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课

76问:第九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九条诫命是:你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77问:第九条诫命是吩咐我们作什么?

答:第九条诫命吩咐我们与人交往,总要诚实,又要保守自己,和别人的名声,若作见证,更当如此。

78问:第九条诫命禁止我们作什么?

答:第九条诫命禁止我们作一切不合乎真理的事,并一切损害自己和别人名誉的事。

①出二十16。

②各人与邻舍说话诚实(亚八16)。

③存着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彼前三16)。

④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约参十二)

⑤诚实见证人,不说谎话(箴十四5)。

⑥他们用舌头弄诡诈(罗三13)。

⑦我断不以你们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为不正(伯二十七5)。

⑧他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诗十五3)。

圣经里的神乃是真理之神,祂在诗篇卅一篇5里被称为“诚实的神”,神是不能说谎(多一2)因为我们是有责任要完全,就象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故此就要时常说诚实话。使徒约翰曾说:“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约壹二21),没有任何谎言是与真理的神有关的!因为这不是出于神,乃是出于撒但——那说谎人之父(约八44)。

但什么是真理?这是彼拉多的问题,这问题自从亚当犯罪后就被人重复又重复地问,神创造人时,是叫人随着祂来思想,只要人能接受神的话和听从祂的命令,人就能知晓真理并单单只说真理。但当魔鬼欺骗了人类之后,人类开始去寻找一种出于他自己的审判标准、真理。因此他成了撒但谎言下的受害者,他再也不能说真理了。就如耶稣曾对那些不信之犹太人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说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八44)从这里可看见,真理就是那顺着神心意的道理,而只有那被重生了的人——那悔改而又相信的人——才能再学习去说真理。耶稣是道路、真理与生命。而只有当我们与祂联合之时我们才能真正地认识真理。这不是说一个信主之人,在他信的那一刻便能达到完全认识和顺从真理的地步,没有任何信徒在他一生之内能完全达到真理的境界;但他却实在是认识真理,且一步一步地向着真理迈进,使他能更接近完全的地步。

当我们要讲论真理时,有两件事是最基本的:(1)我们所讲论的必须是我们心中所确信的,我们若不相信自己所讲论的,就不能算是一个属乎真理的人。(2)另一方面我们所讲论的亦必须是根据事实的。我们所说的若与事实不符,就不能算是为真理说话。这即是说,我们不能单单接受别人的说话,便以这些为真理去传讲。基于这理由,圣经禁止我们随随便便的说闲话。“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利十九16)敬虔人“不随伙毁谤邻里。”(诗十五3)他不随便相信他所听到的事,特别是关于一个人的坏话,而在他告诉别人之前,他亦会考证他所说的是真是假。

但我们是否需要在任何时间,任何环境下都说真理呢?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容许合理的瞒骗呢?有些人认为在某些情况下说谎是对的。

 (1)故此有人说些所谓“善意的谎言(white lie),这就成了虚假的礼貌和奉承。人们不是说真实的话,而是说别人喜欢听的话,他们说:“你真是英俊”,“你的歌喉真是甜美”,而事实却不是这样。基本上他们的理由是这些“谎言”并不伤害人,反而更能令人高兴,故此这些“谎言”是无害的。但圣经说:“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约壹二21),又说:“凡油滑的嘴唇,和夸大的舌头,耶和华必要剪除”(诗十二3)。

(2)又有人以为便利的说谎(lies of convenience)是无害的,故此当有人挂电话找我们,而我们又不想与他谈话时,为了避免不愉快的感受,我们便说:“告诉他我不在家”,我们会觉得自己是合理的,因为若非这样,我们便可能会因和那人倾谈而蒙受更大损失,甚或引致种种争辩。但圣经教训我们不可用不正当的方法去令到一些事物发生,甚至是善的事物;圣经亦不许我们为着要避免将来临到的恶事而行了违背神律法的行为(罗三8)。

(3)最为大多数人所接纳的要算是为需要而说的谎言了(lie of necessity),他们以为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必须说谎,甚至有认为圣经中亦有类似例子:亚伯拉罕岂非以说谎保存他的性命吗?(创十二13—19;二十2、5、12)收生婆岂非又曾对埃及王说谎吗?(出二19—20)故此有人认为在战争、危难之时我们可以说谎,但这论调并不令人信服;亚伯拉罕亦曾犯奸淫,这不能说我们也可犯奸淫。如果我们要证明说谎在某些情况下是合理的,我们不单只要证明亚伯拉罕曾说谎,更要证明他是在神的准许下说谎的,但我们却找不到这样的证据。我们只能证明在非常时期,神允许我们保留、隐瞒部分的真实而不向敌人显露;从神对撒母耳的命令中我们知道这事(撒上十六1—5):神命令撒母耳去做两件事,但当王问他要做什么事时,神教导撒母耳告诉王他所做的两件事中的一件,而保留了另一件。所以他告诉王那说出来不会导致损害的部分事实,而保留了说出来会导致损害的那部分事实。但请注意:神并非允许他去说谎。这只是说:神已向我们表示了,恶人没有权要知道所有我们能说出来的真理;但神亦没有说我们有权去对他们说谎。

要理问答提及“见证”为第九诫所特别着重的。这即是说在某些时空底下,说谎“(本身已是罪恶的)会成为比平常时更罪恶化的东西。例如:当我们在法庭作见证时,我们被要求说出真理,全部的真理,并且唯一只说真理。而又因着我们平时的疏忽,对真理的随便,故此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需要起誓作证。但耶稣教导我们,在我们每日的谈话当中,我们必须学习时刻凭着真理说话,就如一个未信主的人在法庭中所作见证的那样地真实(太五23—37)。

现在让我们总结所讨论关于第九诫的学习,亦探索几方面我们能从这里学习到的更大的顺服。(1)我们可以做的事其中的一件就是深思而后说话。“多言多语,难免有过,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十19)。我们需要知道舌头是怎样怎样一个不受管辖的部分,又能点着一个怎样大的火(雅三5)。另外我们又要记着(2)沉默亦可能与说恶话同样错误。如果我们知道有人作恶而不明说出来,这样我们的沉默会表示了我们的赞同,我们亦要担当这罪孽(利五1)。(3)我们要着意我们不是要讨人喜悦,乃是要讨神喜悦。很多时我们所说的只是为着要讨人喜悦;我们要赚取他们的接纳,或是要从他们身上得着一些益处。但当一个人晓得除了要讨神喜悦之外,其他的一切都是无关重要的,他的言语便会大大的转变过来。这提醒我们,只有一个方法使我们能学习到说真理,就是被主耶稣基督所拯救,与祂有一个紧密的关系。祂是道路,真理,与生命。没有人能从祂以外得到真理。

问题:

  1. 什么是真理? 神能否说谎?撒但能否说真理? 为什么?
  2. 就我们的本性来说,我们能否说真理? 为什么?
  3. 如果我们要说真理,我们需要有哪两个成分?
  4. 你能否举一例子是缺少了第一成分的?
  5. 你能否举一例子是缺少了第二成分的?
  6. 有哪些不是真实的说话是常被人接纳为合理的呢?
  7. 其中有哪一类似乎是有圣经根据的呢?
  8. 怎样可说明这并非有确实的圣经根据?
  9. 是否我们一定需要常常说全部的真理呢? 请证明。
  10. 从神的观点来说,是否在法庭内比在日常生活中更有需要去说真理? 请解释。
  11. 有什么方法可使我们胜过说谎的罪恶?
  12. 从哪里我们可得着力量并渴慕的心去说真理?
  13. 用你自己的话去解释为什么说闲话是不对的。
  14. 奉承别人有什么不对? 为什么?
  15. 沉默是否可以成为变相的说谎? 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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