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一章 反对理由之七:预定论使我们向未蒙拣选的人传福音只是装腔作势

一、这反对理由同样适用于神的预知

  我们传福音给人,虽然许多人没有任何理由就是不肯接受,也有许多人有自己的理由不能接受,但是我们传福音给他们绝对是出于真诚,不是装腔作势。有时候阿民念主义强烈反对预定论的理由是「如果预定论是真的,那么传福音给未蒙拣选的人就只是装腔作势」。我们的回答应该提到「这理由同样适用于神的预知」才算完整。我们可以对阿民念主义者说:「你们反对神预定,却承认神预知,那么你们传福音给那些神预知会藐视救恩、遗弃救恩的人,请问这是不是也算装腔作势呢?尤其他们拒绝救恩会使他们罪加一等,这不是更糟糕吗?」。阿民念主义承认神预知谁要接受福音、谁要拒绝福音,但是他们知道传福音给万人是神的吩咐,他们也不觉得他们这样作是装腔作势。

  不过不管是神的预定,还是神的预知,人有这样的困惑都是因为这种事本来就超过人所能测度;人的知识有限,不能领会神作事的法则,只能主观臆测神的奥秘,而这样的臆测本来就很容易产生困惑。我们确知审判全地的主必行公义,尽管我们软弱的理性不能一直跟得上神的道路,我们仍然信靠神。我们确知每个愿意来到神面前的人,他都已经为他们有丰富的预备,每位真心接受福音的人都必定得救。基督曾经亲自讲过一个比喻,描写神怎样爱他自己的儿女。这比喻说到一位父亲望见浪子归来,相离还远,就急忙跑上前去,连连亲嘴。这位父亲怎样欢迎这个浪子,神也同样愿意欢迎每个浪子。

二、我们传福音是出于至诚

  神吩咐摩西召集以色列众长老到法老那里去,要法老让他们走三天的路程,去旷野向神献祭。但是神在下一节说:「我知道虽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们去」(出三18-19)。如果神要人爱他(路十27)、要人完全(太五48),并不代表神虚情假意,那么他吩咐人悔改信福音,自然也可以出于真诚。一个人可以知道他所邀请的人会拒绝赴宴,他仍然可以诚恳邀请。一位父亲如果知道他的孩子正要作一件错事,就会情不自禁告诉他怎样作才对;父亲的警告与劝导绝对出于真诚,孩子如果不听,那是孩子的问题。

  也许还有人会争辩说:「神应该不只邀请人接受福音,还用特别的影响力吸引人接受福音,才算有诚意;如果神只是把救恩摆在一个有自由选择权、有道德责任的人面前,却任凭他接受或拒绝救恩,这还不算有诚意」。我们的回答是:「假设一国发生内战,通常内战一结束,胜方的将领就会告诉败方的全体将士『只要放下武器回家,今后和平相处,过去的恩怨就一笔勾消』。尽管胜方知道败方有些人怨气未消,面子又挂不住,很可能会拒绝他们的提议,但是他们这样提议,仍然是出于一片至诚。即使他们有能力迫使对方接受他们的提议,也不要笨到用这种能力来证明他们的诚意。他们不勉强对方接受他们的提议,并不代表他们缺乏诚意。」

  又假设有一艘船载满旅客,不幸在靠近岸边时沉没了。有人从附近的港口雇了一艘船去搭救他的家人。这艘船刚好够大,能容纳那艘船所有的旅客,他就邀请每位旅客都到他的船上避难,不过他也知道,不是每位旅客都会接受他的邀请,有些旅客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处境危险,有些旅客曾经与他结怨,有些旅客有其它的理由,以致不肯上他的船,可是这丝毫不影响他邀请的诚意。「假设某甲的妻儿与其他人一同被绑架,而绑匪规定甲不能单独赎他的妻儿,必须付足所有人质的赎金,他的妻儿才可以和别人一同被释放;甲因为爱他的妻儿,答应了这个条件。所以尽管这笔赎金特别是要救甲的妻儿,但是每个人质都会因为这笔赎金而被赎回」;我们又可以假设「某乙摆设宴席,邀请他的朋友赴宴,但是因为预备的太丰盛了,就大开恩宴之门,每个人只要愿意,都可以来饱尝一顿。照加尔文主义的说法,神的救赎就是这样,因为神特爱他的子民,为要使他们得救,就差遣他的爱子来到世上,成全救恩,而且这救恩的功效大到一个地步,一切愿意接受这救恩的人都能得救。」(注一)

  福音已经摆在全体人类面前了,为什么有些人不能接受它、享受它呢?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人的罪性。他们如果有心寻求神,路上并没有绊脚石。福音的呼召句句都真实,不是唱高调,也不是说教,而是切合每个人的状况;每个人只要悔改、相信,这救恩就白白赐给他们了,并没有外力迫使他们拒绝。选民接受了这救恩,未蒙拣选的人如果愿意也可以接受,至于他们为什么不接受,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们自己的本性。查理•赫治说:「根据加尔文主义的教导,未蒙拣选的人并不是输在起跑点,他们其实拥有各种得救的有利条件与机会。其它教义体系认为『这些条件与机会是赐给全体人类的,不分选民或非选民』;加尔文主义则认为『这个救恩的计划适合全人类,也足以拯救全人类,并且白白赐下,可以让全人类接受;但是在神奥秘的旨意里,他要这计划产生的效果正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他有意施恩给他自己的百姓,但是他也始终把救恩的好处赐给凡愿意接受的人』。这是神的奥秘,我们只能说这么多,反对加尔文主义的人如果还要我们多说什么,我们也办不到了。」(注二)

  神在他奥秘的旨意里,并没有安排每个人都要接受福音,阿民念主义不同意这种说法,但是圣经说神就是这样作的。神吩咐摩西关于法老的事,我们前面已经提过了。神差遣以赛亚向犹太人传道,并且在赛一18-19将他的恩典摆在犹太人面前,犹太人如果选择接受,就可以得赦免、被洁净。但是当以赛亚在赛六9-13看到那荣耀的异象,也被神正式任命之后,神马上就告诉他,他所传讲的道必定会使他的同胞心中刚硬,以色列家几乎全体灭亡。以西结被差遣向以色列家说话,但是神也事先告诉他,百姓不会听他的话(结三4-11)。太廿三33-37也有同样的教导。这些经文让我们看到,神宣告他要作一些事,而这些事正是阿民念主义者说他一定不会作的。因此这里讨论加尔文主义者向未蒙拣选的人传福音是不是装腔作势,问题不在加尔文主义者把神的计划讲错了,而是阿民念主义者自己的假设有问题。

  拣选的谕旨是一个奥秘,传福音的人并不知道谁是选民、谁不是选民,所以不可能只向选民传福音。他的责任就是传讲福音,对每个听福音的人都存着盼望,为他们祷告。他为了传福音给选民,就得把福音传给每个人。圣经的吩咐很清楚,就是福音要传给万民,即使选民也必须先听福音,然后才能相信接受(罗十13-17)。不过留心的读者就能看出,严格来说,福音只是针对那些「疲乏的人」、「饥渴的人」、「愿意的人」、「劳苦担重担的人」,而不是针对那些不觉得自己有需要、也不愿意被改变的人。尽管福音的信息是对众人传讲,但是神在传讲的过程中拣选人,向他们说话,圣灵也在人心中作见证,叫他们知道神拣选了他们,选民就这样接受了福音,认定这是神应许的救恩;但是对未蒙拣选的人来说,福音是愚拙的,或者对那些良心还没有麻痹的人来说,福音是定罪他们的审判。

  通常未蒙拣选的人不关心救恩,也不羡慕选民有得救的盼望,反倒冷嘲热讽,不遗余力。不过既然传福音的人不知道听众中谁是选民,他通常不知道谁听了福音得救,谁听了福音受审。选民中有许多软弱,而「装作光明的天使」、「在外表作好事说好话」又是恶者的拿手好戏,所以传福音的人也常常不确定他传讲会带出什么效果。传福音的效果并不在传道人的手中,而是在神的手中;我们常常看到一篇讲道看似一塌糊涂,但是一旦蒙圣灵帮助,就变得强而有力,大有功效。

  尽管我们可以确定未蒙拣选的人不会归向神,也不会为罪悔改,更活不出好行为,但是他们仍然有责任要归向神,为罪悔改,活出好行为。他们虽然是堕落的族类,但仍然是有自由选择权的受造者,也是有道德责任的受造者,要为他们的品格言行负责,所以神吩咐他们悔改,一点都没有矛盾。对神来说,如果神不吩咐人悔改,反倒是放弃了他律法的要求。我们常听见一种说法:「如果一个人自己能力不够,以致不能作某件事,那么这个人就没有义务要去作这那件事」,但是这种说法用在这里并不正确,因为人在这些事上能力不够,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人类受造原本正直,人却自甘堕落,陷在罪中,所以他还是有责任要活出好行为;这就好象一个人为了逃避兵役故意挖眼断手一样,到头来还是不能免除服兵役的责任。如果「没有能力就没有责任」这种说法正确,那么撒但既然本质就已经败坏了,是不是也就没有行善的义务呢?它与神为敌,也与人为敌,显出狂暴,是不是也不算有罪呢?如果这种说法正确,全体罪人就都要被高举到道德律之上了。

  最后我们还可以补充一点:我们即使对未蒙拣选的人传福音,也不是完全白费力气,因为福音在他们身上仍然会产生一股力量,这力量虽然不足以使他们悔改,但是还是可以掌管他们、引领他们,使他们不会犯更多罪。

 


  (注一) Charles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 II, p.556.

  (注二) 同上,p.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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