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默示和人的罪性

 

      如前文所述,《圣经》的默示是指圣灵对《圣经》作者的超然影响,使其作品成为启示的忠实记录,或使他们所写的真实地成为神的话语。《彼得后书》一章二十至二十一节是指《圣经》的作者受神的默示,《提摩太后书》三章十六节是指《圣经》是神默示的。因此,默示对作者和他们的作品都具影响力:《圣经》作者是主要的默示对象,当作者开始动笔时,这个默示的特质就会传递到作品中;作品的默示是间接性的。[1]

 

      诚然,《圣经》的作者不是完美的,会犯错误乃至犯罪。五经的作者、大先知摩西是神忠心的仆人,其人品和业绩可歌可泣。但由于以色列人怨声载道,摩西一气之下,没有按神的命令,吩咐磐石流出水来,却用杖击磐石,水虽然流出来了,但因他没有尊神为大,结果不能进入迦南美地 (参见《民数记》二十章)。大卫王是合神心意的人,是《诗篇》的主要作者之一,但他后来先犯奸淫罪、后犯杀人罪 (参见《撒姆尔记》下十一、十二章)。使徒彼得曾三次否认主耶稣 (参见《马太福音》二十六章) ,后又当众被保罗批评 (参见《加拉太书》二章)。为在宣教中是否要带马可的事,使徒保罗与巴拿巴起了分争,甚至彼此分开 (参见《使徒行传》十五章) ;虽然难以断定此事的是非,但保罗也坦陈自己并非完人:“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1: 15)。艾瑞克森 (Millard J. Erickson) 指出,按照《圣经》的记载,默示是圣灵在《圣经》写作过程中的特定工作,而不是《圣经》的作者们一生都具有的能力。[2]  尽管《圣经》的作者有暇疵,但当圣灵在他们身上产生控制性的影响时,就能确保他们准确无误地写出神要他们写的话。

 

      圣灵如何在人身上产生控制性的影响,仍是一个奥秘,但其影响的结果却是人们能够看见的。不仅神的先知常常在圣灵的感动下传扬神的话语,连假先知巴兰在圣灵的控制下也会不由自主地为以色列人祝福 (参见《民数记》二十二至二十四章)。神既能使用巴兰准确地宣讲他的旨意,当然更可以使《圣经》的作者所写的书卷无误地传达他的话语。

 

笔者认识一位老传道人,得救时是一富家少爷。得救不久即蒙神呼召,要他作传道人。为了确认这呼召是来自神的,他向神要一个他认为绝不可能实现的印证:当他母亲知道他要作传道人时,必须说“好”。他认为他母亲绝不会这么说。因为,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基督教在中国是被看作洋教、邪教的。而且,他当时虽很年轻,却已被委任负责宗族的祭祀、分粮事务;如果他信主、作了传道人,就无法履行职责了。万万没有想到,当他回家把自己要当传道人的事告诉他的母亲后,老人家竟一连说了几个“很好”!惊愕的他知道神在他母亲身上行了超然的事,给了他所求的印证,立即回到自己的屋子里跪下祷告。正祷告时,佣人来叫他去见母亲。原来此时她已经“清醒”过来,说甚么也不同意儿子去当传道人。但他已经清楚了神的旨意,决心顺服。最后他被扫地出门,走上了终生传道的传奇道路。半个多世纪来,他忠心侍主,是神所重用的仆人。和几千年前默示《圣经》的作者一样,如今圣灵仍在人身上施行控制性的影响,以达成神的旨意。

 

      一个类比的例子,是耶稣基督的降生。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集神、人二性于一身,却没有罪 (4: 15)。有人认为,马利亚是无罪的“圣母”,但这与《圣经》的记载不符。一方面,《圣经》教导说:“世人都犯了罪,亏欠了神的荣耀”(3: 23),没有人不是罪人;另一方面,马利亚也坦陈自己是罪人,因为她称神是她的“救主”:“我心尊主为大,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1: 46 - 47)。既然圣灵能藉马利亚的有罪的血肉之躯生出完美、无罪的耶稣基督,圣灵也完全能藉着不完美、有罪的《圣经》作者们写出准确、无误的神的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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