的经文(那些也能解释成符合加尔文主义的经文不算),我们就毫不犹豫要说:「加尔文主义是符合圣经真正要教导的教义系统」。

  圣经提过真正的普救主义,就是「全世界都要基督化,属灵的邪恶势力要完全溃败」。这当然不是说每个人都要得救,因为许多人确实灭亡了。在今天这个「救赎还没有达到最完满境界的时候」,在「个人得救」的事上,许多人没有好好把握服事基督的机会,又有许多人还在犯罪;照样,在「全世界得救」的事上也是如此。确实有不少人失丧了,但是救恩是一段过程,到最后将要大大得胜,我们还要亲眼看见「全世界都得救」的壮观画面。华腓德博士有段话用在这里很合适:「整体而言,人类达到了他受造的目标,罪没有把人类从神手里夺去;神原本创造人的首要目标达成了;人类虽然在罪中堕落,但是借着基督的救赎被恢复,可以来到神面前,达成他原本受造的目标。」(注二)

  阿民念主义提出的普救主义是赝品,充其量也不过是指「每个人都有机会得救」。加尔文主义提出的「普救主义」才是正牌,意思是指「全人类万族万民当中所有神的选民都要得救」。加尔文主义所强调的「神凭至高主权拣选」(Sovereign Election)与「有效之恩召」(Efficacious Grace)的教义,才能使人满怀信心,展望未来,期待见到一个被救赎的世界。

 


  (注一) Clark, Syllabus of Systematic Theology, p.208.

  (注二) B. B. Warfield, The Plan of Salvation, p.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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