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课

79问:第十诫是什么?

答:第十诫是:你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你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犊,并他一切所有的。

80问:第十诫吩咐我们作什么?

答:第十诫吩咐我们无论处什么境遇,总要知足,并要对别人和他一切所有的,存正当的爱心。

81问:第十条诫禁止我们作什么?

答:第十条诫禁止我们不满意自己的境遇,或嫉妒别人的福分,而对他所有的起贪恋的私心。

①出埃及记廿17。

②你们存心不可贪爱钱财,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希十三5)。

③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罗十二15)。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十24)。

④你们也不要发怨言,象他们有发怨言的……(林前十10)。

⑤在何处有嫉妨纷争,就在何处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雅三16)。

⑥所以你们既除去一切的恶毒、诡诈、并假善嫉妒,和一切毁谤的话(彼前二1)。

神的律法不单只要求人在外表可见的行为上有顺从,它更要求人在内里有圣洁和有内心的忠实,第十诫就反映出这个要求来,其他九诫都说及人的外表行为和内里的思念,但第十诫却只说到人心里的状况,无怪乎使徒保罗说:“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罗七7),以一个法利赛人的身分来说,保罗在外表守律法到一个程度甚至“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腓三6),亦即是以人的标准来看,他并没有犯到奸淫、谋杀和偷窃等罪,但十诫中却有这一条单提到人心内在的思念的诫命,就是这样,它叫保罗看到自己内里的罪,故此有人为此条诫命下了这样的评语:“它带我们去到人类思念的源头,更接触到那些最隐秘的不洁行为、言语和思想的源头。”

若说“贪念是所有其他罪的根”相信是没有错的。雅各说:“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或作贪念)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一14—15),所以如保罗所说:“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五5)。换句话说,若人有罪恶的思念存在的话,那人最少在原则上已违犯了其他的诫命了,故此有人认为亚当和夏娃犯罪之开始就是当他们怀有贪念的时候(那个去吃禁果的罪恶意念),这个意念随即向外显露出来,同时地,他们就违犯了其他九诫。

若这条诫命是有如此深远的含意的话,为何它只提到一些如斯普通的拥有物(房屋、妻子、仆婢、牛驴)?答案是贪念是由一个不满足的心而起的,它开始萌芽时是当我们将自己的情况与那些(或似乎是)比我们丰富的人作比较!耶稣说:“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路十二15)一个人若对神所给予他的不满足,他就会被其他很多的罪所引诱。毫无疑问这是现今世代最容易犯的罪,电视、广告及方便得很的借贷计划时常激发我们觉得自己一定要一些更新、更大和更好的东西!“幸福的人生”就被认为是属于那些拥有一切物质的人,这种思想与保罗所表达的迥然不同,他说:“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腓四11—12)这里所说的就是圣经的要求:我们要对神所供给我们的有十足的满足。

这里不是表示我们不要努力地去增进我们的财富,圣经说:“手懒的,要受贫穷,手勤的,却要富足。”(箴十4)圣经教导我们要勤奋地运用神给予我们的才干,神亦给予我们机会去运用我们的才干,所以我们是有责任去有果效地运用我们的才干和机会的,但同时我们要对我们自己有限的才干和机会知足,我们不需要为别人比我强而觉得难过(加五26;雅三14—16)。换言之,我们需要有“人类不是一模一样地被创造出来”这个观念,神会给某些人多些东西,我们是有责任去用一个谦卑感谢的心,接受神所给我们安排的景况。

或许有人会问,我们怎样才能有真正的满足呢?答案是除非神自己成为我们的赏赐,否则我们是永不能学习到知足的,神向亚伯拉罕说:“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赏赐你。”(创十五1),这是需要我们去发掘(或重新发掘)的真理。当神创造人时,祂并没有贪什么,祂亦不需要去贪,因祂有无穷的丰盛作为祂的喜乐,但当撒但违背了神后,祂就开始去给予受造之物一个终极(就是在一切物质上和人的自我上)。物质不能满足人心,但神已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传三11),所以短暂的东西不能填满人类的空虚,故此治疗贪念的唯一方法是透过耶稣基督去找寻永生,当一个人这样做时,他再不会以世上的财富为真正的财富。耶稣的话是有深远的意义的,祂说:“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因为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六19—21),换言之,一个真正的信徒在天上所拥有的财富是应该远多于他在地上所有的,他知道现今的世界和一切在其中的都会在神造新天新地(彼后三13)前被毁(彼后三12),但是真正的财宝却是永存的。使徒保罗说:“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上帝的右边,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歌三1—3)贪念的治疗方法就是去“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赐”(林前十二31),以致我们更能忘记地上的事。

让我们以一个重要的提醒来总括我们这个对贪念的讨论,在神的国里有一个属灵的定律,就是“在前的要在后,在后的要在前”。换言之,若一个人在他的一生中有很少的才干和机会,神是毫无理由叫人在天上的赏赐比那些在世上有很多才干和机会的人有所逊色的;另一方面,一个在世上有很多才干和机会的人是不能保证他在天上的赏赐会比别人多的。在耶稣所说的按才受责的比喻中,那个受了五千而有好好运用的仆人和那个领了二千而又好好运用的仆人都得到主人同样的称赞,他向二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试问还有比这些赏赐更大的吗?有人说我们将会从神领受我们所能领受得了的神和基督之无穷荣耀和奇妙,我们这个有限之被造物可以尽量领受那无限者的丰盛,犹如在今日,百万人可同时享用海洋所供给他们所需的,而且还余下很多,甚至叫人无处可容。故此这以神为我们极终归宿和喜乐,以神为我们无比极大的赏赐之异象,及那真诚并支配着我们的一个以神为乐的渴望,才是那叫我们遵守这第十条诫命的唯一根基。

问题:

  1. 第十诫和其他九诫有何大分别?
  2. 这条诫命怎样使保罗察觉自己是个罪人?
  3. 为什么保罗能说心怀贪念就如拜偶像一般?
  4. 在现代文化中,人们认为“幸福的人生”是什么?
  5. 根据圣经的看法,为什么上述的观念是错误的?
  6. 勤奋地去进取是否不正确?请解释。
  7. 若我们要避免起贪念,我们要对什么东西接纳和有知足?
  8. 真正满足的根基是什么?
  9. 为什么财富不能满足人深处的需要并给人带来真正的喜乐?
  10. 有没有一种贪念是好的?请解释。
  11. 什么属灵的定律能使“在后的在前”?
  12. 为什么在将临的国度中不许我们有贪念?
  13. 请用你自己的意思说出为什么只有基督徒才能领先守这条诫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