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不義的管家」的故事?

《路加福音》記載:
耶穌又對門徒說:
「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 財物。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 把你所經管的交待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那管 家心裏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做甚麼? 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 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裏去。』於是把欠他主人 債的,一個一個的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 少?』他說:『一百簍油 [ 每簍約五十斤 ]。』管家說:『拿 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 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賬寫八十。』主 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 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
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 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
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 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倘若你們在別人的 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 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路 十六:1-13)
這一段經文的難解之處,主要有兩方面:管家擅自塗改帳 目,主人為何還要誇獎他?用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的人,怎麼 能得到永生?

主人誇獎管家
這位管家因浪費主人的財物,即將被主人解雇。所以,主 人誇獎他,不可能是誇獎他的品德。經文說,主人是誇獎這位 管家「做事聰明」(路十六:8a)。
「做事聰明」的「聰明」,是一個古老的副詞,新約《聖 經》僅出現這一次。但由這個字變化而成的形容詞,在新約《聖 經》則出現了十幾次,除指「聰明」外,還有「靈巧」(太十: 16)、「有見識」(太廿四:45)、「精明」(林後十一: 19)等含義。[75]
這位管家做了甚麼事呢?他塗改帳目,擅自減免了欠債人 欠他主人的部分油和麥子(路十六:5-7)。為甚麼主人要誇獎 管家「精明」呢?
首先,管家的眼光長遠。當管家得知主人要辭退他後,臨 危不亂,隨機應變,借花獻佛,慷主人之慨,討好欠債人,為 自己被解雇後的生計鋪路(路十六:3-4)。
其次,管家的手段老練。也許讀者會問:當發現管家擅自 塗改帳目後,主人把塗改的帳目再更正過來,管家的計謀不就 落空了嗎?為甚麼主人沒有這樣做,反而誇獎管家「精明」呢? 原來,管家塗改帳目,可能是大有學問的。管家塗改帳目,主 觀上達到了討好欠債人的目的;客觀上,欠債人得到了實惠, 主人也博得了「仁慈」的美名;可謂是「一石三鳥」。[76] 如果 主人當眾將管家塗改的帳目再改回來,他可能會落個「為富仁」的罵名,對他與欠債人的關係造成負面影響;改正帳目, 可能弊大於利。管家對欠債人的油、麥的減免比例並不相同, 故此,有學者推測,管家在帳目中所減免的,可能是主人向欠 債人收取的利息或高利貸。以色列人向借貸的弟兄收取利息, 是違背摩西律法的(利廿五:35-37;申廿三:19)。[77]
在這種背景下,主人對管家擅自減免欠債人的債務之舉, 有苦說不出,只有默不作聲、聽之任之了。主人誇獎管家,不 是興高采烈,而是百般無奈。這正像中國大陸電影中,日本軍 官的一句套話:「不是我們無能,是八路太狡猾了!」

「不義的錢財」
「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 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路 十六:9)「不義的錢財」中的「不義」,在新約《聖經》出現 廿五次;其中,譯為「不義」十八次,譯為「罪惡」、「作惡」 各二次,譯為「不公之處」、「不公平」、「行不義」各一次。[78]
甚麼是「不義的錢財」?迄今為止,仍無共識,主要有兩 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是,「不義的錢財」的意思是說,錢財在本質上 是「惡」的,「不義」的。因為,其一,即或一個人是用正當 手段掙的錢,可是,他怎麼能確定所掙的錢不是他人偷盜、貪 污、詐騙來的?因此,追根溯源,一切金錢都是來路不正的、 骯髒的、不義的;[79] 此外,錢財是與上帝為敵的,總是引誘人 離 開 上 帝( 如 ,太 六:2 4;提 前 三:8;多 一:7;彼 前 五:2 )。[ 8 0 ]
另一種觀點是,錢財是中性的,與道德無關;上帝的國也 需要使用錢財。只有當錢財的賺取方式不正當,或看待錢財的態度不對,或使用的方式不正當時,它才會變得不義。[81]「不 義的錢財」是耶穌時代的一個習慣用語,即,「屬於不義世代 的錢財」。使徒保羅責問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你們中間有 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 呢?」(林前六:1)這裏的「不義的人」,是泛指不信主、屬 於不義的世代的人,而非特指某一位審判官是不義的貪贓枉法 之輩。[82] 再者,錢財會變得「無用」(路十六:9),不是「真 實的」(路十六:11),不是「自己的」(路十六:12)。這 些都是屬世物體的共同特徵。
把「 不 義 的 錢 財 」解 釋 為 ,錢 財 在 本 質 上 是「 惡 」、是「 髒 」, 似乎根據不夠。因為,不知道錢的源頭,就把正當賺得的錢也 說成是「髒錢」,似有違常理。何況,「不義的錢財」中的「錢財」 (路十六:9)和「瑪門」(路十六:13b),在希臘原文是同 一個字(mammon),有「一個人所信靠的」之意,可轉意為「金 錢」,或「財物」,並非單指「金錢」。[83] 主張錢財與上帝對立, 似乎也得不到經文的支持。耶穌基督說:「一個僕人不能事奉 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 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路十六:13),是教訓信上帝的人不 可作錢財的奴隸,而不是說錢財本身不好。使徒保羅說,「貪 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並沒有說「錢財是萬惡之根」。
相比之下,筆者傾向認同後一種觀點:錢財本身是中性的; 「不義的錢財」是指「屬於不義世代的錢財」。
《聖經》關於錢財的論述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二十:17)
你要紀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財貨的力量是祂給你 的,為要堅定祂向你列祖起誓所立的約,像今日一樣。(申 八:18)
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說: 「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 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 20-21)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 和華。(詩廿四:1)
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這樣, 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箴三: 9-10)
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祂所 喜悅。(箴十一:1)
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恨惡賄賂的,必得存活。(箴 十五:27)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 償還。(箴十九:17)

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
二十:10)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麼?因錢財必長翅膀,如
鷹向天飛去。(箴廿三:5) 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
財。(箴廿九:3)
我求祢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求祢 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 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祢說:「耶和華是誰呢?」 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箴三十:7-9)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 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勞碌的人,不拘吃多吃少, 睡得香甜;富足的人豐滿,卻不容他睡覺。(傳五:10、 12)
勒索使智慧人變為愚妄,賄賂能敗壞人的慧心。(傳 七:7)
智慧和產業並好,而且見天日的人,得智慧更為有 益。(傳七:11)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 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 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 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 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六:19-21)
撒在荊棘裏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 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太十三:22)
到了晚上,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 他也是耶穌的門徒。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 拉多就吩咐給他。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 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裏,就是他鑿在石頭裏的;他又把大石 頭輥到墓門口,就去了。(太廿七:57-59)
過了不多日,耶穌周遊各城各鄉傳道,宣講神國的 福音;和祂同去的有十二個門徒,還有被惡鬼所附,被疾 病所累,已經治好的幾個婦女,內中有稱為抹大拉的馬利 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又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 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 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路八:1-3)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 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
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 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 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那賜種給撒 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 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 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因為辦這供給的事,不但補聖徒 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神。他們從這供給的事上 得了憑據,知道你們承認基督順服祂的福音,多多的捐錢 給他們和眾人,便將榮耀歸與神;他們也因神極大的恩 賜,顯在你們心裏,就切切的想念你們,為你們祈禱。感 謝神!因祂有說不盡的恩賜!(林後九:6-15)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 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四:28)
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 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 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饑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 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 四:11-13)
我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 作工,就不可吃飯。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 矩而行,甚麼工都不作,反倒專管閒事。我們靠主耶穌基 督,吩咐勸誡這樣的人,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帖 後三:10-12)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 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8)
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 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 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 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欲裏,叫人 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 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 5b-10)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 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 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 [ 供 給,或作體貼 ],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 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7-19)
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樂意接待遠人,好 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 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多一: 7-9)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 神所喜悅的。(來十三:16)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 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 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5-17)
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 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 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 樣。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 冕。(彼前五:2-4)
上述經文,可歸納出下列要點:
耶和華上帝是萬物的主,也是錢財的主,人們賺取錢財的 能力,也是上帝賜的;
人不是錢財的主人,不是錢財的奴隸,而是錢財的管家, 將來須向上帝交帳;
人生在世,需要錢財,但要用正當的方式賺取; 貪戀錢財是萬惡之根,使人心偏於邪,背離上帝; 無論富足,還是貧窮,人都要知足、感恩; 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要倚靠厚賜百物的上帝; 要善用錢財:養活自己,看顧家人,支持聖工,賙濟貧窮,
這樣,就可以積攢財寶在天上。
小結
有了整本《聖經》關於錢財的論述為背景,關於「不義的 管家」的故事(或比喻)的主題,就比較清晰了。這位不義管家,因浪費主人的財物而將被解雇之際,用擅自減免欠債人的 債務的方法,為自己日後的生計留後路。他目光長遠,手段高 明,連他的主人都佩服不已、自愧不如。作為「今世之子」(指 不信耶穌基督、人生觀完全受世俗影響的人,參見:詩十七: 14),不義的管家尚且有如此遠見,那麼,作為「光明之子」 (指信耶穌基督的人,參見:約十二:35-36;弗五:8;帖前五: 5),豈不更應該處處著眼於永恆嗎?基督徒應該善用屬於不義 世代的錢財,「結交朋友」(憐憫貧窮,廣傳福音,支持宣教, 搶救靈魂),建立天上的永恆基業。
「不義的管家」的故事,於今天的基督徒,有極大的現實 意義。錢財觀,在相當程度上,反映了一個人的人生觀。在這 悖謬彎曲的世代,一些不信基督的人,一心「向『錢』看」、「向 『厚』看」,把一切關係變成了赤裸裸的金錢關係。為了錢, 無所不用其極,不設任何道德底線。他們把今生當作生命的全 部,拚命攫取,反射出沒有安全感、沒有終極盼望的人生觀。 作為有基督所賜的新生命、有永恆盼望的一群人,基督徒應該 展示與世人截然不同的錢財觀,彰顯上帝的榮耀。
然而,基督徒雖不屬於這個世界,卻又要生活在這個世界, 也需要賺取和使用錢財,每天同樣面臨嚴峻的挑戰和試探。「活 著作財主,死後當拉撒路」,[84] 也許是一些基督徒的心理寫照。 基督徒怎樣才能不與世界同流合污,不貪愛錢財,不被錢財迷 惑,不倚靠錢財過於倚靠上帝,並善於使用、管理錢財呢?惟 一的辦法是,倚靠聖靈的大能,有長遠的眼光,時時處處定睛 於永恆,正如使徒保羅教導的:「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 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林後四:18)基督徒既需要人間的煙火,又牢記屬天的身分,把握好「入世」與「出世」的平衡。 錢財容易迷惑、腐蝕人心,須格外小心、謹慎。但是,也
不必視錢財為洪水猛獸。錢財富裕的人,不一定都與上帝為敵。 事實上,《聖經》記載了許多錢財富裕、敬畏上帝的人。除上 述經文中親手埋葬耶穌的財主約瑟外,亞伯拉罕、雅各、約伯 和猶太人的官尼哥底母等人,都是被上帝揀選、事奉上帝的富 人。當今,西方基督教界的基督徒財團,在支持基督教事工上, 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筆者常常祈禱:願更多有呼召、有恩賜的 華人基督徒,成為企業家、實業家,在造福社會的同時,積攢 錢財,支持基督教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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