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认识主

第一章 研究神

一八五五年一月七日,修特瓦(Southwark)新公园街礼拜堂(New Park Street Chapel)的牧师在早堂崇拜讲道时开始说:

“有人说,‘研究人类的正确对象是人’。我不反对这种说法,但我相信研究神的选民的正确对象是神,这同样是对的;研究基督徒的正确对象是神。最能吸引神的儿女,最崇高的科学,最伟大的揣测,最磅礴的哲理,就是他所称为伟大的父神的名字、本性、位格、工作、作为和存在。

“默想神,总有一些很能提升思维的东西。这题材何等巨大,使我们的思维都在其浩瀚中消失;又何等深湛,使我们的自尊被它的无限淹没了。我们可以捉摸苦思其他事物,从而感到某种自足,私底下觉得‘看我多聪明’。但当我们面对这伟大科学,发现我们的铅锤线竟测不着它的深度,我们如鹰的眼竟不能窥其高耸,我们就庆然而返,以为人都不是聪明,都是野驴生的笨驹,因而沉重地承认:‘我不过属于昨日,什么也不懂。’没有其他比关于神的思想更能降卑人的思想了……

“然而,这题材能降卑人的思想,却也能扩大它。常常思想神的人,比那些在这狭窄的地球上劳碌终日的人有更广阔的思想。……扩阔心灵的最佳研究,是有关基督和他钉十字架的科学,及认识荣耀的三位一体的神。没有别的像敬虔、热切、持久地去研究神这伟大的题材一般,更能开阔人的知识。

“在降卑与扩大之余,这题材卓著的功效是安慰。哦,默想基督的时候,什么伤口都得到一帖良药;忖思父神,每种忧伤都平静下来;圣灵的潜移默化,治愈每颗痛疮。要消除忧伤吗?要淹没困累吗?去吧!跳进神的最深洋海;在他的无限中消失吧!你就好像在安乐椅憩息后站起来,重新充满活力。除虔敬默想神之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方法能如此安慰心灵,能如此平静忧伤和苦痛的怒涛,能如此止息试炼的狂风。今晨,我邀请你思考这题目…… ”   

这些话正如一世纪多前司布真(C. H. Spunrgeon)所说的(信不信由你,那时他只有二十岁),至今仍然是真理。借用这段话来为以下有关神的本性和位格的研究作序言,最适合不过了。


“且慢!”有人会说:“真的必须继续研究下去吗?谁都知道,司布真时代的人,对神学很有兴趣,我却觉得沉闷乏味。为什么今天要人花时间研究你所提的呢?无论怎样,平信徒岂非可以不理吗?这到底是一九七五年,不是一八五五年!”

问得好!理由嘛,我想倒很充足。问者显然假定:研究神的本性和位格,对生活将会不切实际、无关重要。然而,事实上它却是任何人所能从事最实际的追寻。要活出我们的生活,认识神是极重要的。譬如说,用飞机把一个亚玛逊河的土人送到伦敦,一声不响地留他在特拉法加广场(Trafalgar Square),他不懂英文,也不认识英国,让他自生自灭,岂不残忍?同样,我们若要生存在世上,竟不认识那位拥有并管理这世界的神,则对自己也很残忍。对不认识神的人来说,这世界就变成一个陌生、疯狂、痛苦的地方,活在其中也成为令人失望、可怕的事情。忽略研究神,你就注定要蒙上眼睛走人生的道路,踉跄碰壁,毫无方向,全然不认识周围的环境。这样,你可白费一生,失去灵魂。

因此,一旦认识研究神的价值,就可以起步了。但从何开始呢?显然,只能从我们的所在地开始。那是说,在风暴中出发,因为今天有关神的教义是个风暴中心。所谓“神的辩论”,和它那些耸人听闻的口号——“除掉我们神的形像”,“神死了”,“信条可唱不可说”——有如楚歌四起。有人说,基督徒历代以来的 “神谈”(God talk),不外是比较讲究的无稽之谈。关于神的知识,严格地说是一片空言。自认有此知识的各样教训,如“加尔文主义”(Calvinism),“基要主义”(fundamentalism)“抗议宗学院派”(Protestant scholasticism),“旧正统派”(old orthodoxy),都被当作不合时代。怎么办呢?如果要等到风暴过后才出发,恐怕永无启程之日。以下是我的建议。还记得本仁约翰的天路客吗?当他刚要起程,而妻子和儿女叫他回去的时候,他“手掩着耳朵,边走边喊:生命,生命,永远的生命!”对于那些告诉你说,没有方法去认识神的人,我也请你暂时充耳不闻,然后跟我来看看吧。甜饼的味道如何,到底要尝过才能知道。任何一个人走着前人走过的路,即使听到旁观者彼此说“此路不通”,也不必太忧虑了。

有风暴也好,无风暴也好,我们要起程了。但怎样计划航程呢?

基督徒有五个基本真理,五个认识神的基本原则,将自始至终决定我们的航程。它们是:

—、神已向人说话,圣经就是他向我们所说的话,使我们有得救的智慧。

二、神是他的世界的主宰和君王;他为了自己的荣耀统管一切,在一切所作所为上彰显他的完美,使人和天使得以敬拜他、尊崇他。

三、神是救主,他至高的大爱,藉着主耶稣基督运行,拯救信他的人脱离罪的咎责和权势,认养他们成为他的儿子,并向他们施恩赐福。

四、神是三位一体;神有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圣灵。救恩的工作乃由三者一起合作,圣父定意救赎,圣子完成救赎,圣灵应用救赎。

五、敬虔的意义,乃指以信靠和顺服、信心和崇拜、祷告和颂赞、献身和侍奉去回应神的启示。生命必须在神话语的亮光中显明并活出来。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真宗教。

在这些普遍而基要的真理的亮光中,现在要详细查考圣经如何论及上面所提及神的本性和位格。我们好像是旅客,远远看见巍峨高山,绕了一周,看到这山如何抢尽镜头及决定四周乡野的形势,现在就直往高山前进,要攀登顶峰。


登山会牵涉些什么?我们将思想什么主题?

我们将讨论神的神性——那些使神与人不同,使创造者与被造者迥异远隔的各种神性特质,例如他的自存、无限、永恒、不变。也要讨论神的权能:他的大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也讨论神的完全,他用言语和作为彰显他的道德性——他的圣洁、慈爱和怜悯、可靠、信实、恩慈、忍耐、公义。也要看看什么使他喜悦,什么得罪他,什么惹动他的忿怒,什么给他满足和喜乐。

很多人对这些主题都不太熟识。但对神的子民来说,以前通常不是如此。曾几何时,所谓神的属性(God's attributes)是十分重要,被列入要理问答(catechism)里,在教会中教导小孩子,连成年人也要他们知道。因此,在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中第四条问题“神是什么?”,其答案如下:“神是灵,在他的存在、智慧、能力、圣洁、公义、美善和诚实中,乃是无限、永恒、不变。”这句话,伟大的贺智(Charles Hodge)誉之为 “可能是出于人的手笔,对神的最佳定义”。可是,今天很少小孩子受过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的教育,现代的信徒也难得像查诺克(Charnock)在一六八二年所发表《论神的存在和属性》(Discourses on the Existence and Attributes of God)那样泛论神性的讲章。很少人能读到关于神性简单而直接的著作,因为目前这种著作实如凤毛麟角。因此可以想象,探讨上述各主题,必能提供一些崭新的东西给我们思考,和很多新鲜的观念给我们揣摩和消化。


因此,在登山之前,要先问自己一个很基本的问题——这实在是一个无论何时开始研读神的圣言之前,必须自问的问题。这问题关乎研讨的动机和目的。我们要问自己:我专心致意于这些事物,最终目的是什么?我获得关于神的知识之后,要如何处理它?必须面对的事实是:若只为追寻神学知识而追寻,必定身受其害。它会使我们骄傲自负。这题材本身的伟大,会冲昏我们的头脑,使我们以为因为对这题目有兴趣又能把握,就与其他基督徒不同,就鄙视那些在神学知识上看似粗浅贫乏的人,视他们为劣品货色。正如保罗告诉自负的哥林多人说:“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8:1-2)以获得神学知识本身为目的,或研读圣经只为知道一切答案,而没有更崇高的动机,都可算是达到自满自足、自欺自骗的直接途径。我们要保守心志,求神免除我们这种态度。前面说过,缺乏教义上的知识,灵命就不健康;但同样真确的是,用错误的目的去寻求知识,用错误的标准去衡量它,灵命也不健康。这样,教义的研究真能危害属灵生命,而今天,我们要和古代的哥林多人一样,在此警醒自守。

但有人会说,每一个重生的人,岂不都自然爱慕神启示的真理,渴望尽力多知道它吗?且看《诗篇》第119篇吧——“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我何等爱慕神的律法”,“你的言语,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求你赐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12、18、97、103、125节)。每个神的儿女,岂不像诗人一般,渴望尽他所能学习认识天上的父亲吗?他“领受爱真理的心”(参帖后2:10)岂不是以证明他已重生了吗?他岂不应尽量满足神所赐的渴慕吗?

这当然是对的。但你若再翻看《诗篇》第119篇,就看到诗人认识神的热忱是实际的,而非理论的。他最高的欲望,是要认识、享受神自己;他把关于神的知识,只当作达到目的的工具。他要明白神的真理,好让他的心能回应他的真理,他的生活能与之相称。请注意开始几节经文的重点:“行为完全,遵行耶和华律法的,这人便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寻求他的,这人便为有福。……但愿我行事坚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l、2、5节)他对真理和正统信仰,对圣经的教训和神学有兴趣,但不以此为目的,却以此为达到最终目的——生活和敬虔——的途径。他最终的关切是认识、侍奉这位他要明白的伟大的神。

这也是我们必须的态度。研究神性的目的,必须是更知道神自己。我们所关心的,应该是扩大对神的认识,不只宥于关于神属性的教义,而是拥有这些属性的永活神。它既是研究的主题,也是我们研究的帮助,故他自己必须是研究的目的。研究神的时候,要寻求被引到神面前。神为此而赐下启示,我们也必须为此运用启示。


如何做到呢?如何把关于神的知识变成对神的认识呢?其中的规则是必须的,但很简单:就是把所学习到关于神的每一项真理,变成在神面前默想的材料,进而向神祷告和颂赞。

或许,我们稍为懂得祷告是怎么一回事。但默想又是什么?问得好!因今天默想是已失落的艺术,而基督徒对此无知,损失掺重!默想是人把他所知道关于神的作为、方法、目的和应许等不同事物加以重温、考虑、深思的活动。这是圣洁思想的行动,在神的面光中,在神的看顾下,藉神的帮助进行,藉此与神相交。它的目的是澄清人对神心理上和灵性上的想象,让神的真理在人的心灵和意志上发挥最大而应有的影响力。它可说是一种自言自语——讲及关于神和自己;诚然,这往往是和自己争辩,在疑惑和不信的迷雾中找出一条通路,以致能灿然明白神的权能和恩典。每当我们默想神的伟大和荣耀、自己的渺小和惭秽,总是使我们谦卑;又当我们默想神在主耶稣基督身上所彰显无限丰富的慈怜,又总是激励、坚固我们——“安慰”我们(“安慰”,要照着圣经自古所用强烈的字义去解释)。这几点,就是本书开始所引用司布真一席话所强调的,且都是真的。我们越深入这又被降卑又被升高的经验,对神的知识也越增长,连平安、力量和喜乐也随之递增。因此,求神帮助我们,能如此运用关于他的知识,以致人真能“认识主”。


问题讨论

1.当别人说“找不到一条认识神的道路”,作者告诉我们应存的态度是什么?
2.我们研究神性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什么?为什么只为寻求而寻求的神学知识,使我们“反而受害”?
3.为什么《诗篇》119篇的作者要认识神?本章第四大段对你进行研究的动机有何帮助?
4.我们如何能把关于神的知识变成对神的认识?默想是什么?你对作者所描述的默想有何回应?

第二章 认识神的人

有一次,我和一位学者在阳光中散步,他为了恩典的福音与教会要人发生冲突,宁愿舍弃在学术界平步青云的前程。“我并不在乎”,他说,“因为我已认识神,他们却不。”这只是一句插语,是对我所说的一句漫不经心的评语。但这话却萦绕在我的脑子里,使我思索良久。

我想,没有几个人会这样自然地说已认识神。如果我们够坦白,就必须承认我们完全不了解“我认识神”这几个字所指那肯定、真实的经验。或许,我们能见证某些经历,也能滔滔不绝地述说悔改的经过,我们说认识神——当然,福音派信徒理应这么说;然则,我们能不假思索地,而且基于自己过去某些特殊的事例,说已经认识神吗?我甚表怀疑,因为大多数人对神的经历,恐怕没有那么生动真实吧!

再者,在我们所享用关于神的知识的亮光中,我想很少人也能这样自然地说,并不在乎过去的失望和目前的痛心(世界所认为的痛心)。因为事实上,我们大多数都很在乎。我们叫这些做“十字架”,且忍受着,又常常反复思念,无时无刻不掉进苦涩、冷漠、灰暗中。我们向世界表现的态度,是一种干涸的禁欲主义,与彼得形容他的读者所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相差甚远。我们的朋友就说:“多可怜啊!多受罪啊!”——我们自己也有同感!但在真正认识神的人的心中,这些虚假、夸大的话是毫无地位的!他们从来不想“如果”,从来不想失去的事物,只想已得着的。保罗说:“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使我认识基督”(腓3:7-10)。保罗说把失去的事物看作“粪土”,意思说不但不认为这些有何价值,也表示他心中不常常想念这些;正常的人怎会对粪堆有所留恋呢?可惜,这正是很多人所作的。这显出在真正认识神的道路上,我们所得何等稀少!

在这一方面我们要坦白面对自己。我们可能是正统福音派信徒,能清楚地讲述福音,老远就能嗅出异端邪说。任何人问如何认识神,我们能立刻提出正确的方程式——认识神乃藉主耶稣基督,靠他的十字架与中保,基于他应许的话,靠着圣灵的大能,透过个别运用信心。可惜,认识神的人的喜乐、善良、精神释放等特质,我们却付若阙如——甚或比一些对福音派的真理认识得不太清楚和不太完全的基督教圈子中人更缺乏认识,更含糊!或许这又是在后的必要在前,在前的必要在后吧。对神一点点的认识,比一大堆关于他的知识更有价值。

有两件事可进一步说明这一点:

第一,人可以知道很多关于神的事,而不太认识他。我敢肯定,很多人从未真正认识神。我们发现对神学有浓厚兴趣(当然,神学是最引人入胜的科目——在十七世纪时它是每一位绅士消闲的活动),阅读解释神学和护教学的书,钻研基督教历史,研究基督教信条,学习如何解释圣经。别人赞赏我们在这些事上的兴趣,也有请我们就某一个基督教问题公开发表意见,或带领小组研究,或发表论文,或撰写文章,和在基督教的圈子里,通常正式或非正式地担负正统教义的教导和评审的责任。朋友们说,我们的贡献很有价值,这也激发我们再接再励,探讨更多神的真理,以应付别人的要求。这都很好——可惜对神学的兴趣、关于神的知识、对基督教主题能想得清楚、能说得动听,却不完全等于认识神。我们对神的知识或许可以像加尔文(Calvin)的那样多(事实上,如果努力研读他的著作,迟早也可以),却可能一直对神一点也不认识(我且要说,加尔文却非如此)!

第二,人可以知道很多关于敬虔的事而不太认识神。这视乎所听的道、所看的书、所交的朋友。在这注重分析和科技的时代,有关如何祷告、见证、读经、十一奉献、做年轻基督徒、做年长基督徒、做快乐的基督徒、分别为圣、引人归主、受圣灵的洗(或在某种情况下避免圣灵的洗)、讲方言(或辩解五旬节式的表现)。和一般如何经历基督徒所有不同的行为,教会书摊和讲台的信息,殊不缺乏。还有很多记述历代圣徒的经验的传记可供赏阅。总之还有很多其他的方法,一定可以使人间接地学习有关基督教的事。再者,一个常识丰富的人,可以经常利用这些追求帮助那些个性较不稳定的基督徒,使他们站稳脚步,培养他们对困难能看得中肯,这样一来,或可以赢得“好牧者”的美誉。然而,有了这一切,仍可能一点也不认识神。

然而又要旧话重提。问题不在乎是否精通神学,或能“平衡”(多么可怕、自我意识多强的一个字!)基督徒的生活。问题乃是我们能否简单而坦诚地说已认识神,不因为自己是福音派的信徒才觉得要这么说,却因为这的确是浅显的事实;同时,能否说因为认识神,就不在乎因做基督徒而有的不愉快的事,或失去的乐趣?若真正认识神,我们会这么说,若不这么说,显然要更清楚面对自己,看看认识神和只知道关于神的事有什么分别。

前面说过,人认识神的时候,就不在乎损失和苦难;他所获得的,足以把这些一扫而光。认识神对人还有什么其他影响呢?圣经不同的部分,从不同的观点回答这问题;或许《但以理书》提供了最清楚有力的答案,可归纳成下面四大命题:

一、认识神的人有大能力为神工作

《但以理书》其中一章预言说:“惟独认识神的子民必刚强行事。”(11:32)英文圣经修订标准本(RSV)译作“惟独认识神的子民,必站稳行事(stand firm and take action)”。从经文的上下文看,此节以“惟”(but)字引出,故相对于第31节中那“设立那行毁坏可憎的”、用巧言勾引作恶违背圣约的“卑鄙的人”的行为(参31、32节)。这指出认识神的人的行动,就是对在四周运行、敌挡神的潮流的反抗。他们不能小视神遭受挑战或被漠视;他们觉得必须采取行动;神的名受侮辱,激发他们奋起。

这正是《但以理书》各章记载的故事,是但以理和他三个朋友的“丰功伟绩”。他们是认识神的人,结果常常觉得被迫要积极地与非宗教和假宗教的盛行和霸道分庭抗礼。但以理尤为特出,他绝不容许这样的情形每况愈下,却有感要向之公开挑战。为了不因吃宫内食物而冒被俗礼玷污之险,他坚要吃素,使太监长惊愕不已(但1:8-16)。当大利乌王禁止祷告一个月,并谕违命者死时,但以理不但继续每天祷告三次,且在打开的窗前祷告,使每个人都能看见(6:10等节)。这使人想起赖尔主教(Bishop Ryle)在圣保罗大教堂内他的座位上向前躬身,使每个人看见他在信条上并没有倾向东方的传统!可别误会这些行径!并不是因为但以理或赖尔主教乃粗鲁、蛮不讲理、喜欢反叛、不与政府作对就不快乐的家伙。只是因为认识神的人,对那些神的真理和尊荣受到直接或沉默的危害的场合,非常敏感。与其让事情腐化下去,他们宁可强使人注意这问题,务求改变人心——而不惜亲身冒险。

这种为神而发的冲劲,并不限于外表的举止。事实上,也不始于外表的举止。认识神的人,其先决条件是祷告的人,他们为神的荣耀而发的热忱和能力,最先表现出来的地方也是祷告。《但以理书》第9章记载说,当但以理先知“从书上得知”预言中以色列被掳时期行将结束,又看见国家的罪只会招惹神的审判而非怜悯,他就“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祷恳求。”(3节)用一颗对我们很多人是完全陌生的,用激烈、伤痛的心灵——这是我们很多人完全陌生的心灵——祈求恢复耶路撒冷。真正认识神所结出不变的果子,是为神的缘故,祷告出来的力量——诚然,这种力量只有藉着祷告而发泄出来,释放内在的张力——而认识越多,力量就越大!我们可以用此测验自己。或许我们没有必要向不虔不义和离经叛道公开表示些什么。或许我们年老、有病、或为其他身体状况所限制。但我们都能为日常生活周围所见的不虔不义和离经叛道祷告。然而,若里面很少这种祷告的能力,也很少如此实行,这就是甚少认识神的确据了。

二、认识神的人对神有伟大的思想

《但以理书》中的神,是一位随自己美意掌管历史,藉审判和怜悯的作为向个人和国家彰显主权的神。要把书中关于这伟大的神的智慧、大能和真理等教训全部写出来,篇幅是不够的。总而言之,除《但以理书》之外,整本圣经对神的权能多面性的真理,再没有更生动、更持续的描述了。

面对着已鲸吞巴勒斯坦的巴比伦帝国的大能和威荣,和后来使以色列在任何人为的尺度下都像侏儒的世界各大国,《但以理书》却戏剧性地提醒说:以色列的神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诸天掌权”(4:26),神的手掌握历史的每一时刻,而“历史”(history)实在不过是“神的故事”(His story),是他永恒计划的展现,而最终凯旋胜利的国度,是神的国度。

“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4:25;参5:21)这中心真理,就是但以理在第二、第四章教训尼布甲尼撒的,在第五章(18-23节)提醒伯沙撤的,是尼布甲尼撒在第四章(34-37节)所承认的,是大利乌在第六章(34-37节)所承认的,是但以理在第二、第九章祷告的根据,在第一、第六章反抗权柄的信念,和他的朋友在第三章反抗权柄的信念,以及神在第二、四、七、八、十、十一至十二各章向但以理启示的精要。神知道且预知万事;他的预知乃预定(His foreknowledge is foreordination);因此,他在世界历史和个人命运两方面都有最后的判决。他的国度和公义最后必得胜,因人或天使都不能阻挡他。

这些就是充满但以理内心关于神的思想,可从其祷告(永远是人对神看法的最佳证据)看出来:“神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从亘古直到永远,因为智慧能力都属乎他。他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将智慧赐与智慧人。……他……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与他同居……”(2:20-22);“主啊,大而可畏的神,向爱主守主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主啊,你是公义的……主,我们的神,是怜悯饶恕人的。……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义……”(9:4、7、9、14)。我们是这样认识神吗?这是我们的祷告所表达的神吗?我们对他圣洁的尊荣、道德的完美、慈爱的信实等伟大的认识,能好像它对但以理一样使我们谦卑、倚靠他、战兢、顺服吗?这测验也能量出我们认识神有多少。

三、认识神的人为神表现大无畏的勇气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忠勇过人,但却非“愚忠”。他们知道在做什么,算过代价,量过危险。他们清楚知道,神若不用神迹插手介入(他实在做到了),后果将会如何。但这些事并不动摇他们。既相信自己有正确的立场,并知道忠于神就必须有此立场,他们就如章伯斯(Oswald Chambers)所说:“欣然洗手,表示与后果无关。”使徒们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保罗说:“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徒20:24)。这正是但以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所具备的心志。这也是所有认识神的人的心志。他们或会发现,选择正途何等艰苦困难,但一认识清楚,就勇敢、毫不犹豫地拥抱它。若其他神的子民看法不同,他们不担心,也不附和(当时的犹太人,只有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三个人拒绝敬拜尼布甲尼撒的像吗?他们说的话并无表示他们知道——甚至理会——是否有其他人。他们只清楚知道自己应做什么,而对他们来说这已够了)。这试验也能量出我们认识神多少。

四、认识神的人在神里面有极大的满足

人最大的平安,莫过于满心确实知道已认识神,神也认识他们,并且知道这种关系已保证神在今生、在死后以至永远都有恩惠随着他们。这是保罗在《罗马书》5:1所说的平安:“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他在《罗马书》第8章也详析文中精义:“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1、16、 28、30、33、35等节)这是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所认识的平安。因此,面对尼布甲尼撒王的最后警告——“若不敬拜,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3:15)他们仍然屹立不动,从容就义。他们的回答(3:16-18)确是古今一绝:“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请勿紧张!)“即便如此,我们所侍奉的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彬彬有礼,却令人无言以对,他们认识他们的神啊)“即或不然,”——若无拯救临到——“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侍奉你的神”(毫不在乎!根本没有什么不同!或生或死,他们都知足)。

主,或生或死,非我所虑,
爱你侍你,是我福分;
求他赐我,足够恩典。
人若长寿,我会欢欣,
因我可以,长久顺命;
人若短命,我何用忧,
振翅飞翔,永恒之中?

我们知足的程度,又是另一试验,可判断是否真正认识神。

我们渴慕这样认识神吗?那么——

第一,必须承认对神何等无知。必须学习如何用祷告和内心所思想的,而不是用关于神的知识或在教会中的恩赐和责任去衡量自己。恐怕很多人在这层面上完全不知道自己多么贫乏。求主给我们看见。

第二,要寻求救主。他在世时,邀请人与他为伍;人因而认识他,藉认识他而认识他的父。旧约也记载主耶稣道成肉身之前曾经显现,做过类似的事——以神的使者的形状出现与人为伍,使人认识他。《但以理书》似有两件这样的记载——那和但以理的三个朋友在火窑中同行,“相貌好像神子”的第四个人是谁呢(3:25)?但以理在狮子坑中的时候,神差遣来封住狮子的口的使者是谁呢(3:25)?现今主耶稣的肉身已离开我们,但在灵界并无分别;我们仍可藉着与主同行去寻找、认识神。只有那些寻找主耶稣直到寻见的人——他应许过我们若全心全意寻找他,必会寻见——才能站在世人面前见证说已认识神。

问题讨论

1.“人可以知道很多关于神的事,而不太认识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2.认识神的人有哪四种特征?
3.是什么激发神的子民有所行动?为什么“真正认识神所结出不变的果子是……祷告的力量”?
4.《但以理书》所教导关于神的中心真理是什么?
5.为什么一个人祷告是他对神的观念的最佳证据?回想你过去一天或一周的祷告。这些祷告显示你对神有什么看法?
6.作者说如果我们要认识神,就应做两件事。那是什么?你认为我们如何能每天做这两件事?

第三章 知与被知

神为什么造我们?人生的目标应该是什么?耶稣所赐的“永生”是什么?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人生最好的事物,能比其他带来更多的喜乐、欢愉和满足的,又是什么?

“耶和华如此说:‘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夸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夸口,财主不要因他的财物夸口。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耶9:23-24节)。神所看见人不同的景况,哪一种最使他满足?认识他自己。神说:“我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6:6)

以上几句话虽短,其涵义却十分丰富,其重点会使每一位基督徒的心火热,但那徒具宗教形式的人,却会无动于衷(凭此可知他还未重生)。以上所说的立刻成为我们生活的基础、形态、目的,以及优先权的原则和价值的尺度。只要你知道在世上主要的事务是认识神,人生大部分问题就自动会有条有理。今天的世界,充满了染上两种病的人,一种是卡缪(Albert Camus)所说的“荒谬主义”(Absurdism)“人生是一个不幸的笑话”的病,另一种可称为玛丽·安顿妮式的狂热(Marie Antoinette's fever),因为是她创始用来形容这病的字眼:“什么都淡而无味。”这些纷乱腐蚀了整个人生:每一件事立刻变成问题和没趣,因为什么都好像没有价值了。但荒谬主义者的蛔虫和安顿妮式的狂热是害不到基督徒的,除非有时试探的能力迫使他们失去常态——靠着神的恩典,这也不会持久。使人生有价值的,是够大的目标,足以吸住我们的梦想,抓住我们去效忠;这个嘛,基督徒是有的,其他人却没有。还有比认识神更崇高、更尊贵、更迫切的目标吗?

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我们却说得很少。我们讨论认识神,是讲出一个方程式,而方程式像支票,不兑现是无用的。说“认识神”的时候,究竟说些什么?一种特别的情感?一阵阵使人背凉的寒意?一种梦幻式、凌空、浮游的感觉?吃仙丹的人追求惊心动魄的刺激?抑或认识神是一种特别的理性经验?会听见声音吗?会见到异象吗?有奇怪的思想掠过脑际吗?抑或其他?这些都需讨论,特别因为圣经曾说,在这些地方人很容易受骗,未认识神却以为已认识他了。这样,问题是:有什么活动或事件,可确切地叫做“认识神”?

显然,“认识”神必然比“认识”人更复杂,正如“认识”邻舍比“认识”一幢房子、一本书、或一种语言更复杂一样。对象越复杂,认识也越复杂。认识抽象的事物,如语言,是从学习而得;认识死物,如宾尼维斯山(Ben Nevis译注:英伦三岛最高之山)或大英博物馆,却从视察和探究而来。这些活动,虽然因为要集中精神而颇费气力,描述起来倒不简单。但认识生物就复杂得多了。认识生物除了要知道它过去的历史外,还要知道它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怎样反应和行动。人说“我认识这匹马”,正常的意思不单单是“我从前见过它”(虽然就用字而论,他的意思或许只此而已);他更有可能的意思是:“我知道它如何活动,且能告诉你如何驾驭它。”这样的知识,只能从以往与这匹马交往、观察它的活动,并亲自驾驭它而得到的。

说到人,情形就更复杂;因人不如马——人把内心掩盖起来,不向所有人昭示心迹。认识一匹马或许花几天就够了,但对人,或许与他相处数月,甚至数年,最后还是要说:“我真是完全不了解他!”我们知道,认识别人有不同程度的分别。根据和朋友见面时,他们坦白表露心迹的多少,而用“认识”,“不太认识”,“只见过面而已”,“非常熟悉”,或“彻头彻尾的认识”去形容对他们的认识。

因此,认识人的性质和程度,乃视乎他们过于视乎我们。我们对他们的认识,是他们容许我们认识的直接结果,而不是我们尝试认识他们的结果。见面时,我们这一方面只能注意他们,对他们表示兴趣、表示好感,友善地敞开自己。此后,是他们,而不是我们,决定我们是否会认识他们。

现在试想象一下,有人要介绍我们认识一位什么都比我们“优越”的人——无论是地位、思想、成就、专业技能、品格或其他。我们越觉得自己的卑微,就越觉得只能必恭必敬地注意他,让他主动与我们谈话(试想想谒见英女皇或爱丁堡公爵吧),我们很想认识这位高贵的人物,却知道认识与否全在乎他,不在乎我们。如果他只拘谨于礼貌上的形式,我们会很失望,却不能抱怨;归根结蒂,我们不能强要与他交友。但假若他立刻开始信任我们,与我们坦诚闲话家常,甚至邀请我们参与他已计划好的某些事,请我们在他需要帮忙的时候随时与他合作,我们就会觉得受宠,一切就会完全改观。从前人生似是平淡灰暗,今后却不同了,因为这伟大人物已选中我们做他的私人助手。这真值得写信回家报告报告!——也值得遵之而行!

这只是一个用来阐释什么叫做认识神的例子。神藉耶利米说得好:“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因为认识神是一种会振奋人心的关系。全能的创造者,万军之耶和华神,那视万民如桶中一滴水的伟大之神,来到人面前,藉圣经的话语和真理与人交谈。人或许多年来已熟习圣经和基督教真理,这些对他却毫无意义。但有一天他猛然醒悟,神确实藉着圣经向他——他自己!——说话。他一聆听神所说的,就发觉自己越来越降卑,因为神向他说关于他的恶行、罪咎、软弱、盲目、愚昧,迫着他断定自己是无望、无助而呼求赦免。还有,他听见神确实向他敞开心怀,与他为友,请他同工——如巴特(Barth)所说做“盟友”(a covenant partner)。这是多么震撼人心,却多么真实——一个罪人认识神是独一的神的关系,其中神竟雇用人与他同工,做他的同事(参林前3:9)和私人朋友。神把约瑟从监牢提升到做法老的宰相,是他对待每一个基督徒的写照:人本是撒但的囚犯,竟被带到信靠、侍奉神的地位。人生立该改变了。做奴仆是羞耻抑或光荣,视乎主人是谁。很多人都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亲身服侍邱吉尔爵士,觉得多么光荣。认识、侍奉天地的主,更该是多么值得骄傲光荣啊!

这样,认识神包括什么?根据前面已绘画出来,这种关系所牵涉不同的因素,认识神包括:第一,听神的话,接受圣灵所解释的,应用在自己的身上;第二,注意神的话语和作为所启示的神的本质和位格;第三,接受他的邀请,遵从他的命令;第四,认识神藉着亲近人并吸引人与他有圣洁的相交所彰显出来的爱,并为此欢乐。

上述真理的骨干,圣经都用图画和比喻赋与肌肉,说明认识神就像儿子认识父亲、妻子认识丈夫、庶民认识君王、羊群认识牧者(以上是圣经所用四大比方)。四个比方所喻示的关系,都说到认识者“仰望”被认识者,而后者负责前者的福乐。这是圣经中有关认识神的一部分概念:认识他的人——即那些神容许被认识的人——是神所爱护和关怀的。此点容后详述。

然后圣经进一步说,我们只能藉着认识那用肉身彰显神的耶稣基督,才可以认识神——“……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9、6)因此,弄清楚“认识”耶稣基督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

对当日耶稣的门徒来说,认识他可直接比作认识上述比方中的大人物。门徒只是平凡的加利利人,不能特别要求耶稣对他们有兴趣。但耶稣——那位说话有权柄的拉比,那位不光是先知的先知,那位在门徒心中加增惊愕和崇拜,直到他们不能不承认是神的主——却寻找他们、呼召他们、信任他们、征用他们作向世界宣讲天国的代表。“他就设立十二个人,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可3:14)。他们承认那位选召他们又称他们为朋友的,乃“基督,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是生而为王,持有“永生之道”(约6:68),而这认识所带来的效忠和权利感,就改变他们全部的人生。

当新约圣经记载耶稣基督已复活,其中一个涵义是:加略山的受害者已逍遥自在,因此任何地方任何人,都可以像当日门徒与肉身的主有同样的关系。不同的是:第一,他和基督徒的同在是属灵的,而非肉体的,故肉眼看不见;第二,根据新约的见证,基督徒从开始就知道这些关于耶稣的神性及他是赎罪祭的真理,而最初的门徒要过几年才渐渐明白这些真理;第三,今天耶稣向我们说话的方法,不是说些新鲜的话,而是藉着福音书所记他的话,和圣经其他关于他的见证,来向我们的良心说话。今天我们认识耶稣基督,仍然好像他在世时与十二门徒一般,肯定地是个别师生的关系。在福音故事中走过的耶稣,现在也和基督徒同行。认识他需要跟随他,昔日如是,现今亦然。

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10:27)他的“声音”是他的宣称、应许和呼召。“我是生命的粮……羊的门……好牧人……复活。”(约6:35;10:7、14;11:25)“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约5:23-24)“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29)只有承认耶稣的宣称、相信他的应许、回答他的呼召,才“听到”他的声音。从此,就认识耶稣是牧人,他也认识相信他的人为自己的羊。“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7-28)认识耶稣,即从今以后,被他从罪恶、咎责和死亡中拯救出来。

回顾前面所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认识你差来的耶稣基督”这话的意义,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认识神和人与人一切直接的关系一样,是个别的交往。认识神不止于知道关于他,而是当他向你敞开时与他交往,当他注意你时由他对付。认识关于他,是信靠他应有的先决条件〔“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罗10:14)〕,但认识他的宽度,却不等于认识他的深度。欧文(John Owen)和加尔文(John Calvin)比本仁约翰(John Bunyan)或布锐(Billy Bray)懂得更多神学,但谁能否认后两者和前两者认识神一样透彻?(当然,四位都熟读圣经,这比正规神学训练好得多)如果决定性的因素是观念的正确,那么最有学问的圣经学者显然比谁都认识神。非也!你脑袋里或许有一切正确的观念,内心却可能从未尝试过这些观念所指示的实在;而一个被圣灵充满、单纯读经听道的人,比那些自满自足于正确神学的学者,更能与他的神和救主建立更深的交情。原因是前者能一生实际地应用真理与神交往,而后者则不能。

第二,认识神是在思想、意志、情感上个别的参与。除此以外,实无他法成为完全个别的关系。要认识别人,你要向对方委身、与他为伍、投其所好、准备认同他所关心的事物。若非如此,你和他的关系只会肤浅无味。诗人说:“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诗34:8)平常的所谓“尝尝”是咬一大口什么的,好品赏其味道。一道菜可能很好看,厨子也大力推荐,但若不试试,仍不知其真味。同样,若不“尝尝”与别人交朋友的经验,仍不知其真本性。因此说,朋友无时无刻彼此传达味道,分享对彼此(想想热恋中的人吧)和对共同关心的其他事物的观点。他们用言行彼此敞开心怀,各人就或悲或喜地“尝到”对方的本性。他们彼此认同,并亲身在感情上参与对方所关心的。他们感受对方,也想念对方。这是朋友彼此认识重要的一方面;同一道理也适用于基督徒对神的认识——正如上文所说,这也是朋友的关系。

今日,认识神的感情的一面,总被轻描淡写地掠过,因为恐怕会鼓励过度伤感的自我陶醉。当然,实在没有比自我陶醉的宗教更不敬虔,但也常常需要强调说,神存在并不只为了我们“舒服”、或“幸福”、或“满足”、或供应一些“宗教经验”,好像这些都是人生最有趣、最重要的事。同时也有必要强调说,任何人若根据“宗教经验”而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一2:4 ;参9、11;3:6、11;4:20等节)。虽然如此,仍然请勿忽略认识神的感情的关系,也是理智、意识的事,否则就实在不可能成为两者之间深刻的关系。信徒对神的事工在世上的成败兴衰,应有而且必须有感情上的参与,正如邱吉尔爵士的私人助手,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成败也有感情的参与一样。当神被尊崇、得胜的时候,信徒就欢腾雀跃;若看见神被辱骂,却痛彻心脾。巴拿巴来到安提阿“看见神所赐的恩就欢喜”(彼11:23)。另一方面,诗人说:“我的眼泪下流成河,因为他们不守你的律法。”(诗119:136)同样,基督徒确知亏欠主的时候觉得羞耻伤痛(参诗51;路22:61等经文),另外,当神藉某些方法,让他看见神用以爱他的、永恒的爱的荣耀时,就常有喜乐的经验〔“有说不出来的大喜乐”(彼前1:8)〕。这是与神为友感情上经验上的一面。忽略这一面,就证明人对神的思想无论多么真实,他还未认识所思想的神。

第三,认识神是恩典。在这关系中,始终神在做主动——这是必然的,因为神完全超越我们,而我们因罪的缘故,已完全不能向他讨求任何好处了。不是我们与神为友,是神与我们为友,藉着彰显他的爱,带领我们认识他。保罗在致加拉太人的书信中,就说明了在认识神的事上恩典的优先次序:“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加4:9),这形容字句显然是使徒保罗认识到,在读者的救恩中先有恩典,而且恩典是最基本的。他们认识神是神认识他们的结果。他们凭信认识他,因为他先用恩典选拔他们。

“认识”这个字,若这样用在神的身上,就变成一个关乎主权和恩典的字眼,说明神主动的爱、拣选、救赎、呼召、保守。《哥林多前书》13:12说到我们对神有不完全的认识,但神却完全认识我们,部分意思当然是指神完全认识我们,如俗语所说:“知得一清二楚。”但这仍不是“认识”的主要意思;主要意思从以下经文可看出: 

“耶和华对摩西说,……因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并且我按你的名认识你。”(出33:17)“我未将你(耶利米)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耶1:5)。“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并且我为羊舍命,……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永不灭亡。”(约10:14、15、27、28 )由此可见,神对属于他的人的认识,与他救赎恩典的整个目的是有关联的。神这种认识,包含了他对所认识的人的个别爱护、救赎行动、信实守约、供养眷顾。换言之,它暗示了救恩,从今直到永远。

因此,归根结蒂,最重要的并不是我认识神,而是支持这个事实的另一更伟大事实:神认识我。我被刻在他的掌心。他对我朝思暮想(?)。我对他所有的认识,全靠他恒久主动的认识我。我认识他,因为他先认识我,且继续认识我。他认识我为朋友,且爱护我;他的眼目永不离我,他的注意力,没有一刻会转离我(?),因此,他的看顾不会稍有差池。

这是每时每刻的认识。知道神常常在爱中认识我,看顾我的福分,实有不可言喻的安舒——充实精力而不消耗精力的安舒。知道他对我的爱是全然真实,是基于他已认识我最坏的一面,以致没有新发现能使他对我失望(如有时我对自己失望一样),因而拦阻他祝福我的决心;这是极大的释放。知道他已看见别人所看不见(为此我多么高兴!)我内里的诡诈,他也看见比我自己所能看见(按良心说,这已够了)更多的败怀,这也是谦卑的大条理由。知道他为了某些难以测度的原因,他要我做他的朋友,他也要做我的朋友,并赐下他的儿子为我而死,以实现他的目的,这也是敬拜、爱慕神的极大动力。这里不能详细解释这些概念,但顺便一提,也足以显示所谓认识——不单单我们认识神,而是他认识我们——是怎么一回事。

问题讨论

1.为什么基督徒对荒谬主义者的蛔虫和安顿妮式的高热有免疫作用?
2.认识一个人有什么含义?
3.作者如何描绘我们和神的关系?你觉得这是一个好的比方吗?为什么是?为什么否?
4.当那位“视万民如水桶中的一滴”(赛40:15)的全能创造者,突破界限而成为我们个人的同伴,会发生什么事情?
5.认识神的行动,牵涉哪四件事?
6.圣经用哪四个比喻描绘人和神的关系?这些比喻有何共同点?
7.为什么神认识我们,比我们认识神更重要?

第四章 独一的真神

“拜偶像”这三个字使你想起什么?在图腾柱前膜拜的野人?印度教寺庙中面目狰狞的塑像?围着以利亚的祭坛狂舞的巴力祭司?显然,这些都是偶像崇拜;但要知道,世上有更不易察觉的偶像崇拜。

第二条诫命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 ”(出20:4-5等节)。这诫命说什么?

单看此经文,很自然会以为它指敬拜耶和华以外的神像——如崇拜以赛亚所嘲讽的巴比伦偶像(赛44:9;46:1等节),或保罗在《罗马书》1:23、25节所论当时希腊罗马世界的异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但从上下文看,第二条诫命不可能是指着这种偶像崇拜而说的,因为如果是,它只重复第一条诫命,并没有加上什么。

因此,我认为第二条诫命——正如它一贯的解释一样——是指着一项原则,即如贺智(Charles Hodge)所说:“拜偶像不单包括拜假神,也包括用塑像敬拜真神。”对基督徒来说,这意思是:不能用可见的物质或图画去代表一神,或三位一体中的任何一位,以达到基督徒崇拜的目的。这诫命所针对的,不是敬拜的对象,而是敬拜的方式;它是说不能用任何代表神的塑像或图画来帮助我们敬拜神。

骤看之下,这样的禁令竟是合乎圣经的宗教的十大原则之一,岂不怪哉?因表面看不出它有什么意义。我们会问,如果敬拜的人周围的塑像和图画能帮助提升他仰望神,何害之有?我们已惯于把应否使用这些物件的问题,当作个人的脾性和品味来处理。我们知道,有些人的房间里有基督的小十字架和画像;他们说,看看这些物品,能帮助他们祷告时集中思想在基督的身上。我们知道,很多人说在充满这些装饰的教堂中,比在那些完全没有这些装饰的教堂中能敬拜得更自由、更容易。我们就说,这有什么不对呢?这些东西有什么害处呢?如果人真的认为这些有帮助,还能说什么?有什么理由禁止?面对这迷惘,有人提议说,第二条诫命只适用于借用异教不道德和卑下的东西来代表神,而不指其他。

但诫命本身的字句,却否定了这么狭窄的解释。神斩钉截铁地说,“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百物”用来敬拜。这直截了当的话,不但禁止把神绘成或塑成动物,也禁止把他绘成或塑成我们所认识最崇高的受造物——人。他也禁止用图画或塑像代表耶稣基督这个人——虽然耶稣自己仍然是人;原因是:所有图画和塑像必然是“相似”我们所构想的理想人物,因此就在诫命禁止之列。历史上,基督徒对第二诫命是否禁止用耶稣的图画作教导(如在主日学班中),意见分歧,问题也不容易有定论;但毋庸置疑的是,这诫命禁止我们公开或私底下敬拜基督的图画和塑像,正如不能敬拜父神的图画和塑像一样。

这样一来,这禁令有什么意思呢?从这禁令语气之重,后面又附加可怕的警告(宣告神是忌邪的神和对违诫者的严惩),我们会以为这必定是十分重要的事。真的吗?答案是:是!圣经的教训显示,这诫命直接包含着神的荣耀和人的福份。有两方面可解释为什么圣经这么强调这诫命。这两方面与塑像对人真的或假的帮助无关,乃关于塑像的真理。

一、塑像羞辱神,因它掩盖了他的荣耀。天上之物(太阳、月亮、星辰),地上之物(人、动物、雀鸟、昆虫),和海中之物(鱼、哺乳动物、贝壳类)等物的塑像,都不是他们的创造者的形像。加尔文(Calvin)说:“神真正的形像,全世界都找不到;因此……什么时候他被可见的形体代表,他的荣耀就受玷污,他的真理就被虚谎腐蚀……因此,设计神的塑像本身已不敬虔,因这败坏的行为已污辱了他的尊荣,他的塑像就不是他了。”这里的重点,并不只是指用躯体和四肢去代表神,事实上他什么都没有。如果这是反对塑像的惟一理由,用塑像代表基督就无可厚非了。但这重点还有更深的意义。反对图画和塑像的重心,是因为这些事物不可避免地遮掩了它们所代表的,神的属性和位格的大部分(即非全部)真理。

举例说,亚伦造了金牛犊(即牛的塑像),作为那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大能的神耶和华可见的象征。无疑,人以为这塑像可以荣耀神,因它适当地代表了神的大能。但不难看出,这象征却侮辱了神:因为人看着代表他的牛犊塑像,就能知道他的道德个性、公义、恩慈、忍耐吗?因此,亚伦的塑像掩蔽了耶和华的荣耀。同样,十字架的悲苦性也遮盖了基督的荣耀,因它把基督的神性的事实,在十架上的胜利,和他现时的国度都隐藏起来。十架只彰显他人性的软弱,却掩蔽他神性的刚强,它镂刻痛苦的实在,却挪开他的喜乐和满足。以上两例,那象征物没有价值,最大的原因是它不能代表应代表的。因此,一切肉眼可见的神的代表物,也是这样。

无论如何,从文化的观点看宗教艺术,我们不应妄想神的画像能彰显他的荣耀,促使我们敬拜他;因为这些图画永远不能显出他的荣耀。正因如此,神在第二条诫命中附加说,他是“忌邪”的神,必报应违命的人:圣经中说神是“忌邪”的,乃指他维护他自己的荣耀的热忱;每当人用塑像去敬拜神,神的荣耀就遭殃了。《以赛亚书》40:18在生动地宣告神不可测度的伟大之后,就问我们:“你们究竟将谁比神,用什么形像与神比较呢?”这问题并不要求一个答案,只要求肃然的静默。它的目的是提醒我们,如以为照着被造物而造成的塑像能理想地代表造物者,那是又荒谬又不敬的。

这也不是神禁止我们用塑像敬拜他的惟一理由。

二、塑像误人入迷途,传达对神错误的思想。因它们不能充分代表神,就歪曲了我们对神的观念,在我们心中栽植各种关于神的位格和旨意的错误思想。亚伦把神造成一只牛犊,使以色列人以为神可以用疯狂、下流的方式敬拜他。因此亚伦所举行的“向耶和华守节”(出32:5),竟沦为可耻的狂欢。此外,历史事实告诉我们,用小十字架帮助祷告,也鼓励人把默想基督肉身的受苦视同敬拜;小十字架使人对肉身痛苦的属灵价值有不健全的看法,也使人不清楚认识复活的救主。

从以上例子,可见塑像在人心中歪曲了神的真理。从心理上言,假若你要向神祷告,却习惯了集中注意神的塑像或图画,就必然以这塑像所代表的去思想神,去向他祷告。这样,你就向这塑像“屈膝”、“敬拜”;这些塑像怎样不能传达神的真理,你也就怎样不能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神。神为什么禁止你我用塑像和图画去敬拜他?其理在此。

认识到神的塑像和图画会影响我们对神的观念之后,就可看见第二条诫命进一步可应用于另一范畴。这诫命禁止铸造神的塑像,也禁止在心中幻想出神的形像。在脑子里去幻想神,和用手艺去塑造神,一样会触犯第二诫命。我们常常会听见类似这样的话:“我喜欢想到神是伟大的建筑师(或数学家、或艺术家)。”“我不认为神是法官,我喜欢想到神只是一位父亲。”经验告诉我们,这些话后面,往往就否定了圣经中某些关于神的真理。我要极力地强调,以为可以自由随自己的喜欢去思想神的人,正触犯了第二诫命。充其量,人只能以人的形像——或许以理想的人,或超人——去思想神(但神不是任何一种人。我们是按照他的形像造的,但绝不可以为他有我们的形像。对神有这样的想法,是对他无知,不认识他。所有根据哲学推理而不根据圣经的启示的臆测性神学,都错在这里。保罗告诉我们这种神学的结局:“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林前1:21)在神学的范畴中追随人心的幻想,可说是继续对神无知的方法,成为偶像崇拜者——这种偶像,却是心理上、虚假的神的形像,藉臆测和幻想制造出来的。

在这亮光中,第二条诫命的正面目的就显而易见了。反面来说,它警告人不可从事导致羞辱神和歪曲他真理的崇拜方法和宗教作为。正面来说,它要我们认识:耶和华创造者是超越的、神秘的、不可思议的,不是任何幻想和哲学臆测所能捉摸的;因此要我们谦卑下来,聆听、学习他的话,让他教导我们他究竟像什么,以及我们应当怎样思想他。他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55:8-9)保罗异口同声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罗11:33-34)

神不像人;他的智慧、目的、价值尺度、处事方法皆与我们的大相径庭,以致我们根本不能用直觉去猜想,或用理想的人性观去比拟推论。除非他向我们说话,告诉我们关于他的事,否则我们无法认识他。事实上,他已说话。他已向先知和使徒们说话,也藉他们说话。他也藉着他自己的儿子的言行说了。藉着这些记载在圣经里面的启示,我们对神可形成一个正确的概念:非此不行。显然,第二条诫命的正面力量,是逼使我们从他自己的圣言里,而不从任何其他来源去获得关于神的思想。

从这条诫命本身的形式,也看出它正面的重点。神禁止人雕刻敬拜塑像之后,就宣称他是“忌邪”的,会惩罚所有漠视他全部诫命而“恨”他的人,而不止惩罚偶像崇拜者。从上下文看,自然而且是意料中的,应该是神对使用偶像的人特别的警告;但为什么神这警告却广义化了呢?这必定是为了使我们知道,那些雕刻偶像用来敬拜的人,已无可避免地失去真正的神学,而且会不断漠视神启示的旨意。惦念偶像的人,并未学会爱慕、留心神的话。把人造的、物质的或心理的偶像当作能够引人到神面前的人,恐怕不会以应有的严肃的态度,去面对神的启示的任何部分。

在《申命记》第4章,摩西自己也根据这几方面重申禁止用偶像崇拜,反对用雕刻偶像去听从神的话和诫命,因两者水火不相容。他提醒选民说,虽然他们在西乃山看见神出现的征兆,却看不见他的出现,只听见他的话;摩西又教训他们要继续在山脚生活,只有神自己的话在他们身边回响着,领导他们,却没有所谓神的塑像在他们眼前迷惑他们。

重点很明显,神没有用可见的象征物代表他自己,只向他们说话;因此他们现在不应寻找神可见的象征,只要顺从他的话。如果有人说,摩西是怕以色列人从四周拜偶像的国家借来塑像的模式,答案是:说得一点不错。这正是这诫命的意义:所有人造的神的塑像,铸造也好,想象也好,都是这邪恶、不义的世界的产物,因此必然与神自己的圣言相违背。为神造塑像,就是从人的本身寻找关于神的思想,而不是在神身上;这正是雕刻偶像的错处。

以上一直讨论的思路所引起的问题是:我们守第二条诫命守到哪里呢?教会中或许没有牛犊的塑像,家中也可能没有小的十字架(虽然在墙壁上有耶稣的画像;这应使我们再加三思);但能肯定说我们要敬拜的神真是圣经中的神、三位一体的耶和华吗?我们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独一真神吗?抑或实际上我们心目中的神是一些其他的神而不是基督教的神,正如回教徒或犹太人,或耶和华见证人所信的不是基督教的神而是其他?

你会说:我怎能知道呢?试验的方法是:圣经中的神已藉着他的儿子向人说话。认识他荣耀的亮光,已在耶稣基督的脸上赐给我们。我是否习惯了仰望主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从中看见关于神的属性的恩典最后的真理?我能够看见神的一切目的集中在主身上吗?

如果我能看见这点,全心全意地来到加略山,把握加略山的答案,我就可以知道,我真的在敬拜真神,他是我的神,而我现在已根据主自己的定义在享受永远的生命:“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问题讨论

1.第二条诫命十分重要,基于哪两个原因?
2.作者在第一大段对基督教艺术所发的宏论,有什么涵义?譬如说,他的观点将如何影响艺术家选择素材?
3.为什么心理上对神的印象和物质上神的塑像,对认识神而言同样有害?
4.作者所说注意塑像和顺服神的话,两者有什么关系?犹太人在西乃山的经历,如何支持这个论点?
5.作者提供什么试验去决定你所信的神是不是基督徒的神?你对神的想法经得起这试验吗?

第五章 神成为人

有思想的人觉得耶稣基督的福音难以置信,这是不足为奇的,因福音所牵涉的事实超越人的理解。但很多人在鸡蛋里找骨头,把信仰弄得不必要的困难,却是可悲的事。

以赎罪为例吧。很多人深感困难。他们问:怎能相信拿撒勒人耶稣之死——一个人在一幅罗马刑具上断气——就能解决全世界的罪呢?那一次死亡怎能影响到今天神赦免我们的罪呢?或以复活为例——这又是很多人的绊脚石。他们问:怎能相信耶稣肉身从死里复活呢?既使很难否定坟墓是空的——但要相信耶稣从空坟墓出来,进入不死的肉身的存在,岂不更难?耶稣昏晕后暂时复苏,或盗尸等理论,岂不比基督教复活的教义更可信?或以童女生子为例,这是本世纪很多基督徒所否定的。人又问:怎能相信如此谬于生物学的东西?或以福音书的神迹为例,很多人又觉得困难重重。他们说,即使耶稣真能医治人(凭表面证据很难怀疑他的医治,因为历史上也有其他能医病的人),怎能相信他行在水面上、喂饱五千人、使死人复活?这样的故事实在难以置信。今天很多人就在信仰的边缘上,被这些和类似的问题困惑着。

其实,因着福音所给我们至高的奥秘,真正的困难完全不在这里。困难不在受难节赎罪的信息,不在复活节复活的信息,而在圣诞节道成肉身的信息。基督教真正惊天动地的宣言,是拿撒勒人耶稣是神成为人——神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成为“第二个人”(林前15:47),决定了人类的命运,成为全人类第二位代表,他有了人性,却不失其神性,以致拿撒勒人耶稣全然是真神,又全然是真人。这其中两个奥秘可说“买一送一”——一位神有多元位格,而在基督的位格中,神性和人性契合为一。第一个圣诞发生的事,就是基督教最超绝、最深不可测的启示的所在。“道成了肉身”(约1:14);神成为人;神子成为犹太人;全能的神变成地上一个无依无靠的婴孩,除了躺着、瞪着眼睛、蠕动、吵闹之外,什么也不会,像其他孩子一样,要人喂奶、换尿布、教他牙牙学语。这里面并无错觉或诈骗:神的儿子的婴孩期全然属实。你越想它,就越觉惊心动魄。虚构小说中也没有比道成肉身的事实更令人拍案惊奇的了!

这才是基督教真正的绊脚石。这是犹太教徒、回教徒、神体一位论者(Unitarians)、耶和华见证人及很多不能相信童女生子、神迹、赎罪和复活等困难的人觉得最为难的地方。误信道成肉身,或最低限度信得不够,往往对福音故事产生其他方面的困难。一旦把握道成肉身是事实,其他困难就冰消瓦解了。

如果耶稣是一位很奇特神圣的人,要相信记载关于他一生言行的新约圣经,困难就真是高如泰山了。但耶稣若真是永生的道,是父神在创世时的媒介,“藉着他创造诸世界”(来1:2),那么神的创造力使他进入世界、活在世上、离开世界等新的行为也无甚希奇了。生命的创造者从死里复活也不足为怪。如果他真是神的儿子,他死了而不复活会比复活更令人震惊呢!卫斯理说:“真神竟死,何等奥秘!”但真神复活,更是不可比拟的奥秘。如果神永存的儿子的确顺服亲尝死味,则死对灭亡的人类有救赎的意义,也不足为怪。只要接受耶稣的神性,在任何教义中找困难就变得不合理;一切都息息相关,不可分割。道成肉身本身是深不可测的奥秘,却能解释新约圣经所记载一切其他的事。

马太和路加福音颇详细地记载神的儿子如何进入世界。在罗马帝国的盛世,他降生于一个隐晦的犹太村庄的一间客店外。每逢圣诞节重述这故事,我们总把它美化了,它实在是颇可怕和残忍的。耶稣生在客店外,因为客店住满了人,没有人肯腾出一个床位给这临产的妇人,以致她要在马棚里生孩于,用马槽充当摇篮。圣经作者记载这故事颇为冷漠,不评一语。但细心的读者,必可从故事的描述看出世态的炎凉和无情而不胜战栗。但福音书作者记载这故事,却不是要藉此勾出道德的教训。对他们来说,故事的焦点不在降生的环境〔惟一的例外是因为这事发生于伯利恒(参太2:1-6),而应验了预言〕,乃在婴孩的身份。这一方面,新约圣经有两大思想是前面已提过的,现在要详细来看:

—、在伯利恒降生的婴孩是神

用圣经的术语确切点说,他是神的儿子,或用基督教神学的惯用语说,是神那儿子(God the Son)。请注意,是“那儿子”(The Son),不是一个儿子」(A Son):这是约翰在他的福音书首三章中重复四次说的,务使读者明白耶稣的独特性,他是神“独生”的儿子(参约1:14、18;3:16、18)。因此,基督教信条说:“我信父上帝……我信我主耶稣基督,天父的独生子。”

基督徒护教学者,有时把“耶稣是神的独生儿子”这句话,说到好像是有关他身份一切问题的最后、最完满的答案。情形却非如此,因为这话本身也产生问题,易被误解。“耶稣是神的儿子”意思是说其实有两位神吗?基督教像犹太教徒和回教徒所说,是多神主义吗?抑或“神的儿子”一词,暗指耶稣虽然在一切被造物中自成一类,在位格上却不像父神一样神圣呢?初期教会的亚流派(Arians)持有此见,现代的一元神论者(Unitarians),耶和华见证人,基督兄弟派(Christadelphians,“基督弟兄会”)及其他教派也持同一见解。对吗?圣经称耶稣为神的儿了,意思到底是什么?

这些问题迷惑了好些人,但新约圣经却不把我们留在不知如何回答的疑惑中。原则上,在使徒约翰的福音序言中,问题不但提出了,也同时解答了。显然,他是写给有犹太和希腊两种背景的读者。他说,他写的目的是要叫他们“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并且……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在整本福音中,他把耶稣以神的儿子的身份呈现出来。然而,约翰知道“神的儿子”一词会在读者心中引起误解的联想。据犹太神学的用法,这字是指期待中的(肉身的)弥赛亚的名衔。希腊神话中却有很多“神的众子”,是一个神和女人结合而生的超人。在这两种情形中,这名词都不能表达出位格的神性(Personal deity)的观念;事实上,两者都摒除了这神性。约翰务求他每次提到耶稣是神的儿子时,不被读者这样理解(即误解),也首先清楚耶稣所宣称及基督徒所说神子的地位,是不折不扣有位格的神性。每年圣诞节,英国圣公会把这个当作福音来诵读,我想是对的。新约圣经没有其他地方,比这一篇把耶稣神性的儿子身份解释得更清楚。

且看约翰如何小心而全面性地阐释他的主题吧。

他并不开门见山就提到“子”,他先谈“道”。这就绝无误解的危险了,熟识旧约的读者立刻就会意。在旧约,神的道是他创造时的发言,是他能力的运行,以完成他的旨意。旧约圣经描写到神的发言,他旨意的实际陈说,本身就有成事的能力。《创世记》第1章说,在创造万事时“神说,要有……就有了……”(创1:3)“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因为他说有,就有”(诗33:6、9)。因此,神的道就是神的工作。

约翰就借题发挥,在《约翰福音》第1章里进一步说明关于神的“道”的七件事:

(1)“太初有道”(L节)。这是道的永恒性(eternity)。他本身无始;其他事物开始时,他已有。

(2)“道与神同在”(l节)。这是道的位格(personality)。那成就神旨意的能力,是一位有独特性格的个体的能力,在永恒中与神有不断交往的关系(这是这句话的意思)。

(3)“道就是神”(1节)。这是道的神性(deity)。他的位格虽与父的截然不同,却非被造物;他本身是神,正如父是神。这句经文的奥秘,是在神性的统一中有不同位格的奥秘。

(4)“万物都是藉着他造的”(3节)。这是道在创造(creating)。他是父用来进行每一创造过程的媒介。凡被造的都是藉着他造的(这进一步证明他和父一样是创造者,而不属于被造之列)。

(5)“生命在他里头”(4节)。这是道在赐生命(animating)。在被造物的范畴内,只有在他里面及藉着他才有物质生命。这是圣经对一切生命的起源及延续问题的答案:生命乃由道所赐和维持。被造物本身没有生命,只有在道——神的第二位——中才有。

(6)“这生命就是人的光”(4节)。这是道在启示(Revealing)。他赐生命,也赐亮光;换言之,每个人因为活在神的世界中,就从神得启示,这正是道的工作,而人活着也是因道工作的缘故。

(7)“道成了肉身”(14节)。这是道成为人(incarnate)。伯利恒马槽里的婴孩并非别人,正是神永恒的道。

约翰叙述完道是谁是什么——是神性的一位,万物的创造者——之后,就揭露其身份。他说,道是藉降生而彰显出来的神的儿子。“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14节)。第18节也证实了这身份:“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这样,约翰就建立了他一直要建立的论点。他现在已交代清楚称耶稣为神的儿子是什么意思。神的儿子是神的道,我们已知这道是什么了;因此,道是什么,子也是什么。这就是《约翰福音》序言的信息。

因此,当圣经宣称耶稣是神的儿子时,意思是在说明他截然不同、有位格的神性。圣诞节的信息全系于这惊天动地的事实:马槽里的婴孩是——神。

这只是故事的一半。

二、在伯利恒降生的婴孩是神变成人

道成了肉身:的确是人的婴孩。他没有停下做神;他不比从前更不是神,但他却开始做人。他现在不是神减去了神性的某些原素,却是神自动地加上了他自已所造的人性(?)。那造人的神,现在开始体验做人的味道。神曾造那天使,今日已沦为魔鬼了,现在他也处在可受魔鬼试探的境地——他诚然不可避免受试探——他人性的生活,只有与魔鬼交战才得完全。《希伯来书》的作者在仰望他那天上的荣耀后,也从这事实获得莫大的安慰。“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他自已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2:l7-18;4:15-16)

道成肉身的奥秘是深不可测的,不能诠释,只能陈述。好的陈述,要算亚他那修信经(Athanasian Creed)的措词了:“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神又是人;……完全的神,完全的人:他虽是又神又人,却不是两个,而是一位基督;是一位,非把神性变成肉身:乃把人性放进神里面。”我们不能完全了解。我们在马槽所见,诚如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所说:

缩成六尺是我神,
超乎人智成肉身。

超乎人智——紧记这个是明智之举,可免除臆测,可满足地敬拜他。

怎样思想道成肉身呢?新约圣经并不鼓励我们去忖测它所引起肉体上和心理上的问题,却要我们因它所彰显神的大爱而敬拜神。那是降卑和自谦的伟大行动!保罗说:“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译注:此段经文原作者引自腓力斯(Phillips)译本,特别强调把末句意译成:“他的死是一位普通罪犯之死”(and the death he died was the death of a common criminal)。〕这一切都为了拯救我们。

有时神学家的猜想:道成肉身最初、基本的目的是为了完成创造秩序,它的救赎意义,不过是神事后的主意。然而,邓尼(James Denney)说得对:“新约圣经中,没有一种道成肉身是可以与救赎脱离关系而得到解释的。……启示的焦点不是伯利恒而是加略山。任何基督教建立事工,若忽略了或否定了这一点,都会歪曲基督教,使它模糊不清。”〔参邓氏著《基督之死》(the Death of Christ)1902年版第235页〕在一连串把神的儿子引到加略山十字架的阶梯上,伯利恒的摇篮所占的地位,才是它重要意义的所在;若不这样看就不会明白它。因此,新约圣经诠释道成肉身的钥节,就不是《约翰福音》1:14那简单的说话:“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而是《哥林多后书》8:9说的:“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这里除了说明道成肉身的真理外,还说明它的意义;保罗给我们看到,我们对神子变成人子这事实应有的态度——不但看作是自然界的奇观,却看作恩典的杰作!

现在要暂停下来,思想一下有些人对上面所引保罗的话另一种不同的应用。《腓立比书》2:7中那一句被腓力斯(J. B. Phillips)译作“剥夺自己所有的权利”(“stripped Himself of all privilege”),和钦定本(Authorised Version)英文圣经译作“使自己默默无闻”(“made himself of no reputation)的话,原文乃“倒空自己”(emptied himself)之意,乃修订本(Revised Version)的译法(译注:亦为中文圣经新译本的译法)。有人就问,这句话若和《哥林多后书》8:9所言耶稣“成为贫穷”并列来看,岂不更照亮了道成肉身的本质?这岂不暗示说,神的儿子成为人,他的神性有某种程度的递减?

这就是所谓“虚己论”(Kenosis Theory),Kenosis这希腊字意即“倒空”(emptying)。这理论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其中心是:为了成为完全的人,神的儿子必须放弃他一些神性的特性,否则他在空间、时间、知识、意识这些重要的、真实的人性生活中,不能享有受到限制的经验。这理论有不同陈述的方法。有的说神子只舍弃那些“形而上”(metaphysical)的特性(全能、全在、全知),保留“道德”的特性(公义、圣洁、信实、慈爱);另一些人说当他成为人的时候,他放弃所有特有的神性的能力,包括他神性的自我意识(self-consciousness),虽然他在属世生活的过程中,后来却重新获得他神性的自我意识。

在英国,虚己论最早在1889年由哥尔主教(Bishop Gore)提出,以解释为什么我们的主如十九世纪高等批判学者所说的,竟然对旧约的所谓错误茫无所知。哥氏的理论是:神子成为人的时候,放弃了他神性中对事实的全知,但对道德的问题却保留着完全的、神性的无误。在历史事实这个范畴,他受当代犹太思想所限制,而他不知道这些并非全对,就未经批判地接受了。因此他认为旧约圣经在字句上是神默示的,乃全然真实,而且认为旧约五经乃摩西所写,《诗篇》110篇乃大卫所撰——这些都是哥尔不予以拥护的主耶稣的观点。很多人就步哥尔的后尘,到处寻找拒绝耶稣对旧约圣经的观点的理由。

可惜虚己论却不能成立。首先,它所根据的经文完全不能支持它。保罗论到神子倒空自己变成贫穷,每次上下文的意思都是说到他搁置一旁的不是神性的能力和属性,而是神性的荣耀和尊严,就是基督在那伟大的大祭司祷告中所说:“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 17:5)腓力斯和钦定本都正确地译出《腓立比书》2:7保罗的原意。神子舍弃神性中某些特质的说法,是没有圣经根据的。

而且,这理论本身引起很大的不易解决的问题。如果基督耶稣失去一些神性的本质,怎能说他是完全的神呢?如果父的一些权能和属性不在他里面,又怎能说他完全彰显父呢?再者,如这理论所说,在地上其人性不能和其神性共存,在天上也应同为此理了。那么,那“在荣耀中的人”就永远失去了一些神性的能力了。设若,如圣公会信条第二条所说,“神性和人性”在道成肉身时“结成一体,永不分开”,那么根据虚己论,不能避免的推论是:神的儿子在道成肉身时失去了某些神的属性,永难收复。但新约圣经颇为清楚强调复活的基督的全能、全在和全知(参太28:18、20;约21:17;弗4:10)。照此看来,虚已论的支持者若否定这些神性的特质在天上不能和真人性共存,他们又凭什么理由说在地上这些也不能共存呢?

再者,哥尔用这理论去解释基督一部分教训的所谓错谬,而维护其他教训的属天权柄,这是不可能的。基督曾详尽概括地宣告,他所有的教训都从神而来:他一直只是神的差役。“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因为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故此我所讲的话,正是照着父对我说的。”(约7:16;8:28;12:49、50)他宣称他自己“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约8:40)。

面对这些宣称,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就接受这一切,承认耶稣一切的教训都有完全、属神的权柄,包括他对旧约圣经的启示和权威的宣告;要么就拒绝这一切,质疑他每一点教训的属天权柄。如果哥尔真的要维护耶稣道德和属灵的教训,他就不应该质疑耶稣对旧约的教训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决定不赞成耶稣对旧约所言的,他就应该前后一致,既认为不能接受耶稣所宣称的教训,也大可不必同意耶稣任何的教训。如果虚己论要作为哥尔所运用的用途,它就证明太多事了:它证明了耶稣既摒弃了神性的知识,就在每一件事上都可能有错,而当他宣称他所有的教训都源于神的时候,他欺骗自己,也欺骗我们。如果要根据耶稣的宣称而维护他做教师的属天权柄,就必须拒绝虚己论,或无论如何拒绝这谬论的应用。

事实上,福音的记载也提出反对虚己论的证据。的确,耶稣对人类和灵界的知识有时是有限的。他暗中会问——“谁摸我的衣裳?”“你们有多少饼?”(可5:30;6:38)他承认他和天使一样不知道神预定要他回来的日子(可13:32)。但另有一些时候只显示有超自然的知识。他知道撒玛利亚妇人暧昧的历史(约4:17等节)。他知道彼得若去打鱼,第一条打上来的,在口中会有一块钱(太17:27)。没有人告诉他,他就知道拉撒路死了(约11:11、13)。同样,很多时候他在医病、喂饱、使死人复生等神迹上显示超自然的能力。福音书给我们对耶稣的印象,不是一位完全没有神性的知识和能力的耶稣,而是一位能交替运用这两者的耶稣,且大部分时间他以不运用为满足。换言之,所得印象,并非神性的递减,而是神性功能的收敛。

怎样解释这种收敛?根椐《约翰福音》记载得特别多的真理,原因必然是子完全顺服父的旨意。神性一部分已知的奥秘,是神的三个位格彼此都有固定的关系。子在福音书中出现,不是独立一个神性位格,而是要倚靠的,只有而且完全根据父的指挥去思想和行动。“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约5:19、30)“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6:38)“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的……我常作他所喜悦的事。”(约8:28、29)三位一体中第二位的本性,是承认第一位的权柄,顺服第一位所喜悦的事。因此,他宣告他自己是子,而第一位是他的父。他虽然和父有相同的永恒性、权能和荣耀,但他仍然很自然地扮演子的角色,并且以遵行父的旨意为乐,正如三位一体的第一位很自然地就计划、推动神三位一体的工作;第三位也自然地从父和子领命而去,完成“他们”共同的命令。因此,“神人”耶稣在世时顺服父,并非因道成肉身而有的新关系,而是父和子在天上永恒的关系,在时间上的延续。如在天一样,子在地也完全仰赖父的旨意。

如果这是真的,一切就解通了。这位神人不能独立知道一切,也不能独断独行。就如他不做所有他想做的,因为有一些不是父的旨意(参太26:53等节),同样他也不能知道一切他可能会知的,只知道父定意他知道的。像他其他一切的行动一样,他的知也是由父的旨意规限的。因此,例如他不知道回来的日了,不是因为他在道成肉身时放弃了知道一切的权能,乃因为父没有定意他可以在地上、在受苦前期间知道这一件事。加尔文注释《马可福音》13:32时说得很对:“在他没有完全履行中保的职份之前,这件事一直没有让他知道;但他复活后就知道了。”这样,耶稣有限的知识,不能用道成肉身的形态来解释,而要用父对子在地上的旨意来解释。因此结论是:福音书有一些事实与虚己论互相矛盾,若没有虚己论,所有事实就容易解释了。

神的儿子倒空自己、变为贫穷的意义,现已明白。它意思是把荣耀搁置一旁(真正地虚己);自动收敛权柄;接受困难、孤独、苦待、恶毒和误会;最后,惨痛地死——灵魂的痛苦更甚于肉体的痛苦——以致他几乎心力交瘁(参路12:50和客西马尼园的记载)。它意思是爱那不可爱的到底;使他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圣诞节的信息是,破毁的人性有希望了——赦免的希望、与神和好的希望、荣耀的希望——因为在父的定义下,耶稣基督变为贫穷,降生于马房,为的是在三十三年后被挂在十字架上,这是世界所能听到的空前绝后最奇妙的信息。

我们轻言“圣诞精神”,不外是指家庭快乐吧。但上面所说的清楚显明这句话事实上有极重大的含义。它应指在第一次圣诞节为我们变成贫穷的基督,其性情在人世间繁衍的过程。而圣诞精神本身,应是每个基督徒从岁首到年终的标记。

可耻而又可悲的是,今天有很多基督徒——我愿更确实地说,很多最坚固最正统的基督徒——以主的比喻中祭司和利未人的精神,经过这世界,看见周围人的需要,却(只许个敬虔的愿,或祷告说神会满足他们的需要)转移目光,拂袖而去。这不是圣诞精神。这精神也不属于那些基督徒,他们只为建立中等家庭、结交中等基督徒朋友、用中等基督教教育养育儿女,离开中下阶层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让他们自生自灭(噢,这样的基督徒多得很)。

圣诞精神是不会在装腔作势、摆架子的基督徒身上照耀出来的。圣诞精神是属于那些学主榜样的基督徒,一生活着的原则只为变成贫穷——只付出和被付出——使别人富足,用尽办法投资时间、任劳任怨、关心、关怀、善待别人——不只对自己的朋友。表现这精神而真有表现的人太少了。如果神怜悯复兴我们,他会做的一件事,就是在我们的心中和生命中多运行这种精神。如果要个人灵性突飞猛进,应该走的一步就是培养这种精神。“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你开广我心的时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诗119:32)

问题讨论

1.什么是“福音给我们至高的奥秘”?
2.请举具体实例,阐明相信道成肉身如何化解基督教教义引起的其他困难。
3.在伯利恒降生的婴孩是神。使徒约翰如何建构他福音书的序言,以说明神的儿子这称号的意义?关于道成肉身,他告诉我们哪七件事?
4.虚已论是什么?它曾被人用什么方法来陈述?为什么这理论站不住脚?
5.“所得印象,并非神性的递减,而是神性功能的收敛。”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们如何解释这种收敛?

第六章 他必作证

教会常唱:“荣耀归与父、子、圣灵。”这是什么?颂赞三位神?不!颂读一位有三个位格的神。如一首圣诗说:

耶和华!父、子、灵,
神性奥妙!三位一体!

这是基督徒所敬拜的神——三位一体的耶和华。基督徒对神的信仰的中心,就是有关三一论已启示的奥秘。“三位一体”的英文Trinity源自拉丁文Trinitas,其意为“三”。基督教乃建立在神三个位格、三面性的教义上。

常常有人以为,三一论的教义既然这么神秘,可说是神学上一块大而无当的木头,弃之不亦快哉?我们的所作所为似乎也反映出这种心态。英国圣公会的祷告册,指定教会每年十三次在公众崇拜中背诵这教义的经典之作——亚他那修信经(Athanasian Creed),但今天连背一次的也罕见。一般圣公会牧师,或许除了“三一主日”(Trinity Sunday)以外,从不传讲三一论的信息;一般不守“三一主日”的标奇立异的牧师,更从不讲这方面的道。使徒约翰若要评论我们的作为,他会说什么?这真够耐人寻味了!对他来说,三一论是基督教福音的重要部分。

上一章已提过,约翰在他福音书的开场白,就引进一个神性中两个截然不同的位格的奥秘。无可否认,这是神学上一个深坑,约翰竟把我们抛进去了。“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是与神相交的一个位格,道自己有自成一位、永恒的神性。约翰继续说,他是父惟一的儿子。约翰在福音书一开始,就陈述一位神有两个位格的奥秘,原因是他知道读者若不把握耶稣的确是神子这事实,就对他的言行会完全摸不着头脑。

但约翰要我们知道神性中位格的多元性,目的不单是这样。因为在记载主与门徒最后的谈话的篇幅中,他转述救主如何解释说要到父的家里为门徒预备地方,接着就应许赐给他们“另一位保惠师”(约14:16)。请注意这话;它蛮有意思。它指的是一个位格,而且是很特出的一个位格。一位保惠师——其意义的丰富,可从不同译法中看出来:英文修订标准本圣经(RSV)译作“顾问”(counsellor);莫法德(Moffatt)译作“帮助者”(helper);韦幕特(Weymouth)译作“辩护人”(advocate);诺克斯(Knox)译作“与你为友者”(one to be friend you)。这字就引出很多含义:鼓励、支持、帮助、关心、负责别人的福利等。另一位保惠师——没错,因为耶稣原是他们的保惠师,这新来的一位,乃要继续他这一方面的工作。故此,当我们回顾主自己如何在三年当中个别的爱护、关心、忍耐、教导,并供给门徒一切所需,才能欣赏主所说“另一位保惠师”的涵义。基督乃是说,他会照顾你,好像我照顾你一样。真是特出的人物!

主跟着就称呼这位新的保惠师。他叫做“灵”,“圣灵”(约14:17、26)。这名字意味着神性。在旧约圣经,神的话和神的灵是平行并重的角色。神的话是他全能的话语;神的灵是他全能的呼吸。两词都有神的权能在运行之意。在创造的记载中,神的话语和呼吸同时出现。“神的灵(呼吸)运行在水面上。神说……就有了……”(创1:2等节)“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灵)而成。”(诗33:6)约翰在引言中说,该引言中提到的“道”是有位格的。主耶稣现在也有同样的教训:圣灵是有位格的。正如他后来称父为圣父(17:11),现在他称这有位格的灵为圣灵,藉此确定他佐证灵的神性。

请注意基督如何把圣灵的使命衔接上父和子的旨意和目的。一处圣经说,父曾差这圣灵,正如父差遣子一样(参5:23等节)主又说:父会“因我的名”差遣圣灵——即是说,做基督的副手,完成基督的旨意,用他的权柄作他的代表(14:26)。正如耶稣奉父的名而来(5:43),做父的代理,说父要说的话(12:49等节),做父的工作(10:25;参17:12),自始至终做父的使者,为父作见证,圣灵也奉耶稣的名而来,在世工作耶稣的见证和代表。圣灵“从父出来(原文Para指从旁边而来)”(15:26),一如从前子“从父出来(原文亦有Para一字)”(16:27)。父差派永在的子进入世界,现在召他回荣耀中,另差圣灵代替子的位置。

这只是从一方面看而已。另一处圣经说,是子“从父那里”差圣灵来(15:26)。正如父差子进人世界,子也差圣灵进入世界(16:7)。圣灵由子所差,也由父所差。因此有了以下关系的排列:

一、子受命于父,因子乃父奉自己的(父的)名所差。
二、圣灵受命于父,因圣灵乃父为子的名所差。
三、圣灵受命于子也受命于父,因圣灵乃被子所差,也被父所差(比较20:22“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

这样,约翰记录了主所启示的三一论的奥秘:三个位格,一位神,子遵行父的旨意,圣灵遵行父和子的旨意。重点是:那要与基督的门徒“永远同在”(14:16)的圣灵,是要来代替基督进行安慰者的事工。因此,如果基督那安慰者的事工重要,圣灵那安慰者的事工一点也不次要。基督的工作若对教会有相干,圣灵所作的亦必然相干。

可是,研究教会历史,或看看今天的教会,都得不到这样的印象。

今天,三一神的第二位和第三位的圣经教训,所受待遇的不同是多么令人震惊!基督的位格和工作,自古至今一直是教会内经常争辩的题材;但圣灵的位格和工作却一直受漠视。圣灵的教义,一直是基督教教义中的“灰姑娘”(Cinderella 译注:童话《仙履奇缘》中那受苦待的少女),似乎很少人对它感兴趣。有关基督位格和工作的好书,多如汗牛充栋;但有关圣灵的位格和工作值得一看的书,实寥寥可数!基督徒对基督所作的工作毫不质疑,都知道他藉代赎的死救赎人(尽管有人对这事的究竟持不同意见)。但一般基督徒对圣灵的工作,却如坠五里雾中。有些人论基督的灵,如论圣诞精神一样——当作是艰涩难懂、文化上的宗教表现而已。有些以为它是启发非基督徒,如印度英雄甘地(Gandhi)的道德信念,或如史泰涅(Rudolf Steiner)的神智神秘主义(Theosophical mysticism)的一位神灵。或许,大部分人就根本不理会圣灵,对他所作的也就一窍不通。他们实际上就和保罗在以弗所遇见的门徒一样:“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来)”(徒19:2)。

自命很注重基督的人,对圣灵却这样无知和漠视,岂不怪哉?基督徒都知道,如果没有道成肉身或赎罪,后果会怎样。他们知道这样就没有救主,他们就灭亡。但很多基督徒完全不知道,如果世上没有圣灵又将如何?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们自己或教会会遭受什么。无可否认,有些事给人轻重倒置了。我们这样忽略基督所指派的代理人的工作,怎样自圆其说呢?我们口说尊敬基督,却忽略且羞辱基督差来做他副手、取代他位置、代表他照顾我们的这位圣灵,岂不是大大自欺吗?我们岂不应多注意圣灵吗?

圣灵的工作真的很重要吗?

十分重要!没有圣灵的工作,就没有福音,没有信仰,没有教会,世上也完全没有基督教。

首先,没有圣灵,就没有福音,没有新约圣经。

基督离开世界的时候,就把使命交托给门徒。他要门徒负责去使万民作他的门徒。他在小楼上对他们说:“你们也要作见证。”(约15:27)他在升天之前,在橄榄山上向他们说临别时的话是:“……你们……要……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这是他们被委任的工作。但他们能够作些什么样的见证呢?他们从来不是好学生。基督在地上的时候,门徒自始至终都不明白他的教训,抓不到重点;现在基督走了,怎能期待他们有更好的表现?平心而论,即使他们有世上最好的意志,无可避免也会把福音的真理,和一些善意的错误观念混淆,夹杂其中。他们的见证,很快就变得歪曲、一塌糊涂,以致无可救药。

这问题的答案是“否”。因为基督差遣圣灵到他们中间,教导他们一切的真理,使他们免犯一切错误,提醒他们主曾教导的,启示他们知道基督要他们学习其余的一切。“保惠师……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约14:26)“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换言之,他会按着基督吩咐他说的向门徒说明,正如基督照着父吩咐他说的向门徒说明一样(参约12:49等节;17:8、14)〕。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他要荣耀我,因为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16:12-14)这样“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向你们——为这些门徒而差他来)。你们(被他见证的工作所装备好,且有能力的)也要作见证……”(约15:26、27节)。其中的应许是:原本这些门徒,经过圣灵的教导,都应有能力成为基督的喉舌,像旧约先知能够用“这是主耶和华说的”去引出他们的信息一般,而有同样真理的新约使徒,也能说他们口头或笔录的教训“是主耶稣基督说的”。

事情也这样发生了。圣灵临到门徒,按照应许向他们见证基督和他的救恩。论到这救恩的荣耀时(“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保罗说:“只有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我们所领受的……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并且我们讲说(他可以加上“笔录”两字)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林前2:10-13)。圣灵向使徒见证的方法,是启示他们知道一切真理,默示他们把真理诚实地传达出来。因而有福音;再而有新约圣经。若无圣灵,世界两样都得不到。

还有,若无圣灵,就没有信仰,没有新生——简言之,没有基督徒。

福音的真光照亮着;但“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后4:4),而盲人对光的刺激是没有反应的。正如基督对尼哥底母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3、5)随后,基督代表自己和门徒,向尼哥底母和他所代表所有未经重生的宗教人士进一步解释说,不重生不可避免的效果就是不信——“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11节)。福音在他们中间不能产生信心。他们被不信抓住了。

那怎么办呢?能否因此断定,传福音是浪费时间,是绝望的事业,注定失败?不,因为圣灵住在教会里面,为基督作见证。前面说过,他藉启示(revealing)和默示(inspiring)向使徒作见证。历代以来,他藉照亮向其他人作见证:启蒙盲目,恢复属灵的异象,使罪人看见福音的确是神的真理,圣经的确是神的话语,基督的确是神的儿子。我们的主应许说:“他(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我们不能想象,可以藉辩论证明基督教的真实性;除了圣灵,藉他那大能的工作更新盲目的心灵以外,没有人能证明基督教的真实性。惟有基督的灵,才有至高独特的权柄,劝服人的良心相信基督福音的真实性;而基督在地上的见证人,必须学习把成功的希望,建基在圣灵对真理有力的佐证上,而不放在人对真理灵巧的表达上。保罗在此指出途径说:“弟兄们,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神的奥秘……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1-5)正因为圣灵这样作证,福音传开,人就信了。但若没有圣灵,世上就连一个基督徒也没有。

我们是否承认、倚靠圣灵的工作,藉此尊崇他呢?抑或漠视他的工作而轻忽了他,不但羞辱圣灵,且羞辱差他的主呢?在我们的心目中:是否承认他所默示的圣经——先知的旧约和使徒的新约——的权柄呢?对神的话我们是否应用敬畏的心和受教的耳朵去读去听呢?如果没有,就羞辱圣灵了。在生活中:我们是否应用圣经的权柄,靠着圣经而活(无论人如何反对它),认识到神的话必然真确,而且神是心口一致的,并不反悔。如果没有,就羞辱了赐给我们圣经的圣灵。在见证中:我们是否记着,只有圣灵的见证,才能证明我们的见证是真的,因此仰望他、信靠他,并像保罗一样,避免用人智慧的技巧,好显示我们真正倚赖他?如果没有,就羞辱了圣灵。我们能否怀疑,现今教会生活的荒凉,正是神对我们羞辱圣灵的审判呢?如果是,除非我们学习在思想、祷告和行为上尊崇圣灵,否则怎能希望神除去这审判呢?“他必作证……”

“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问题讨论

1.关于三位一体,《约翰福音》教导我们什么?
2.保惠师一词有什么其他译法?这词有什么意义?
3.圣灵的工作和基督的工作有什么关系?
4.旧约如何论到神的话和神的灵?
5.作者说教会一直漠视圣灵的工作。你同意吗?你对圣灵的工作的认识,会在你个人的生命中起了变化吗?
6.为什么没有圣灵就没有福音,也没有新约圣经?
7.为什么没有圣灵就没有基督徒?
8.根据第四大段的涵义,我们能够在信仰、生活、见证中如何尊崇圣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