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部分

第一课

1问:人生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人生的主要目的就是荣耀神,永远以祂为乐。

①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十31)。我们的主,我们的神,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四11)。

②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我的肉体,和我的心肠衰残;但神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诗七十三25,26)。

    根据要理问答,人类的存在是有一个理由的,而这个理由却不能在人身上找到!因为人类是神所创造的。神按着自己的形象造人。按着人原初被造的样子,人是有神真正之形像的,因为他是以神为中心,而不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在罪恶还未败坏一切之前,人唯一的思想和愿望就是要事奉神,并且以神为乐。当人(亚当)首次犯罪背叛神时,一切都改变了。人不再想及神是多么伟大和奇妙的,而是开始想到他自己。他所顾念的就是,如果他(亚当)可以变得伟大的话,会是怎么样?他可以怎样自我享受一番呢?我们且把这两种情况的分别加以解释。图一代表人(亚当)原初被造时的样子。他一生的所有活动,都是为着事奉神和以神为乐而做的。图二是我们今日所见的(堕落了的)人。他一生的所有活动,都是为着事奉自己和自我享乐而做的!

    当然,不少人的确不是以荣耀神和以神为乐作为生存的目标。但似乎又不属于图二所刻划的那种人。他们献身于别的事物,似乎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例如有人献身于服务自己的国家。也可能有人为“全人类的幸福”而努力。曾经有人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其处世良言。可是实际上,这些和图二的生活方式并没有不同。其所以相同是因为都不是以神为中心,而是以人为中心。以人类的幸福为人生主要本分的人,其实是为自己,理由很简单,他本身也是一个人!所以,唯有基督徒(真心相信主耶稣基督的人)才可以荣耀神,并永远以祂为乐。要理问答的第一部分,会指导我们怎样才能成为以神为中心,荣耀神,永远以祂为乐的人。

    “荣耀神”的意思并不是“使神变得荣耀起来。”神本来已经是荣耀的。神从亘古以来已经是荣耀的,没有一样神所创造的东西可以使祂比原来更加荣耀。故此“荣耀神”的意思应该这样说:就是反照神的荣耀。在诗篇十九篇一节我们看见:“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祂的手段。”神所创造美丽的世界,就象镜子一样。当你观看那“镜子”的时候,你会看见神的荣耀。因此,天地的主要目的就是宣扬及彰显神的荣耀。但在人来说则有点不同:神要我们这样做是因为我们想这样做。诸天除了宣扬神的荣耀外,别无其他选择。因为我们想这样做,上帝就给我们奇妙的恩典,让我们去做它。这就是耶稣在地上事奉祂的父时所做的。“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约十七4)。耶稣做了神要祂所做的。耶稣那样做是因为祂愿意做,就是这样,耶稣荣耀了神,并要永远以神为乐!

    很多人不想荣耀神,也不想永远以祂为乐。(事实上,除了那些认罪悔改,又信靠基督的人以外,没有人会那样做。)由于不愿荣耀神的人很多,所以当要理问答提及“人生的主要目的是荣耀神”时,他们会不以为然。但,要理问答是对的。既使一个人不愿意荣耀神——即使他不乐意事奉神——他还是得服从上帝。保罗说:“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神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祂丰富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罗九21-23)。换句话说,无论是失丧的人或蒙拯救的人,神的恩慈可以显露并获得称赞。藉着那些失丧的人,神的忿怒和公义则可以彰显并被尊崇。不同之处在于:对那些失丧的人(就是不肯悔改及信靠基督的),神使令他们要荣耀祂,即使他们并不喜欢那样做。但对那些蒙拯救的人,他们是主动愿意荣耀神,并且真的永远以神为乐。

    要理问答虽然提及“人生的主要目的”这句话,但我们切不可以为真基督徒的生活是可以分割成很多互不相关的部分和范围的。当然,基督徒除了有我们所称为“宗教”的这个目的以外,的确还有其他“目的”(本分、标竿、目标)。换句话说,敬拜不是基督徒生活的全部,“为基督作见证”,“基督徒的事奉”等也都不是。我们也切勿以为当某人传福音的时候,他就必然地荣耀神。很多传道人渲染虚假的教理,并且不荣耀神。而很多基督徒在工厂或商行中做他们日常的事务,却能够真正荣耀神!正确的看法是,当人要荣耀神时,他会在所有的时间,一切的活动中都同样要做在神看来是喜悦的事。忠诚地工作,健全的娱乐,和在主日敬拜神、向未信神的人作见证同时都是荣耀神的表现。无疑我们所做的某些事情会比别的事情较为重要。但基督门徒生活的正确观念,是我们要看生活的每一方面都是为着荣耀神,和事奉祂的名而活!

    谈过生活的整体都要以神为中心之后(图一),我们必须再次强调,除非人悔改归向基督,他是绝不能活出这种以神为中心的生活的。为了要明白我们怎样可以荣耀神,永远以祂为乐,我们必须学习圣经上关于救恩的教导。我们必须学习“人要相信关乎神的什么真理,以及神要求人所履行的责任。”要理问答以下的问题,就是要谈及这些。

问题:

  1. 要理问答中“主要”这个词的意思是什么?
  2. 要理问答中“目的”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3. “荣耀”这个词的意义是什么?
  4. 要理问答指出人生的主要目的的理由是什么?
  5. 人在原初被造时是以为中心的。
  6. 人在犯罪之后是以为中心的。
  7. 真基督徒的生活是以神为中心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8. 有些人在图二的中心会放上什么来代替“自我”这个词呢?
  9. 为什么这样做也是好不了多少?
  10. “荣耀神”不是指着什么?
  11. 诸天荣耀神的方法,与人应该荣耀神的方法有什么分别?
  12. 邪恶的人荣耀神吗?请加以解释。
  13. 基督徒在荣耀神的本分之外,还应该有别的“本分”吗?
  14. 生活的哪些部分应该要用来荣耀神?
  15. 传道的人和工厂工作的人,哪一个更荣耀神?请解释。

第二课

2问:神曾赐什么准则,指教我们荣耀神,以祂为乐?

答:神的道,载于新旧两约圣经,就是唯一的准则,指教我们怎样荣耀神,以祂为乐。

①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提后三16)

②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祂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份。(启廿二18、19)

    有一件事看来奇怪,就是耶稣有一次曾说,神“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路十21)。换句话说,有些最聪明最有教养的人,却缺乏真智慧。理由是人靠着自己是不能获得真理的知识的。人越靠自己的努力去学习(运用他独立的头脑),他越会面对无知。就如一个汽球,当充满气体时就向四面八方澎涨,同样人的学习也会使他越来越觉察,神奇妙的作为是无限的奥秘。举例来说,人发明了更新更强力的天文望远镜,可以观察星宿的秘密。但结果是什么?结果是:今日天文学家有数以百万颗的新星球要去研究!这是科学的理论为何会日夕变迁的理由之一。人越发现得多,就越发觉他所未知的东西还有更多。故此,因为人不能无所不知(要知道的事太多啦!),他们就灰心丧志,认为人根本不能对什么有肯定的知识。

    这情况的理由是,神造人不是要人凭自己的能力知道一切(或就那件事来说的任何东西)。只有神是无所不知的,因此从最早的时候开始,只有神能给予人对事物实在的知识。从开始,这知识就以两种方法临到人。①神启示祂自己的第一种方法是自然启示。大卫王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祂的手段”(诗十九1)。“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罗一20)。②神启示自己的第二种方法,我们称为特殊启示。就是在伊甸园时,神曾晓谕亚当,可享用祂所创世界里的一切,但得遵守祂的诫命。如此,亚当可以藉着研究大自然而知道许多事物,但他却不能无所不知。例如他不能知道将来会有什么事发生。为要确信象他可从树上摘果子来吃这么“简单”的事,他都还一定要在“神的话的亮光下”去解释“大自然的事实”。

    当亚当犯罪背叛神时,他就拒绝了神的话。他的行为就象根本不需要神告诉他什么是对的一样。相反,他决定运用那所谓的“科学方法”(就是“尝试、错误、再尝试”的方法),去寻找真理。从那时开始直到今日,亚当和他所有的后代(除了那些藉耶稣基督获得救恩的人以外)都在黑暗中行走,这并不由于神的启示中有任何“黑暗”。神的“光”仍然灿烂地照在神所造的一切事物上。但如果起初的人(无罪的亚当)没有神话语的“光”就不能明白自然的“事实真象”,我们今日岂不更加如此吗!因为人从罪恶中蒙拯救的唯一方法,单单在圣经中启示出来。神在大自然的启示已经足够叫人无可推诿。这自然启示向人显露出真神的荣耀,以致人应该敬拜和事奉祂。但只是在圣经里面,人才真正知道他所必须相信的(为的是要从罪中获拯救),及必须做的(为的是要再次事奉神)。

    但要理问答中提及“神的道,载于(包括)新旧两约圣经”,是什么意思呢?从这里,我们要明白圣经所记载的话就是从神而来的话。不过,为了清楚了解起见,我们也要认识“载于”这词曾怎样被人误解。下面的图画可以加以说明。

    自从这个要理问答写成之后,一些聪明人尝试用同样的字(载于)去表达与要理问答本来很不相同的意义。①首先(图一)是称为“新神学派”的(Liberalism或“旧的现代派”Old Modernism)。那些持此意见的人,相信圣经的某些部分是神的话(——),而其他部分则是人的话(……)。他们相信他们可以为自己决定圣经那部分是真的,那部分是假的。②第二(图二)是称为“新正统派”的(Neoorthodoxy或新现代派New Modernism)。这种看法今日在很多复原派的宗派中都可发现。有时它称为“巴特主义”(Barthianism由著名的神学家卡尔·巴特而得名)。持这派观点的人,认为全部圣经都是人会有错谬的话语。但他们却说,当人读这些人的话时(……),神会使用这些话,让人(在他们的脑海里)可以领受神真正的话(——)。圣经的任何部分,都可以成为神的话临到人的媒介,但对这一人是圣经的这部分向他“说话”,对另一人则是另一部分向他“说话”。③第三(图三)是改革宗的看法。这就是历史性基督教信仰的看法。这本要理问答也是传授这套观点。持守这观点的人相信全部圣经(每一个字)都是神的真理。没有一部分不是神所默示的。即使未信的人读这本圣经,它由头到尾仍然是神的话。换句话说,圣经就是神的话(——)。

    如果圣经就是神的话,是唯一的准则,指教我们怎样荣耀神,永远以祂为乐,那么,还有三件事需要提出来。①首先,我们要说圣经是“不能错谬”的。意思是圣经所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这当然不是说你可以断章取义的拿一两节经文来,毫不顾及它的上下文脉胳(或背景)。例如,诗篇五十三篇一节说“没有神”!但这只是该句话的一部分。整句话是:“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只有当我们阅读整本圣经,并明白它的意义,我们才可以说圣经的每句话都是不能错误的。②我们说圣经是“清楚”的。圣经之写成,是要让一般人都能明白的。神甚至直接向孩童说话(弗六1—3)。有些教会否定这事实。他们说只有祭司或学者才能够明白圣经。(固然,我们对圣经的确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甚至学者们也有很多需要研究学习的。)但神藉着祂的圣灵,能够并确会带领一般人很清楚地明白他们为着得救所需知的真理。③最后,我们说圣经是“充足”的(我们并不需要在圣经之外再加什么,去认识我们所需要认识的)。很多虚假的宗教否认这事实。罗马天主教说我们不单要圣经,还要传统。摩门教说除圣经以外,还需要“摩门经”。新神学派对我们说,我们在圣经以外还需要“科学的发现”。但耶稣说圣经本身已经是足够的(启廿二18—20)。圣经自己说,拥有圣经的人可藉着圣经“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5—17)。那么,论到改革宗教会的信经、信条、要理问答有何用处?我们必须明白它们是远远不及圣经的。它们并不打算,也更不应该被看成与圣经具有同等地位。我们应用它们,作为圣经教训方便的撮要。但我们决不可满足于单单“相信要理问答”。我们必须常常肯定我们个人要运用圣经去证实要理问答的教训,只有那样,我们的信仰才是合宜而稳固的。

问题:

  1. 要理问答中“载于”这词是什么意思?
  2. “圣经”这词的意义是什么?
  3. “准则”这词是什么意思?
  4. 有学问有智识的人是否比无学问单纯的人更确实认识神的真理?为什么?
  5. 人的知识本来是不是打算单由大自然界而来?为什么?
  6. “真理”的两个来源是什么?
  7. 所谓“科学方法”的原则是什么?
  8. 今日自然启示本身对全人类有什么功用?
  9. 新神学派说圣经“载有”神的道时,他的意思是什么?
  10. 新正统派这样说时是什么意思呢?
  11. 基督教改革宗用这词句指的意义是什么呢?
  12. 圣经是无误的是什么意思?
  13. 圣经是清楚的,这样说有何意义?谁否认这说法?
  14. 圣经是充足的,这样说有何意义?谁否认这说法?
  15. 如果圣经正是它所说的那样,为什么有要理问答呢?

第三课

3问:圣经主要教导我们什么?

答:圣经主要教导我们对于神所当信的真理,和神所要人当尽的本分。

①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0—31)

②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六8)

    有很多东西是我们不能从圣经学得到的。①举例来说,圣经没有向我们提供一份完整的人类历史。这不是神赐下圣经的目的。故此,有很多历史上的事情,我们只能从别的来源去学习。②神的话也没有告诉我们各种科学所需要的技术性资料,圣经中没有化学方程式,我们也不会找到电子的原理。③事实上,连一些我们希望知道关于耶稣基督的资料,圣经也没有完全告诉我们。我们对耶稣的童年时代,教育情况,或家庭生活所知不多。我们对祂的相貌,更是一概不知。我们还可以引出很多圣经没有教导的东西。圣经并没有教导我们每件事情,神之所以赐给我们圣经,只是要教导我们“人对神当信的真理,和神所要人当尽的本分。”

    不过,同样重要的是我们要记得圣经对一切事情都有某些教训。圣经所说的这一些,实在是非常重要。可以说,若不是有圣经这些教训,我们对任何事物都不会有真正的认识,其重要性可见一般。我们且以下面的图画加以说明:

    在图一那里,我们看见一个人企图绝不依靠神去帮助他认识这世界(和他自己)。他可能是个现代的科学家,他“相信”这世界是自我存在的,因为它是进化来的。换句话说,当他开始研究和探讨“大自然”的秘密时,就把神彻底地排除在他的思想之外。那些研究历史,地理或别的学科的人,也会这样。然而圣经清楚教导说宇宙都是神所创造的。万事万物都与神有关,而这种与神的关系就是最重要的真理。如果不承认这种关系,即使“最伟大的科学家”也算不得真正明白真理。换句话说,当人不是以承认真神为他们思想的始点时,他们就是在黑暗里。由于他们在黑暗中,他们就不能真正看见在世界上的光。

    在图二的那个人,已经看见了那光。圣经把这光赐给他(因为圣灵重生了他的心,以致他接受和相信了神的道)。但留意这里有两件事。首先,圣经的知识(由圣灵所赐的)使这人相信那位既真又活的神。其次,这人因此可以明白他在世界上的地位。他能够明白这是他天父的世界,并且知道他在这世界上所做的一切,都应该为荣耀神而做。如果这人是个科学家,他研究事物的目的,是更要了解神奇妙的创造。若他是历史学家,他之所以研究人类历史是要明了神在历史所显露的计划。这种态度在每一个范畴都适用。唯有凭着信(人对于神所当信的真理),人才能正直地行事为人(神所要人当尽的本分)。

    你会注意到这一条要理问答就是其余的问答的基本大纲。从第4至38项问答,概括了圣经所教训对神当信的真理,而第39至107项(律法,蒙恩之道,和祈祷),则概括了神要求人当尽的本分。在这里我们要留心几件事。①首先,这份要理问答把着重点放在我们当相信的真理方面。这点很重要。今日流行的说法是人相信什么并不太重要。“各人都有权相信他所相信的”,这是一些人的论调。另一些人则说:“无论人相信什么都可以接纳,只要他对别人是真诚而有礼便成。”正如诗人布柏(Pope)所说的:

让无意识的顽固之徒
为信仰枝节争得你死我活
那些行为正直的人
其信仰决不会有大差错。

    当然,任何人的确不应被他人强逼,去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事。但若说人相信什么并无分别,则属不确。因为“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就没有神”(约贰9)。耶稣对井旁的妇人说:“你们所拜的,你们不知道;我们所拜的,我们知道……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2—24)。幻想人可以抱着错误的信仰而过正确的生活,没有什么比这更危险了。“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太七28)。就是为这缘故,要理问答把“人对神当信的真理”放在最先。②其次,我们还要注意,当人真正有正确的信仰时(若他真的相信神所命令他相信的),他必须同时实行神所吩咐的事。换句话说,有真信仰而不确实地做出来,是不可能的。雅各说:“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雅二14)。雅各说:不,“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二17,26)。这样,要不是要理问答同时强调“人对神所当信的”以及“神要人所当尽的责任”,我们就没有一幅完整基督徒生活的图画。死寂的正统信仰是会存在的,这种没生命的正统信仰,是只会宣认圣经真正的教义。这种人很明白这些教义,甚至可以滔滔不绝的大发议论,替它们争辩,但他们却不是过着神所要求的生活,我们要认定这是大错特错的。我们必须看见,要理问答不单把信仰放在最先,它同时还教导我们,信仰若不能带出正确的行为,就不算是得救的信心。

    还有另一点需要一提。圣经说到“律法(十诫)是我们启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4),这话的意思是,人若不首先领会到他的需要,他是无法真正信靠基督作他的救主的。或者说,只有藉着律法,罪人才明白他们是有罪的。“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20)。或许有人会问:“那么要理问答为何不先谈及律法,然后才提及使我们得救的对基督的信心呢?”要回答这问题,我们可以说:①如果要理问答先提到律法,然后才提到信心,并不算是错误。神自己也是先赐下律法才赐下救主。②不过,要理问答不先谈及律法也是有很好的理由的。这些理由是什么?(a)首先,如果先提律法,后谈基督,可能让人误以为基督不及律法来的重要。这是很大的错误,因为基督比万有都大。(b)其次,那样可能叫大意的读者以为救恩来自人遵行律法。有人会说:“你先遵守律法,基督就会接纳你了。”如此就是大错特错了。因为圣经明说没有人能藉行律法得拯救。事实上,除了耶稣一人以外,没有人可以按着神所要求的遵守祂的律法。(c)第三,若把律法放在基督之先,亦可能留下错误印象,以为信了基督就不再需要神的律法!有人会说:“现在我既已相信基督,就用不着律法来告诉我怎样生活了。”这说法同样也是完全错误的。因为神赐律法不单是叫我们知道需要基督为救主,它也是帮助我们在接纳基督为救主之后,懂得怎样为祂而活。约翰说:“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约壹五3)。

    总而言之,我们要强调,要理问答肯定的否认人可以任意选择基督教作为一套教义或作为一种生活。真基督教绝不会二者只取其一,而是必须两者兼备,象好树和好果子一样。

问题:

  1. 要理问答中“主要”一词是什么意思?
  2. 有没有一些东西是无法从圣经学到的?试举一例。
  3. 举出一种学科是圣经完全没有提及的。
  4. 图一中的人对世界真正正确地明白的部分有多少?为什么?
  5. 为什么图二的人对世界有真正合理的认识?
  6. 请解释圣经中这句话:“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
  7. 要理问答有哪两个主要部分?试加解释。
  8. 要理问答对什么加以强调?为什么?
  9. 真正的信仰足够了吗?试加解释。
  10. 如果要理问答先提及律法,它是否错误?为什么?
  11. 先谈信仰后谈律法有什么好的理由?
  12. 从要理问答这一问中,我们学到什么最重要的真理?

第四课

4问:神是怎样的神?

答:神是灵:祂的本性、智慧、权能、圣洁、公义、恩慈、诚实,都是无限无量、无始无终,永无改变的。

①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4)。

②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我们的主为大……祂的智慧,无法测度(诗一四七5)。他们昼夜不住的说:圣哉、圣哉、圣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四8)。主阿,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十五4)。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出卅四6,7)。

③诸山未曾生出,地与世界你未曾造成,从亘古到永远,你是神(诗九十2)。

④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三6)

    提到“神是灵”这句话的是耶稣(约四24)。要理问答在界定神是灵的本性时,只不过是解释这节经文而已。神是灵,是具有某些属性(或说特性、本质)的灵,把祂与其他一切存在之灵区别出来。换句话说,单说“神是某灵(Spirit)是不对的”。因为神不单是某灵。圣经提到天使,说天使“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来—14)。如果我们只说“神是某灵”,我们就不能把神和其他是灵的生物分辨出来了。(这是泛神论的一种形式,说到每个灵都是神的一个表显。)但当我们说神是灵(a Spirit)表明祂跟其他生物是截然不同的。

    但什么是“灵”(a Spirit)?圣经说:“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林前二11)。思想和知识,都是人的灵的活动。人的灵可以与神加以比较,因为人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人的灵是非物质的:它无法用肉眼看见,也不能摸,不能量也不能度。我们可以说“人的灵”就象人的思想那样。但即使说了这么多,我们对灵的确切描述或定义还是不够完满。当人问到灵是怎样的时,我们只得承认我们无法完全解答。这里有一点我们无法明了的奥秘。不过重要的是,当我们说神是灵时,我们是在否认神有物质的形体,有一本儿童要理问答这样说:神不象人那样有个身体。神是看不见的。从来没有人见过神,也永远没有人会用肉眼看见神(约一18;约壹四12等)。企图用任何雕像或图画去把神弄成可见的都是罪(违背第二条诫命,出二十4)。以赛亚先知发出这样的询问:“你们究竟将谁比神,用什么形象与神比较呢?” (赛四十18)。他自答道:“你们向上举目,看谁创造这万象”(赛四十26)。

    我们看见神的唯一方法是“间接的”。我们只可以从神创造的东西上所“反映”的形象,去看见神。我们又试一试用一幅图来说明这个真理。在下面这幅图的第一部分,那男孩子——我们就称他为“大头”吧——望着镜中自己的映象。明显有两件事是真的。①首先,他们(大头和他的映象)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一个是活泼真实的,另一个却不。②其次,他们是正相似的,因为那映象在每个细节上都是大头的副本。

    把神和按着神形象造的人来加以比较时,也是这样。我们同样看见两方面:①首先,神和人是截然不同的。②其次,人却是完全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我们在这里所要学的,是要认识这条要理问答教导我们从这两方面去思想到神。在图二我们就表示出来,不过没有画图画,因为以任何图画表达神都是错误的。你会注意到神有某些属性(特性、本质),是祂没有与人“共有”的。神是无限的,人却是有限的。神是永恒的,人却不是永恒的。神是不变的,人却并非不改变。我们称神这些属性为“绝对”的属性(incommunicable),因为它们只属神所有,祂没有把这些属性赐给人,而是留归祂自己。(这就象说大头没有把他那确实的身体等赋予镜中的映象一样)。但我们也看见神让祂某些属性的确是与人分享。因为祂曾赐予人(在堕落以前)有本性、智慧、能力等。我们称这些为“相对”的属性(Communicable),因为神把它们赐予人,叫人可以与祂相似。(这就象说大头把他头发及眼睛的同样颜色,同样的微笑等赐予镜中的映象。)

    现在我们来看这最困难,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们必须知道,即使我们说到相对的属性时,我们也要紧记神和祂的形象(人)之间仍有差异存在,就象大头和镜中的映象有差异一样。大头和他的映象都有笑容,但它们不是同样的微笑,对吗?我们停下来想一想,就知道它们是不同的。因为大头脸上的微笑是真的笑,映象的笑只是笑的映象而已!大头的笑比较伟大,因为它是真实的。同样,神的相对属性(智慧、能力、圣洁等)也是这样,因为神拥有这些,是远超乎世人所拥有的。换句话说,神的智慧永远都是无限、永恒而不变的。神的权能也是无限,永恒而不变的。然而人的智慧,人的能力,却常是有限,短暂而会变的。(这就象说大头的头发,眼睛常是真实的,而镜中人的头发,眼睛却常是不真实的一样。)

    现在,我们必须简略思考与这问答的教训有关的两个问题。①首先,如果神是灵,为什么圣经提到祂时好象说祂有肉身的形体呢?我们读到“耶和华的手”(书四24),“耶和华的眼”(王上十五5)等等。在出埃及记二十四章十节那里,我们甚至谈到摩西及其他人“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平铺的蓝宝石,如同天色明净。”无可怀疑,圣经有时是用人的言语去描写神,因为除此之外人无法明白了解。不过,有很多地方提到神以人的形象出现的经文,确是人看见祂时那真实的样子。我们对这情形可作一解释:正如天使(他们是灵)可以藉着人的形像显现,同样基督在旧约历史的一些时期中,也是这样向人显现(参创十八1—5,16—25等)。这就是加尔文所说“基督将来显现的先声”,祂要成为神而人。当然,我们的主是神,但由于拥有真实的人性,祂也具有手、脚等肢体。②其次,如果神是不变的,为什么圣经有时说到神好象会改变呢。在创世记六章六节我们看到:“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当人后悔时,他会改变心意。但神若是不变的。祂怎能后悔呢?答案是当圣经这样提到神时,它必先提到是人首先改变了。人改变了他对神的态度和与神的关系。从人的这种转变,就引出神对人态度的改变。但这改变实际上不在乎神,而只在于人。神是永远圣洁的。但当人犯罪背叛神时,他就落在神对罪所常有的震怒之中。神不能改变的原因是神不能背乎自己(参提后二13)。换句话说,神根据祂完美的本性,在祂一切所作的事上都是已有定见的。故此,当一个好的受造者变成邪恶时,神必然会忧伤起来。由于神不变的圣洁,神不会有其他别的表现。

问题:

  1. “灵”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2. 试界定下述名词:无限无量、无始无终、永无改变。
  3. 为何我们不能说神是某灵?
  4. 除神以外还有别的灵吗?请解释。
  5. 我们可用什么来描述灵?
  6. 这条要理问答要我们对神否认些什么以表示尊敬祂?
  7. 神所有的两种属性是什么?
  8. 请替每种属性提出简单的定义。
  9. 神和人的相对属性是否一样?请解释。
  10. 圣经提到神有手脚等时是什么意思?
  11. 圣经提到神后悔时是有什么意思呢?
  12. 请准备讨论本课的插图,指出它怎样说明这条问答的教训。

第五课

5问:神是独一的吗?

答:神是独一无二,又真又活的。

6问:神有几个位格?

答:神有三个位格:就是圣父、圣子、圣灵;祂是三位一体的真神,本性相同,权能荣耀相等。

①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林前八4)

②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廿八19)

③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阿们。(林后十三14)

    这两条要理问答把基督教最重要的教义摆在我们面前,这就是三位一体的教义。有人曾说,“所有”错误都源于对神的不健全的看法。无论怎样,我们是不大能确知这个重要的道理。

    三位一体的教义可以用三句话表示:①只有一位神;②圣父是神,圣子是神,圣灵也是神;③三个位格不相同。从这个教义的陈述中,我们可以观察到,两个似乎矛盾的真理实际是互卫的。这两个真理是:神的合一性和多元性。前者认为神只有一位;后者则认为神是有三位的。人们通常认为这是毫无意义的。象耶和华见证人这个旁门便藐视三位一体的教义。他们说,相信这教义的人就是相信三位神。持这种说法的是“独神论者”(Unitarians),而不是“三位一体论者”。换句话说,他们相信只有一位(圣父或耶和华)是神。他们教导说,耶稣是受造的“不象父一样是自存的”,而圣灵只不过是神能力的一个名称(不象父一样有一个位格)。独神论者(耶和华见证人不过是一例)坚持神只有一位,而且否认神有三个不同的位格。多神论者相信有超过一位可以被称为神的,但不相信“诸神”有神共同的本质或形质。摩门教徒正是多神论者。

    独神论和多神论二者看来比三位一体教义简明,但我们切勿以为我们是替它争论,或抗拒历史性基督教的信仰。因主曾藉先知以赛亚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赛五五8)换句话说,我们要常记着,三位一体的教义不是因合乎人的推理而叫人相信的。我们信,唯一的理由乃是因圣经不容许有其他观点。现在让我们思想这些要我们如此相信的圣经真理。 

    (1)圣经清楚教导我们:只有一位又真又活的神。“……唯独耶和华是神,并无别神。”(王上八60)“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林前八5、6)“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赛四四6)在圣经中无一真理是如此被强调和贯彻教导的。只有一位神,是真正存在的。

    (2)圣经也清楚教导我们,不单圣父是神,圣子和圣灵也是神。根据圣经,既无人争论父是神这个事情,我们便只引一节经文来证明这一点。“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8)圣经也同样清楚宣告圣子是神。在诗篇四五6论及弥赛亚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跟着以赛亚书九6、7说:“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在新约我们讲过“道就是神”(约一1),当“疑惑”的多马明白事实之后,他来到耶稣跟前跪下说:“我的主,我的神。”(约二十28)所以神子基督称为神,乃毫无疑问的。在新约中,我们也发现基督具有神的属性。生命在祂里头(约一4;五26)!祂无所不在(太廿八20)。祂从太初就存在(约一1)。我们留意,新约记载祂作神的工作。“万物是藉着祂造的”(约一3)。祂托住万有(西一17;来一3)。“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约五19)而我们又看过,祂被人当神一样地敬拜。(约二十28)假使圣子被称为神,又有神的属性,做神的工,甚至接受该属于神的敬拜,我们怎能下结论,说祂不是神呢?同理,圣灵也依然如此。是故每项证据我们只举出一个实例。在使徒行传五3、4,圣灵被称为神。“彼得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哥林多前书二10告诉我们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圣灵也做只有神才能做的工。“叫人活着的乃是灵”(意思就是“使人活”,约六63)。圣灵也拥有神才有的敬拜和威严。耶稣说:“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绝不得赦免。”(太十二31)再者,由于圣灵被称为神,有神的属性,做神的工作,被敬拜如神一样,我们也只得下此结论说“圣灵是神。”

    (3)圣经也清楚表示,这三个位格各有特点,祂们是同权同荣的。在早期教会历史中,当人想解决三位一体的奥秘时,会陷入两个严重的错谬之中:①其中之一称为“形态主义”(Modalism)。据这个观点,神是一个位格,但祂“扮演不同的角色”,很象出现在戏剧中的一个演员,初时饰演一个角色,之后(急忙改了装之后)就又扮演另一个角色。他们相信,当神扮演父时,便无子和圣灵存在。又当祂扮演子的角色时,就没有父和灵了。教会反对这说法,其理由非常简单,因为神三个位格同时把自己显明出来。“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祂开了,祂就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三16、17)当基督站在人前,圣灵就降下来,而父同时从天上讲出话来。因此,只有一个位格,却连续扮演不同的角色,这是不可能的。②另一个错误称为“君主主义”(Monarchianism)。这名称自是从“君主”或指君王而来,其基本观念是:三位中只有一位神能实际称为“王”。这些人于是说父神大过圣子或圣灵,并且不相信三位同权同荣。这说法似乎颇与圣经吻合,因基督曾说:“父是比我大的。”(约十四28)倘若我们看这等经文,大可以为在这古老的观点中,有一个真理。但要是读腓立比书二6,我们便会知道为什么教会反对这个错误说法,因为基督“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就祂的神性而论,基督是与你同等的。若就祂的人性而论,因祂自愿谦卑,于是祂会说“父是比我大的”。记着这一点,我们便不会被这个古老的错谬吸引了。 

    藉圣经的凭据,我们获得三位一体的教义——神——三位都是神——三位各有不同。很有趣,许多圣经的话若不是要理问答将之有系统地解说出来实不易为人所理解。基督说,“奉父(的)子(的)圣灵的名(原文是单数),给他们施洗”(太廿八19)。祂不用多数的“名”字,那就只能指着一神说。我们又可以看到祂不说“父、子、圣灵的”一如他们仅是同义词(象;我、自己、余)。祂谨慎地分清这三位,使每一位都有其本性和性格,那就是“父的、子的和圣灵的”,也就是三位一体的教义。当然,只有在我们仔细查看全本圣经的教训时,这个教义才会全然显明出来。不过,我们仍然觉得有趣,就是由最初的启示起,三位一体的两个基础真理便已经同被强调。同被强调的事实是神是一位(一神)和多元性(一个位格以上)。“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造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创一26、27)若没有全部新约的钥匙开启神的三一性,则奥秘仍然会被封锁。

问题

  1. 说出组成三位一体的三个要理。
  2. 什么叫“神格”?
  3. 什么叫“本质”?
  4. 独神论者相信什么?现代什么异端是独神论?
  5. 多神论者相信什么?现代什么异端是多神论?
  6. 三位一体是否易明?若不是,我们为什么相信?
  7. 引一段圣经原文证明只有一位神。
  8. 哪四样东西只该属于神,同时根据圣经也属于基督和圣灵。
  9. 上述四项,各举一例与基督位格有关。
  10. 上述四项,各举一例与圣灵位格有关。
  11. “形态主义”教导什么?什么经文否定这个说法?
  12. “君主主义”教导什么?
  13. 君主主义者”会用什么经文证明他们的说法?
  14. 要否定这说法,答案是什么?
  15. 为什么马太福音二八19要我们相信三位一体?
  16. 旧约有没有论到三位一体的教义?请解释。

第六课

7问:神的预旨是什么?

答:神的预旨是祂从永远所定的旨意;根据祂的美意,为了祂自己的荣耀,预定一切将有的事。

①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弗一4、11)

    圣经说,神“随己意行作为万事”(弗一11),换句话说,我们所看见的在世上发生的事物,并非偶然,也并非一种巧合。事物并非无缘无故地作成,相反地每件事都有因由,而最始的因由是神的大计划,“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依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罗十一36)有时我们不晓得神是计划万事的,然而圣经记载,主宣告说:“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四六10)至于人,约伯说:“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岁月在你那里,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过。”(伯十四5)因为“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十六4)

    为了解释这个真理,让我们用人的计划来对比神的大计(参下页)。这里,我们的朋友大头正完成他的住宅计划。在根基未安妥之前,他已计划要怎样做。再说,当房子真正动工时,工人就一定要照他的计划做,每项工程都要照蓝图完成。对于神伟大的计划,当然这只是个脆弱的比较。但已能说明这个对比,大头怎样计划房子里的每一项,神也怎样为世界计划每一件事物。祂预定一切将有的事。

此外,我们还须指出神的计划并不全象人所作的。

①其一,神的旨意是永恒的。换句话说,若问我们神何时作出祂的计划?答案是:这计划是神常有的!祂早就有此计划!人的计划却不然。首先我们必有一段尚未计划的时间,然后筹算出最好的来,最后得出合适的计划。神却并不是这样,因为“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祂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诗卅三11)神不象我们天天计划,祂也不会改变计划,祂是无限、永恒和不变的。所以祂的目的——计划——是常存在心中,并且永不更改,丝毫不移的。故此要理问答说神“立定永恒的旨意”是根据“祂的美意”。我们要计划,通常会请教别人,希望得到比我智慧之人的意见,但神不需这样,祂已知任一件事,无人有神所有的智慧,无事是祂所不能预见的,故此神不必经磋商,或者,为使计划和其神圣的旨意相符才得出计划。“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罗十一33、34)

②神和人的计划另一个不同点是,神的计划事实上是绝对的,就是:无一事,无一物,不是神所计划的。当人为一个房子作出计划时,他(基于计划)已对事情的进展能做相当的控制,但这计划并不能决定每一件事,它不包含每一细项,例如建房子所用钉子的准确数目,也不能决定用多久建成。但神的计划绝对能决定每一件事物,甚至包括两件事,是人常认为不在神控制之下的。第一,所谓“机会”或“偶然”。当人赌骰子或玩牌时,他们认为无人知道有什么出现,只想着自己会有机会赢。但圣经说:“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箴十六33)在列王纪(王上二十二章)我们读到亚哈王不理会主的警告,孤注一掷地去打仗,我们也读到(34节),亚述兵没有瞄准任何目标,随意向空中发箭,但箭就射死了亚哈王,这一切都是主所命定的。所以,论到神的计划,是没有“偶然”的——无一事会令神惊呀,或破坏祂的计划的。第二,但有人也许会问:那么人的“自由意志”又怎样?我们要相信人的选择——无论善恶——都由神来预定吗?对了,这就是圣经的教导。因为圣经指出,任何人的任何决定——无论是信者还是不信者——都已被神永远决定了。例如,圣经论到杀害主耶稣的恶行,说:“祂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祂钉在十字架上杀了”(徒二23)所以,纵使坏人抗拒神,他的行径仍在祂的计划之内!他们自以为破坏了神的计划,却反而成全了神的计划。如果对不信者是如此,对相信的人就更是如此了。因为“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甚至人所能作出的最大决定——相信基督——也是神预定的。保罗在路司得讲道时,“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故此我们要再说:没有一样事物在神的计划之外,祂的计划是绝对的,包括了任何要发生的事。

③什么原因叫神作出完整而包罗万象的计划呢?要理问答说:这是“为了祂自己的荣耀”!这不是说神因此得到比先前更大的荣耀,(记住,在神没有先后之别)其意义不过是神所做的,祂不会给我们一个在祂自己以外的解释。神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是阿拉法,也是俄梅戛,万有由祂、靠祂、也为祂而有。因此,神所以要计划的理由只可能是祂的美意,并带来的尊贵和颂赞。“我们的主,我们的神,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四11)假如人做事是为了自悦、自炫,我们便不能忍受并认为他自负。在人是不对,在神却是对的。因为人这样做只代表他否认自己的存在生命(只是受造者),若神不这样做,也同样否定了自己的存在生命(因祂是独一真神,比一切祂之外的存在物更具无限的尊贵)。神不能否定自己,祂必然(诚实对自己)因自己的至尊无上,时常行自己的美旨,寻求自己的荣耀。

    最后,让我们不要因为“神预定一切将有的事”而作出错误的推论:第一,神是罪恶的创始者,这推论是错误的。这实在很难令人理解,因为既然说神计划万事,怎能不包括罪呢?神若计划罪,祂似乎就是罪的创始者了。但我们必须接受圣经多处的指示,避免跟随我们的推理。圣经说神并非罪的创造者,祂创造天使和人,当初他们都是好的。不过(我们不知是何时)罪在他们身上出现,撒但才真是罪恶的创始者。神的计划固然包括了这些,但我们不能因而就推论说,神是罪的创造者。第二,我们不能说,人被看成棋盘上的“卒”,神已预定人人的命运,这是事实。神预定一些人得救;预定有些人灭亡。犹大书说:有些人“自古被定受刑罚的”(4节);但“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保罗说,“乃是预定……得救”(贴前五9)。圣经明说,那些至终灭亡者是真的不愿意得救,他们因自己的抉择而失丧,因神的预定并不削减或废除人的责任。

问题:

  1. 预旨的意义是什么?什么叫美意?什么叫预定?
  2. 神的计划包括什么?
  3. 在解释神预旨的事例中,哪些事项和预旨相似?
  4. 人的计划和神的大计划有些什么不同?
  5. 神作出计划时,谁给祂意见?为什么?
  6. 人以为哪两种事是在神的控制之外?试证明这两样都在祂的计划之内。
  7. 神何时作出祂的计划?
  8. 神作出计划的理由在哪里?
  9. 为何这事并不意谓神是自我中心的?如果这样,为什么对神不是错误,对人却是错误呢?
  10. 预旨的教义通常会引起哪两种错误的推论呢?
  11. 试解答以上两种错误的推论。

第七课

8问:神怎样执行祂的预旨?

答:神用创造和护理之工来执行祂的预旨。

9问:创造之工是什么?

答:创造之工是神用祂全能的话,在六日之内,从无中造出万有,并且都甚好。

①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藉神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来十一3)

②起初神创造天地。(创一1)

③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创一31)

上一课我们谈到神的预旨。换句话说,我们知道神已计划了一切。我们试用做事之先也会有所计划的例子说明。从第六课插图我们看见,我们的老朋友大头为他的房子而计划,在房子未存在之前,计划已经拟好了。现在我们看这课的插图,我们用例子说明实现他计划的方法。

从第一幅图画,我们看见大头按计划建房子。这图可以联系到创造之工。从第二幅图画,我们看见他在打理房子。这图可以联系到护理之工。本课下文跟下一课,都是谈到创造的工作,又在更后面的课程里将继续讨论护理的工作。

要理问答说神“是用祂全能的话,在六日之内,从无中造出万有”。同时,它讲出一些伟大的事来。但我们不要被图画引导错误,以为神的创造工作,跟人的建造活动相同。这其中有两大异点:第一,我们要留意,人建造(或制作)任何东西,都要用现成的材料,如木、砖、水泥等。但神创造世界时不必用任何现存的材料,因为“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来十一3)神“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卅三9)这就是所谓“从无中创造”。第二,我们观察到建造(或制作)的工作是个费时的程序。然而对神来说,“一日……如同千年,千年如同一日。”(彼后三8)是故,基于圣经的权威,我们只得相信神用六日的时间,创造了整个宇宙,切勿让现代科学的理论把我们带离这个信念。

今日极有势力的现代科学理论,却直接抵触了这条要理教训。根据进化论,现在所见的世界是个在极缓慢极稳定的状况下发展而来的结果。凡相信神在短短六日之内创造了世界的人,常被视为是愚昧不堪的。不过圣经提醒我们:“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藉神话造成的。”(来十一3)如果我们想透过人的智慧,去了解这世界是怎么来的。我们自然会走不信的科学之路了。“我们”未曾见过树木一天长起来:“我们”未曾见过人一生出来就是成人(如亚当夏娃)。因为树木生长需要一段时间,小婴儿长大成人更需要一段不算短的时日,而现在他们突然出现了,实在令人难以想象啊!但在我们如此发问之时,我们实在错误地以为神的存在(在创造之工上)竟如我们的经历一样,是处处受限制的,这样想,事实上缺乏好的理由。如果我们想得准一点(就是基于圣经)就会明白,在神开始创造世界之时,时间是不存在的。时间是不独立存在的。只有神是非被造而自存的,时间乃是一受造之物,当神开始创造世界的时候,它还没有出现呢!

我们藉一个问题,来阐明这个意思。神用了多少空间去创造空间?答案当然是:神不必用空间去创造空间;祂从无中创造空间。同样,再问:神用了多少时间去创造我们的时间系统?(也就是我们的太阳系,因太阳系是计算时间的根据。)答案只能是:全不用时间。祂从无中创造了时间(象造所有其他的被造物)。所以让我们乐于单单“相信”神说有就有,命立就立(来十一3);相信创造之工是藉神的力量,在六日内完成。这实在是我们读创世纪第一章所得的(或想得到的)印象。说神做了件“短”工,无异于说,祂是神,能做自己心意想做的事。这是个清楚的选择。所有不信的科学,其基本思想乃是:“万物与起初创造的时候仍是一样”(彼后三4)。换句话说,不信的科学家观察到现在事物怎样发生,就下结论说,这是万物发生的唯一途径。但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思想是:圣经告诉我们万物发生的情形跟现在不同,圣经乃是将真理(实情)告诉我们。举耶稣的神迹为例想想看,在迦拿的婚筵上(约二1—11),耶稣以祂神性的力量,以闪电的行动造酒——上好的酒——造出来的酒,若采用通常的手段,甚或以一百年才造成。我们相信这是神创造力的一个指明。如果神能在顷刻间造出酒来,我们为什么不相信祂也能在六日内创造出宇宙来呢?

最后,我们要看要理问答所说:从神手中来的“全是好的”。我们在圣经也能读到“看着是好的”(创一12,18,25等)这不单是个清楚的明证,而且极其重要。其意思指出罪在万物的固有性质内并无它的本源,它的本源只在那些滥用万物,违背道德的人身上。拿酒为例,酒是被造物,耶稣亲自创造它,圣经于是断言它为好。圣经告诉我们:“酒能悦人心”,犹如油“润人面,粮能养人心”(诗一○四15)。在圣经中醉酒被视为罪,但并不说酒因这罪受责备,那全是由人的罪造成。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唯有从里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可七15)。“凡神所造的物(受造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提前四4)这教训极为重要,因为在教会历史之中,常有一个趋向,就是将罪因放在人自己以外,(因难以再作其他选择)也就是放在世界的物质上面。于是,当一种物质常被滥用之时,人就很容易将罪归到这物质上去,不会归到误用它的人身上。然后顺口说:“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西二21—22)当这根本的错误(即罪住在物质之内)产生后,也就开始了一个习惯,到了极点便有害了。一件事跟着一件事成为“禁忌”,越来越多模棱两可的事进入心里,记得,“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可七15)这是多么要紧啊!而保守我们免此危险的,正是这个奇妙的创造教义。

问题:

  1. 在本课插图中,神创造之工被与什么比较?
  2. 在本课插图中,神护理之工被与什么比较?
  3. 在神创造之工中,哪两件事不能与人的活动比较?
  4. 现代科学理论如何论到世界之来源?
  5. 这种理论为何对不信者“似乎”合情理?
  6. 在这种思想当中,哪一点是基本的错误?
  7. 神创造世界用了多少“时间”?试解释它。
  8. 基督的神迹怎样帮助我们“明白”世界的创造?
  9. 相信神创造世界之初万物都是“好的”,为什么如此重要?
  10. 这时常被遗忘,究竟是什么缘故?
  11. 当人忘记这件事时,有什么事情会发生?
  12. 要反驳物质不好的教训,可以引用哪段经文?
  13. 准备随时口述上一课,和这一课插图。怎样解释神的预定,并祂创造及护理之工。

第八课

10问:神怎样造人?

答:神以知识、公义、圣洁,并照着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并赐给他们制伏世界上一切被造之物的权柄。

①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三10)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四24)

②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创一27)

③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全地,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

在前一课我们看过神创造万物,这一课特别谈到神对人的创造。对人特别有兴趣的原因是:圣经教导我们,万物被造以至在人的领导权下,“配合起来”或“努力达成它们的目的和意义”。举例来说,创造而不造人,就会象一条没有船长的船,或象一支无领袖的大军。在神所创造的万物中,只有人是照着神的形象被造,同时,神只向人说这些话:“要生养众多,遍满全地,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

有人(甚至是基督徒)说,人领导万物之权的真理与进化论是一致的。持这种说法的人通常被称为有神进化论者。他们频赞成进化论,认为这是一个世界发展过程的描述。首先,有单细胞动物出现,继而有较复杂细胞的动物等等。但他们相信这一切乃是神在其“背后”,操纵着不同阶段的发展。举例来说,有神进化论者相信人的身体的确是自猿猴演变而来的,但他们说,神在一个已知点上创造一些新东西,也就是人的魂或灵,惟有这样,人才能带着神的形象确实地存在。我们对有神进化论教义的看法如何呢?(它是否合乎圣经?)①第一点,它与创世记二:7不一致,那里说:“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神给了动物生命,动物却不能称为“地上的尘土”。如果神造人是藉着对已有的生物增加一些东西,为什么神要给人“生命之气”?创世记清楚指出人是不会进化的。②另一点,圣经无一处说,人的“身体”为“兽”物;而我们认为人的“灵魂”是象天使般的东西。人的二元(二重)性当然是真的,人有肉身,又有非物质的灵或灵魂。我们的主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十28)如果说人的身体是由低等生物进化而来,只有灵魂是神当下创造的,定会产生(不论有意或无意)人的灵魂多少是优于身体,及从神来的总比从他处来的有更基本更重要的意识的想法。这并不是圣经所教导的。这正是基督教信仰(不同于假宗教)给予将来身体复活的盼望,而不仅仅是死后灵魂得生的原因!神创造整个人,照样在末日,藉主耶稣基督得救或被神定罪的,都是整个人。

然则,说人照神的形象被造,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我们思想人起初被造,是照下列的方法,相信是最适当的了解:

①要理问答说神用“知识”照着自己形象造人,也就是无罪时的亚当,能了解神在世界上启示祂自己的事。“亚当给一切牲畜,和空中的飞鸟,野地的走兽,都起了名”之时(创二20),他做了更多的事,而不仅仅“想出名字”而已。名字事实上是万物的真实和描写。亚当为妻子起名“夏娃”(意即赋予生命)时,他也做了一番工夫,不仅是起名而已,因夏娃“是众生之母”(创三20)。亚当也研究动物,给他们名字,显出自己极有把握——去表达万物的本性。换句话说,亚当(在未犯罪时)是个感觉极其敏锐的先知,这个先知是个能看见神真理的人(先知常称“先见”),而且常为别人的益处,讲论神S的真理。

②要理问答同时说,神照着自己的圣洁造人。意思就是亚当在无罪时,是将全身献给了神的。在旧约我们发现这个概念,在神藉摩西而启示的敬拜的系统中,稳步发展,有大祭司,有会幕,有各种献祭,又有神圣的典礼。圣洁的基本观念通常很突出,圣洁意思就是“分别为圣”(或归主为圣)。亚当的情形不是典礼、献祭那么一回事,却是指心的敬虔。他圣洁,因为他在主那里找到快乐,他绝无惧怕之心(在犯罪之前),在神面前感到平安。他甘愿从万物中“分别出来”归神。在这个意义上,他实在是个祭司。

③最后,要理问答说,神照着自己的公义造人。公义不过是顺服神的别名。一个人做神要他做的事,就会做公义的事。所以说亚当在未犯罪之前是个王也很恰当。王是统治的人,亚当统治着世界,就是神放在他治权之下的世界。因为他“知道”神的心意(如同先知),而且渴望单单服事神(如同祭司),同时,作为受造物之王,他有能力去做公义的事。我们于是了解:说在人里面有神的形象,是不对的,应该说人是神的那个形象。神的形象不是在人里面的东西,或是人的部分(灵魂);相反,人自己——思想如先知,感觉如祭司,行动如君王——就是神的形象。

当我们研读要理问答的其余部分时,应把这个道理好好记在心里。只有对此有适当的了解,我们才可以明白基督教信仰其他更多的教义。且略引些例子证明。①人全部堕落的教义,惟有首先把握了人是照神的形象被造之意义,才能明白。是整个人在亚当的过犯中堕落了,也是整个人的每一部分都败坏了。②再说,我们能够完全明白基督的救赎工作,是要在这教训的光照底下。旧约透过圣经历史上的先知、祭司和君王,打开救主被父神差到世上来的应许,耶稣为了从罪中救祂的百姓,须成为完全的先知、祭司和君王。如果我们将本课所学的,铭记心中,就更明白为何如此了。③如果我们将本课紧记在心中,就更明白另一个教义,即罪人“改宗”(conversion),归向基督;也会知道为什么真的改变要包含知识、感觉和意志。④最后,我们在这个教训的光照下,可以明白“一个真教会的标记”应该是什么?基督的真教会不是一所建筑物,却是个有机体,是属于基督的一团人,换句话说,教会是一群转向真知识、公义和圣洁的人。同时,我们会明白,为什么真教会的标记必须是忠心传讲神的话,按规施行圣礼及认真执行教会的惩戒。从这几件事,我们看到基督的先知、祭司和君王的工作,得着荣耀的应验;也看到祂的子民与祂共享荣耀。

问题:

  1. 为何要理问答在创造的教义(第9问)外,又专论另一个问题(人的创造)呢?
  2. 关于人的来源,有神进化论者相信什么?
  3. 你可以提出什么理由拒绝有神进化论者?
  4. 人是否有两种本性(身体和灵魂)是最高和最好的?
  5. 本课插图中,大头在干什么以解释本课。
  6. 用你自己的话,简述你认为一个先知应该是什么?一个祭司应该是什么?一个君王应该是什么?
  7. 下列哪一项是对的:“神的形象在人里面”,或“人是神的形象”,或“灵魂包含了神的形象”,你选择哪一项?
  8. 在本课的见解下,有什么其他的教义会更清楚明了?请随时准备好用实例,在班上解释为什么。

第九课

11问:神的护理之工是什么?

答:神的护理之工,就是用祂至极的圣洁、智慧、权能,保护和管理祂所造的万物和他们一切的行动4。

①耶和华在祂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在一切所作的,都有慈爱(诗一四五17)。

②这也是出于万军之耶和华。祂的智慧广大(赛廿八29)。

③常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3),祂的权柄统管万有(诗一祂三19)。

④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太十29)。

神行使祂的论令,不单表现在祂的创造之工上,也是彰显在祂的护理之工。根据要理问答,神的护理之工分为两类:(1)保护,和(2)管理。让我们用“大头”的两个情况来说明要理问答的这个教训:

在第一个插图中,我们看到“大头”在暴风雨中安祥地睡觉。当然,这是基督徒应该做的。因为他当明了是神在保护和看顾我们。人们却常忘记了这个。他们高谈阔论着“自然律”和“现代科学的发明”。他们似乎忘记了实在是神“常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13)。我们作基督徒的也常忘记神“其实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7—28)。但事实上:若非神护理万物,他们会立刻死亡。尼希米说:“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尼九6)。使徒保罗说:“万有也靠祂而立”(西一17)。倘若神不以祂权能的话支持他的存在(当然,不是支持他的恶行),就是撒但也不能存在片刻!

在第二个插图中,我们看到大头在战场上,正四面受敌,情况危急。然而,在插图下我们引用诗篇九十一篇的一段:“虽有千人仆倒在你旁边,万人仆倒在你右边,这灾却不得临近你 ”(7节)。在这幅画中,我们要表示的是神掌管“一切被造者,他们的行为以及所发生的事,从最大的以至最小的”(威敏斯德信条五章一节Westminster Confession V.i)。这不是说没有人会死在战争中,乃是说倘若祂乐意这样做,祂就能救助祂仆人的性命,祂能够全然指挥和控制在那情况下的每件事物,以致祂仆人的安全无虞。就是这唯一的确信,基督徒在许多危险的地方中仍无所畏惧而站立得稳。“神是我们的避难所,是我们的力量,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所以地虽改变,山虽摇动到海心,其中的水虽翻腾,山虽因海涨而战抖,我们也不害怕。”(诗四十六1—3) 

然而,让我们思考圣经以更详细的方式教导神的护理之工。(1)首先,我们思考一下圣经所说关于自然的完全控制(我们所谓的)。“祂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五45)。“祂使草生长,给六畜吃。使菜蔬发长,供给人用。使人从地里能得食物。”(诗一祂四14)并且“神嘘气成冰……使密云盛满水气……这云,是藉祂的指引,游行旋转,得以在全地面上行祂一切所吩咐的。”(伯三七10—12)。对我们来说,通常似乎是所有这些事都是“偶然”发生,或是“自动地”来的。但是圣经说神要完全控制自然界。(2)我们也看到圣经说有关地上的人国。我们常常认为它是不受神控制的。他们似乎做如此不期望的事,诸如突然地打仗。但圣经说:“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但四25)。“祂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但二21)。因此,他们所做的事情,并不是偶然发生的。使“人类历史的轮子”转动的,并不是“机遇”或“命运”。是主“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并且管理“他们所住的疆界”(使十七26)。(3)在圣经中,我们甚至看到神完全控制世上每个人。“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贵。他从灰尘里抬举贫寒人,从粪堆中提拔穷乏人,使他们与王子同坐,得着荣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属于耶和华,祂将世界立在其上。”(撒上二6—8)正如麻雀的生死倚靠神的护理,所以人凡事也倚靠神。人的每一根头发主都数过,就如他在地上的生命日子祂也数过。(4)最后,我们必须明白神甚至还控制人的自由行动。我们知道这是因为圣经说:“心中的谋算在乎人,舌头的应对,由于耶和华。”(箴十六:1)使徒保罗对基督徒说:“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当一个人在他心中决定说什么或做什么时,他可能还不知道神也决定了。但事实如此。甚至在不信者的情形中,也是这样。因为大卫王说:“人的余怒,你要禁止。”(诗七十六10)这就是要理问答所说神管理“他所有的受造物和他们一切的行动”的意义。

有人想作基督徒,然而却反对神完全控制世上所发生一切事物的教义。他们的确想相信神多少能在一般的方式中控制世界。他们想相信神能够留意祂的计划的“全部”景象。但是他们却不想承认神也控制“微小的细节”。他们不想承认祂决定“小事”正如祂决定“大事”一样。为答复这种态度,让我们回忆一著名的故事。它是这样的:“由于缺少将军,军队被打败了,由于缺乏马,将军被耽误了。由于缺乏鞋,不能利用马。由于缺乏钉,马不能有蹄铁。”换言之,“大事”实在在乎于“小事”。倘若小事不能在神的控制之下,大事也不会。在神的控制之处,当然,真正的困难是当人们想到神对每件事的控制时,他们的感觉是这样的:人的价值似乎被贬低到只比“棋盘上的卒”的情况略好些。似乎使人作个无助的机械人。他们反对说:“倘若神控制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那么我何必要为我所做的负责呢?”换言这,这不是说人对他们所做的事不需负责吗?为答复这个我们只说一件事:我们不能明了神如何控制我们所做的每件事,而我们还是有责任的。我们不能明白解释这真理的方法,但是我们却极知道这是真的。我们实在知道圣经所教导的这些事情。从圣经中我们知道我们是有责任的。从圣经中我们知道我们有真正的自由权(或者行动自由;那就是我们不受任何我们自身以外的力量的胁迫去行事。)然而从圣经中我们也明白:神的确控制我们,以便神也决定我们所做的。因此我们接受这教训,因为它是圣经的教训,而不是因为我们能解释它。 

圣经是神的话的有力证据之一正是它教导这样的教义的确是事实。“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凡喜爱的都必考察。”(诗二十一2)倘若我们能了解圣经中启示的每件事,那么这只证明圣经不是神的真理。我们精确地知道它是神的真理,因为它启示祂的伟大。我们相信祂且依靠祂,因为祂所做的远超过我们所想所求的!我们可以看到,这对基督徒的信心是非常基要的。倘若神果真控制一切事情——甚至恶人的行动(虽然神不是罪恶之源可是祂控制它,但祂却不是罪恶之源),那么信徒在此就有了把握:“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八28)相信神保护和管理所有祂的创造物和他们一切行为的基督徒,都不怕雷,在危险中也不惧怕。他知道他自己的命运和全世界的命运都是在父神的手中,他知道在他完成父神为他的生命计划之前没有任何偶发事件能把他取去。当疾病、困难、或痛苦临到他的时候,他会知道这也是神对我们的处理计划的一部分。

问题:

  1. 为什么“大头”能在暴风雨中安然睡觉?
  2. 请用诗篇九十一篇七节作基础来解释第二幅插图。
  3. 什么是神在这个世界中控制的一些事情?
  4. 什么是神控制的一些事,而是人难以接受或相信的?
  5. 为什么我们主张神控制“大事”也照样控制“小事”呢?
  6. 神是否对人行使完全的控制,甚至当他们做错了的时候?
  7. 这样说来,神是罪恶之源吗?
  8. 我们能解释这教义吗?为什么?
  9. 我们为什么要相信这教义?
  10. 这教义给基督徒有任何的安慰吗?如果有,是什么?
  11. 请读列王纪上22:1—38,并准备在班上讲这故事,以证明要理问答所阐明的教义。

第十课

12问:神造人的时候,怎样行使特殊的护理作为?

答:当神造了人时,与人立了一个生命盟约,以完全顺服为条件;禁止人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说明若吃必受死亡的痛苦。

①他们却如亚当背约(何6:7)。摩西写道:“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罗十5)

②“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

从前面的要理问答中,我们确知神控制所有的创造物和事情。在这里我们又学到神藉着生命之约(也叫做工作之约)。在人类起初的历史中乐意行使祂对人的管理,在问题廿我们将会看到:神现在藉着一个更新更好的盟约,叫作恩典之约,对人类的一部分行使特别的管理。藉此约神把祂的选民带入永远的救恩中。(以本课的第一,比较这两种盟约)本课我们要思考在起初的事,就是人在犯罪以前反叛神的事。

根据旧长老会儿童要理问答之一说,“盟约就是两个以上的人之间的协定。”当我们所想到的这盟约是人与人互相协定,这是够真实的。然而当我们想到神与人的盟约时,这个旧的定义就不真正的合用了。因为要了解神与人的盟约,我们必须除去那个建议在这一点上神和人是平等的伙伴的每个想法。当神与人立约时,并不是“一半一半”的比例。神不必咨询人的意见以决定盟约的内容和条件。不,在神的盟约中,祂有完全的主权。换言之,是祂独自决定要有一个盟约。祂独自决定盟约的条件,祂独自加诸约于祂自己和人身上。如果我们牢记这些真理在心中,我们就可以避免当我们说到第一个盟约是生命或工作盟约时可能产生的危险。那危险——我们总是坚决地抵抗——就是意图人似乎从神那里赚得某些东西。圣经清楚地教导我们这是错误的思想。因为即使我们假想一个人从未犯过罪——这个人做了他一切应该做的事——即是这样耶稣说神也不亏欠这人什么。“仆人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还谢谢他吗?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路十七9—10)在这插图中,我们看见大头和他的狗。在他手中有一根骨头,他正要将这根骨头给他的狗。但是在他把它给狗之前,他要求狗先顺服他的命令坐下。这正象神给人的盟约一样。从这插图中,当然我们能看出大头和他的狗并没有什么协定。是大头独自决定要“飞多”照着他话做才可以得到骨头。我们不能说“飞多”应当得那骨头。不,即使没有奖赏它也有职责顺服大头的命令。倘若我们说到“飞多”表现的“行为”,那么岂不是说藉着它小小的顺服行为它主人就该给它骨头。那只是在大头决定他会以骨头作为奖赏他狗的条件!因此,当我们说到“工作盟约”时,并不是说亚当能做任何事使神欠他什么作为回报。我们只是说神乐意要某些顺服作为给予恩赐的条件。我们称第一个盟约为“生命盟约”,因为神应许赐给亚当生命(正如大头答应给他的狗一根骨头)。我们也称这盟约为“工作盟约”,因为神要亚当在祂授予恩赐前顺服祂。

在以后两课中,我们会看到亚当不顺服神,而将全人类带进罪和悲惨的境遇中。但在本课余下的部分,我们想要指出在“工作(或生命)盟约中”,没有对亚当或人类不公平的事实!我们这样说有一些理由:(1)首先,亚当是以能力受造,这是他需要的,以便做神要他做的。“神造人原是正直”(传七29)。他不须要犯罪。即使撒但也不能使亚当犯罪。使徒保罗说:“不是亚当被引诱”(提前二14)。他知道撒但引诱他做些他不该做的事。(2)再者,神多方地诱导亚当,以免他不顺服。神说:“园中各种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创二16)。既然这些果子都“甚好”(创一31),又既然神随意提供它们给亚当,他就不需要违背神的话。(3)然后,当神以死的恐怖刑罚威胁亚当以防他不顺服,这就是避免这般不顺服的一个有力的理由。所以,虽然我们都在亚当中犯罪并且在他的首次犯罪中和他一起堕落,然而却没有不公平。

在这里的插图中,我们看见大头和他的父亲。他问:“爸!为什么我是中国人?”答案很明显。大头是一个中国人因为他爸爸和妈妈都是中国人。孩子以属他们父母的利益(或不利)而出生。大头岂能抱怨这是“不公平”吗?当然不能。我们宁可假定他是知感恩的(无论如何,他当然应该如此)。身为人类的一员,同样的我们必须说事实上没有什么不公平,我们在神前都是生在亚当自己的地位中。倘若亚当守盟约,我们也能因他得益处。既然亚当背约,我们也受痛苦的结果。倘若我们抱怨神因为我们在亚当中有了罪并且和他一起堕落,那么,我们就是大罪特罪了。 

我们会问:倘若神真正地“保护及管理万物和他们一切的行动”(要理问答十一题)祂怎么允许撒但引诱我们的始祖呢?那么这也一定是神伟大计划的一部分。倘若是神伟大计划的一部分,当亚当犯罪得罪神的时候,我们怎能说这单是他的过错呢?换言之,神怎可允许撒但引诱我们的始祖,而我们怎能一味地责备我们的始祖(和我们自身)犯罪呢?让我们清楚明了除了神自身之外没有人能真正的明了这大奥秘。从没有人能解释这奥秘,我们必须做一件事就是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当接受圣经的陈述且满意它。圣经只教导我们两件事:(1)神的确控制万物和他们一切的行动,(2)然而,神可不是罪恶之源。祂保守秘密正如祂如何能控制万物而不是罪恶之源。我们只知道这是如此。使徒说:“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的旨意所预定的。”(弗1:11)然而“神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雅一13)“耶和华在祂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在祂一切所作的,都有慈爱。”(诗一四五17)

总之,让我们注意到要理问答教导我们亚当的历史事实。换言之,创世纪一至三章的记录是在特殊的时间和地点真正地发生在地上的忠实见证,我们今日强调这个是很重要的,因为某些现代神学的诡辩是很危险的。因为这些神学越来越倾向于否认亚当是真实的人,而且人类在亚当一人中犯罪并且在他的首次犯罪中和他一起堕落。这些现代神学,论到亚当,他们认为他只是一个象征。换言之,亚当只是一个字,不是那个名字的人,而是“我自己对罪的倾向,和堕落”。换言之,假定人们在很早以前开始了解他们是罪恶的和悲惨的。假定那时候他们开始尝试去解释这事实,那么如时间飞逝逐渐发展成有关一座名为“乐园”的花园和一个叫作“亚当”的人的故事。这个“故事”我们称它为“神话”。就它真正地发生意义来说它不是真实的。仅就可能据说是真的比喻,或因为它有价值的道德教训而可能据说是真的寓言的意义来说,它是“真实的”!现代神学的这个教训可能听起来很吸引人,这样错误的教师甚至能说他们“相信亚当的故事”。但是他们只是说他们相信故事中的某些价值。他们不是说他们相信这是实际地发生什么的陈述。但是我们必须相信这个。因为圣经说:“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服,众人也成为义了。”(罗五19)否认亚当是个真实的人,如圣经说的,常常也会导致否认基督是圣经说的基督。换言之,倘若我们不相信圣经所说有关的亚当和他在生命(工作)盟约之下所做的,也就不是真正地相信圣经所说有关主耶稣基督和祂为我们在恩典盟约中所做的。 

问题:

  1. “盟约”这字是什么意义?
  2. 这里有多少盟约?定它们的名称?
  3. 是否满意说一个盟约是“两个人以上之间的协定”?为什么?
  4. 在我们思考工作之约中所应当避免的主要危险是什么?
  5. 插图九如何表示工作盟约?
  6. 什么是否认这盟约“不公平”的理由?
  7. 插图十如何证明这点?
  8. 什么是圣经中没有解释的大奥秘?
  9. 在面对这大奥秘中,我们当做些什么?
  10. 一个现代主义者的意见会说亚当的故事是“真实的”吗?如果会,他是什么意思?
  11. 为什么我们相信创世纪一至三章的历史是重要的呢?

第十一课

13问:始祖守住他们被造的地位了吗?

答:始祖既靠自由意志得罪了神,就从被造的地位堕落了。

14问:罪是什么?

答:凡不遵守或违背神的律法的,都是罪。

15问:始祖犯了什么罪,就从被造的地位堕落了?

答:始祖因吃了禁果,就从被造的地位堕落了。

①“于是女人见那棵树上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他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天起了凉风,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那人和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创三6—8)“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七29)。

②“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三4)。

③见上述(创三6)。

     神是在无罪的境况中造人。(参看图一)。人是神的真形象,有知识、公义和圣洁,但是在那有福的情况下,他还未能坚定。神放两种选择在我们始祖面前。一方面,有一条完全顺服的道路。这条路是只能引到永生。保罗说:“行这事(神的诫命)的,就必因此活着。”(加三12)。但是,另一方面,是一条不顺服的道路。这条路只能引到死亡。神对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就是这个,当我们在要理问答中读到我们的始祖“有他们的意志。”这是说我们的始祖有两件重要的事情。

    (一)首先,他们有自由去走那引到永生的顺服道路,或者引到死亡的不顺服道路。我们说他们自由,因为没有人强迫他们走其中任何的一条道路。甚至撒旦也不能强迫他们去做,它只能引诱他们,它只能设法说服他们,好使他们甘愿去做它想让他们做的。

    (二)其次,他们有能力去选择其中一条道路。换句话说,他们里面有行善或行恶的能力(因为神以这能力创造他们)。若我们更深入地研究要理问答,我们将明白那种选择行善或行恶的力量在堕落的时候已完全丧失了。亚当首次犯罪以后,他和所有其他的人都从他原有行善或行恶的自由中堕落,而没有力量去行任何善。就这意义而言,我们必须说他们失去原有的“自由意志”。倘若我们说“人有自由意志”,也就是他不受外在的某些事或某些人的强迫去行恶,是正确的。但是倘若我们说那个人在他堕落的光景中仍能够行善,那我们就错了。因为“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2)。

要理问答清楚地教导说亚当和夏娃的“故事”是真的。在我们今日来说这是非常重要,因为许多假教师否认圣经所说的。他们否认圣经教导的方式,结果他们所教训的引人误入危险之地,而殃及听众。总是有人否认圣经的教导,特别是在伊甸园中人堕落的故事。然而今日他们否认圣经的教导变得如此危险,是因为他们否认的方式不是直接和单纯的。例如:这种教师可能很愿意说:“我相信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中有真理,我接受它,我也这样教导人。”但是他是什么意思呢?他是否以为从前有一个人名叫亚当,他活在一个特别的时间和地点,他的确曾从树上摘了禁果违背了神的直接命令呢?不,他所说的“故事”正如寓言故事是“真的”一样。果真,在这些新神学派的话语中,不认为某些事情真正地发生过。这是说他们只明白某种“故事中的教训”。换句话说,对新神学派而言,亚当吃禁果的故事只不过是一个神话或寓言,表示(以比喻的形式)发生在人类的经验中。对他们来说,这不是曾经发生的历史。而只是一种一直在每个人的经验中发生的“图画故事”而已。这些观念错误的理由,大部分是因为进化论的解释:没有神而事物仍存在的错误思想而起!但是我们相信亚当和夏娃及其堕落的故事都是真的(真正地发生过)。耶稣接受这叙述是真的(参马太十九4)保罗也承认是真的(罗五12—21)。

倘若我们再阅读一次首次犯罪的叙述(创二17,三1—8),我们就会十分明白一件事,唯独神有权说“这是对的”或“这是错的”。亚当能无误地知道“对”与“错”的唯一方法,就是他坚信神的话(创二17)。亚当决定“对”与“错”的唯一法则就是神的命令,这就是撒旦为何从这点引诱亚当的原因。它说:“你们不一定死”(创三4)。换句话说,它引诱亚当接受“不接受神的话作为唯一确定的法则”的思想。它引诱亚当思想他能为自身决定什么是最好的。以对比的方式来表示,让我们说:①神看罪是“罪就是不遵守或违背神的律法。”②撒旦建议亚当:罪应当被定义为凡被证实对人有害的,才是罪。还有两个罪的定义:罪是“错是因为神如此说”或“错是因为它对人有害”。当然,在罪的错误定义下,我们永不能真正地发现我们的罪是何等的大。再者,我们在人间找不到普遍地协定,对某人似乎有害的事对另一个人未必有害,对某人似乎有罪的事对另一个人未必是有罪的。

    然而在神对罪的定义下,我们确实地知道我们的立场法则对所有的人都是一样。如在下面的例子中我们会注意到有两种特定的罪:一方面(图二),我们有忽略的罪,包括在“不遵守律法”中。当我们有一职责去执行而没有执行那职责,我们就是未能遵守神的律法。我们有罪因为我们没有做神要求我们做的。很多人一点也不想到这点,当他们想到罪,只想到另一种罪(就是实际犯的罪)。因为他们没有咒骂、偷窃、谋杀,他们就想他们不是大罪人。然而,他们可能是大罪人,因为他们不敬拜神,因为他们不守安息日为圣,等等。

    在另一方面(图三),我们知道罪也是“违背神的律法”。这就是说我们有罪,因为我们做了些神不要我们做的事。亚当的罪吃禁果,就是违背神的例子。

    倘若我们牢记罪的定义在心中,我们会明白始祖的罪真是可怕的罪。有时人们说,他们不明了为什么一点小小的罪,好象一个孩子偷了邻居树上的苹果,就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吗?就失去乐园,死亡,甚至下地狱吗?当我们明白那罪是“不遵守或违背神的律法”——换句话说,当我们明白罪是可怕的,因为罪违背那伟大和圣洁的神时——我们明白这是不值得的不服。人们如何谈罪表示他们不在正确的方式中看罪。当我们看罪时,倘若我们明白这是多么重大,一定要看神和祂的律法的关系。当我们停下来想一想:①亚当违背圣洁神的命令,②当他有安全的自由和能力去行善的时候,③在不顺服的可怕结果前有预先的警告,那么我们就明白亚当所犯的罪是何等地大了。

问题:

  1. 什么是亚当面前的两个抉择?
  2. 什么是亚当自由意志的两个元素?
  3. 这两个元素中什么是我们没有的?
  4. 新神学派者相信亚当的故事是真实的吗?请解释。
  5. 为什么我们要防御新神学派者有关亚当的教训?
  6. 试述亚当必须选择的两个罪的观念。
  7. 什么是那两种(实在的)罪?
  8. 举例说明这两种罪。
  9. 为什么很多人不明了他们是罪人?
  10. 为什么说亚当的罪是个小罪是错误的?
  11. 试举出一些支持亚当的罪是个大罪的理由。

第十二课

16问:亚当初次犯罪,世人都和他一同堕落了吗?

答:神和亚当立的约,不是单为他自己,也是为他的后裔,所以凡从亚当按常例而生的人,都在亚当初次的过犯中和他一同犯了罪,一同堕落了。

17问:始祖堕落将世人陷在什么境况中?

答:始祖堕落将世人陷在罪恶和悲惨的境况中。

①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

②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五:19;参罗五:12—21)。

③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罗三:16)。

     本课中我们要思考一个最难令人接受的教义。正如一个患了某种严重病症特别是癌症的人,最恨医生告诉他有这种病症。因此,我们罪人也是恨恶听见圣经说到我们的罪和悲惨。然而,奇怪的事情是:没有一个人因为恨恶听见罪的事实,就可逃避罪的事实。世人都是罪人不是事实吗?所有的人(包括无助和无害的婴儿)都会死不是真的吗?倘若所有的人都会死并且死是罪的惩罚,人怎可否认“世人”都在亚当里犯了罪呢?“并在他首次犯罪中和他一起堕落了”呢?换句话说,基督徒(接受神的话的人),和不信者(拒绝神的话的人)之间的差异,并不在人所犯的罪和悲惨的悲剧事实中。这些事实只证实了信与不信者都是罪人,因为众人都要死。他们之间的差异只是在于基督徒明白这个罪和悲惨的原因。这就是我们所要注意的。

    (一)第一件事我们要了解的就是,亚当和人类其他的成员都是在同一光景中(除了耶稣基督之外)。我们和亚当是有合一性的。亚当和他的后裔(即:成员),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如树枝真正是树的一部分一样。圣经说神“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徒十七:26)。

    这里是有关合一性意义的插图。耶稣说坏树不能结好果子。我们看到一棵坏树,大头刚摘了些果子来吃。当他咬了一口,我们能够看出他非常厌恶他找到的果子。这果子烂了,大头很不高兴。为什么果子是坏的?对了,当然是因为它完全出自坏树,坏果子是坏树的一种延神。我们不会期望还有更好的,因为从罪恶中生出的只有罪恶。

    同样的,圣经确保我们,亚当的后裔(按常例生出来的)是不可能没有败坏的本性。因为约伯问:“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伯十四:4)。“妇人所生的,怎能洁净?”(约伯廿五:4)。然而注意到在宇宙定律中有一例外是重要的,这是要理问答中说到从亚当的常例而来的后裔都和他一同犯罪和堕落的原因。因为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不是由常例生的,祂不是马利亚和约瑟自然而生的儿子,因为在马利亚结婚之前,当她还是童女时(定了婚,而还未与男子同住),耶和华的使者向她宣布她要怀孕生子。她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能有这事呢?”(路一:34)。“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一:35)而约瑟“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太一:25)所以耶稣不是由常例所生的。因此祂并没有在亚当里犯罪和堕落,祂不是生来有罪和败坏的。但所有人类没有一个例外,都在亚当首次犯罪中和他一同犯罪,一同堕落。

(二)第二件事我们必须要了解的就是,亚当首次犯罪的意义和我们所犯的罪也是一样。这是很清楚的,倘若我们只问自己:在伊甸园中我们是否实在地置身其中?我们是否实在地伸手去摘那禁果?当然,答案是我们没有。因为那时我们不能独立的存在。当一棵树刚载下时并没有任何果子,所以亚当在伊甸园中时我们尚未存在。因此老早就有人问:那么,神怎么可以责备一些我并未实际做过的事?也许你会说,坏树和坏果子的插图,好象是它们同时存在。但是树和果子坏,是因为它们本身坏,在它们身上,并无自由选择的能力,可是在亚当中却有。因为他(有他自己的自由意志)选择了错误,因此我们也有罪。这还要更详细的解释。

保罗说(罗五:19):“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还有一件事实,亚当是人类的始祖,那么,他必定也是人类行为的代表性元首,这点我们早在上一课已经看过。当然有些人会认为这样不公平。看起来似乎不公平,因为起初就这样定了,并且没有选择的余地。好象他们会说:“倘若我有亚当一样的机会,我就不会犯罪,可是现在不管我喜不喜欢,神强迫我接受。然而我们应当注意的事实是:神在亚当犯罪之前,祂就命定我们与他的关系。事实也是从我们存在的最初一刻起,我们已经背叛神,甚至如亚当自身一般。神并没有将无辜的人不管他们喜不喜欢,放在亚当的罪之下。所以他们在出生时已在亚当的罪之下,由他们罪的本性表示出:他们甚至象亚当一样想作罪人。圣经说:“恶人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诗五十八:3)。换句话说,他们表示赞同亚当的罪,并且全然地作了参予者。

所有的人(除了基督以外)都在亚当的罪中。但是有一种说法,很难叫人理解,这种说法叫作“灵魂创造说”(Creationism)。它教导:我们的肉身是从亚当的常例生出的,而灵魂却直接由神创造。由这教训我们本性的生理部分来自我们的父母,但是非生理部分(灵或魂)来自神的创造。那么由这观点,肉身因亚当的罪染污,但灵魂成为有罪,是因为它被置于腐坏的身体中,并且因为神也加罪于肉身的事实。这似乎不是圣经的教训,而似乎来自希腊的错误思想,以为物质(如身体)都是恶的,而属灵的事(如灵魂)都是善的。因此我们相信正确的教训是“灵魂遗传说”(Traducianism)。这教义就是说整个人(身体和灵魂)都是从父母所领受来的常例。当圣经说“亚当……生……形象样式和自己相似,”(创五:3)。我们认为这并不只是指身体而已,而是指整个人(全人)而言。这种教训我们相信是正确的,原因如下:(1)亚当在整个人中犯罪。不只是灵魂犯罪,也不只是身体犯罪,而是在身体和灵魂两方面都犯了罪。(2)圣经并没有说,神另外再创造灵(如造天使一样),也并没有是说祂另外造身体。事实上,圣经只说神造亚当和夏娃是给他们身体和灵魂。(3)倘若亚当生儿子只生身体,圣经就不可能说“按着形象和样式”(创五:3)。因为形象不能单存于身体中,或只存于灵魂中,而是存在于整个全人中。(4)最后,圣经说灵的败坏是由于身体的接触(或联合)。圣经只是陈述败坏是参与在亚当的原罪中。堕落带人到罪和悲惨的地位,并非由于灵魂与身体接触。因此我们相信“灵魂遗传说”胜于“灵魂创造说”。

当我们想到人类因亚当的罪堕落时,对思考最助益的一件事就是“平行”。在罗马书五章十二至廿一节中保罗说到: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就临到众人。这就与在亚当中犯罪和他一起堕落是平行的,另一方面与因基督的顺服而称义的人是平行的。在这两个平行中,有差异和相似之处。主要的差异是在亚当里我们的定罪是绝对的公正,而我们在基督里的称义却只是怜悯(换句话是恩赐)。但是我们希望在这里强调的一点是带给全人类死和定罪的最代表的原则也是带来永生的方法。那么,让我们不要因神将我们列在亚当的罪中而对神怀敌意。让我们感谢神为我们所做的好事和善事(虽然我们全不了解它)。让我们尤其要确定,我们要全心全意地接纳神在基督中的白白恩典,藉着祂代表性的工作我们便可得救。无论如何,我们在反对亚当的代表中,不能完成任何事情。事实仍然是我们是有罪的和悲惨的(由本性来说)。不论我们可以解释它或不能解释它,它仍然是真的。对待象我们这样的罪人——除了耶稣基督作祂子民的代表的工作之外,没有其他的救恩,这也是事实。

问题:

  1. “后裔”是什么意思?
  2. “常例”是什么意思?
  3.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必须面对什么事实?
  4. 有关这事实我们必须了解的首要真理是什么?
  5. 插图表示什么?用经文支持它。
  6. 是否所有的人都是由常例而生呢?请解释。
  7. 我们必须了解有关堕落的第二个真理是什么?
  8. 罪人常常对此抱怨些什么?
  9. 在这些抱怨之后,错误的思想在哪里?说明真实的思想。
  10. 灵魂创造说教导我们什么?灵魂遗传说教导我们什么?
  11. 你喜欢哪一种说法?为什么?请举例。
  12. 罗马书五章12-21节怎样帮助我们明白在代表性原理中的祝福?

第十三课

18问:世人陷在罪恶的境况中,那个罪恶包括什么?

答:世人陷在罪恶的境况中,那个罪恶包括:(1)亚当初犯的罪孽;(2)原来义性的丧失;(3)全性的腐败,就是通常所说的原罪;(4)各人从原罪所发生的本罪。

①罗五19: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

②罗三10: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③创六5: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④太十五19—20: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渎。这都是污秽人的。

在前一课,我们已经从亚当代表众人犯罪,与遗传的观点讨论过原罪的问题。这一课,我们所关注的是原罪的性质,因为它确实存在于罪人身上。我们不深入讨论“亚当初犯的罪孽”,这在前一课已交待过了。我们也不深入讨论“原来无罪性的丧失”,也就是曾经属于亚当的无罪性的丧失。在这课我们要集中讨论整个人生的败坏(参看下表)。

我们常常以人是完全堕落的来描述人的败坏。从创六5(见上文)中所表现的事实,可以清楚解释这个意思。①人的败坏是内在的,根深蒂固的。即使人看不见,神也看得清楚。②在神的眼中看来,人的败坏是严重的,人或许以为自己并非十分败坏,但神却认为如此。③人的败坏是严重的,人心的邪恶是持续不断而且经常的。④人的败坏是普世性的,没有人在本性上不是邪恶的,在人心中没有一个念头不是邪恶的。所以,当我们提到人的完全败坏时便是指上列的四方面说的,可见罪恶已侵入人的本性及一切行为中。在“全部败坏”一词中的“全部”的意义我们必须了解,这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个字眼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在范围上而言,一件事完全败坏了,也就是它的每一部分都腐朽不堪了。在程度上而言,则是极端的败坏,并且这种败坏是绝对的。

宗教的种类

正统的                混 淆的                  错 误 的

完全的败坏

①人的每一部分都是恶的

②没有什么可自救

①只有部分是恶的

②有些事物可助自救

①人是良善的

②每件事物均可拯救自己

无条件拣选

①所有人都不值得怜悯

②神拣选其中一些人

①所有人都值得一点怜悯

②神只拣选那些选择祂的人

①所有人都异常值得怜悯

②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

神限定的赎罪

基督死是为拯救某些人

基督死是为拯救全人类

基督死只是一个型式

有效的恩召

①圣灵只给某些人

②祂使人悔改、相信

①圣灵被给予全人类

②祂帮助愿意改宗者

①根本不需要圣灵

②人可以改变自己

圣徒的坚忍

①神保守其选民以免堕落

②他们永不堕落

①神帮助那些肯合作的人

②他们可能或不可能堕落

①人们要自己保护自己

②他们足以保护自己

从以下的示例可看出两者的分别:

首先,我们拿一杯纯净的水,它就象亚当原先的纯洁一样。现在,在中间这幅画的杯子中,我们加入一滴致命的毒药,与水搅和,它就扩散到整个杯里,这杯水就被污染了,因为毒药已遍及它的所有部分。随着时间的消逝,毒菌也越增越多,人堕落的本性也是这样。现在看来,这个杯子已充满了毒药和病菌,这就象撒旦的邪恶一样,其中毫无良善,恶贯满盈。当恶人被驱入地狱时,他们就象撒但这个样子。但是他们在世时,我们发现,他们还没有象撒但一样坏到极处。他们在范围上是完全败坏的(整个人性被罪恶所侵蚀),但在程度上未至于此(还未坏到极处)。

人没有坏到象撒但和地狱中的恶人那么坏的理由,是由于神的怜悯,试想:如果所有人都邪恶至极,是何等可怕啊!他们无时无刻不想去暗算他人的性命,抢夺他人的财物,做尽一切坏事,整个世界都充满着暴力,生命能否延续还实在是个疑问,如果神不抑制罪恶的猖獗,这些情况就必然发生,祂该怎样办呢?①祂使罪人的良心动工。虽然这不能使邪恶的人变成良善,但却能抑制罪恶的扩张(罗二15)。②政府的权力也抑止罪人作恶。神在世上设立统治者,能对恶人造成威胁(罗十三1—5)。③对死亡的恐惧也能使人从罪中得释放(来二15)。④家庭、教育及社会的影响也能抑制罪恶在人心中的滋长,因为恶人的心中也有良善,换句话说,从人的观点来看,恶人有时也正正当当地行事;但别忘了,这并不是由于他们心灵有真正良善的缘故。

从此我们可以见到,人完全堕落的要领就是:没有圣灵的重生,人是不能作任何神认为良善、圣洁或公义的事情的。因为“人从小时候心里怀着恶念”(创八21),“恶人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诗五八3)。虽然罪恶受到箝制,但人内里仍“终日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5),正如使徒保罗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换句话说,没有重生的人从来不会作出任何讨神喜悦的事情,“因为耶和华不象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上十六7),很多人在人眼中看来是好的,但在神看来就不然了,好象古时的文士及法利赛人一样。耶稣说:“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廿三25,28)。这是十分肯定的事实,甚至圣经也说,罪人不能凭自己的能力悔改归向神。

对于“人完全没有能力行善”这教义,很多人都不喜欢,他们以为若是如此,人便没有真自由。他们的错误在于不能合理地分辨自由与能力。一般人都以为二者是相同的,然而它们其实是不同的。自由,没有外在的限制(或压力)。一个人如果可作他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自由的。但他并非时常有能力做他自己想做的事。人有自由去飞,但在一些工具未发明以前,他没有能力飞。神可以随意作万事,但由于祂的本性,祂却不能说谎,祂的圣经使祂不能说谎。人(在圣灵感召重生之前)不能作善事的理由,即是如此。人想自由地做任何善事(假使无人强迫他行恶)但他却不能行善,只能作恶。他的内在本性是邪恶的,他就倾向行恶,“古实人岂能改变皮夫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十三23)

总而言之,人在他的本性下只有更加倾向罪恶。这并不是因为他被迫这样做,而是他喜欢那样做。这正是圣经时常教训我们的真理。试想:整个人类(除了挪亚一家在神的恩典下被拯救外)在洪水之前,是多么地为暴力所充斥。即使神的审判也不能医治人倾向罪的本性,这可以从洪水后那些恶人试图建巴别塔的事上看出。后来神呼召亚伯兰创造了以色列民族——向他们启示自己,但他们仍然经常离开神。正如箴一24节说:“我呼唤,你们不肯听从,我伸手,无人理会”,这不正是人的本相吗?这不也正是整本圣经所下的结论——人是全部败坏的且不能行任何善事吗?

问题:

  1. 试从要理问答中找出与“全部败坏”同义的词句。
  2. 关于人败坏的事实,创六5有什么记载?
  3. “全部堕落”的“全部”是什么意思?
  4. “堕落的范围”是什么意思?
  5. “堕落的程度”是什么意思?
  6. 以上二者,哪一个适用于罪人,哪一个适用于撒但?
  7. 为何人还没有坏到极处?
  8. 邪恶人作“善事”吗?请解释。
  9. “完全无能为力”是什么意思?
  10. 为何有些人不信这些真理?
  11. 他们混淆了哪两件事?这两件事各有何意义?
  12. 神能作恶吗?为什么?
  13. 人是否自由行善?人能否行善?为什么?
  14. 试从圣经历史证明不信者日益倾向恶。

第十四课

19问:世人在堕落境况中的悲惨是什么?

答:全人类由于堕落丧失与神的交往,反落在神忿怒和咒诅之下,因此应受今生一切的愁苦和死亡,以及地狱永久的痛苦。

①创三8:那人和他的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24节:于是把他赶出去了。

②弗二3: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加三10: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③哀三39: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罚,为何发怨言呢?

④罗六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

⑤太廿五41: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

人类是失丧的,每件事物都能证明。“因为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罗八22)。但不信主的人却不愿意承认这事实,那就是为什么他们在解释一切事物时,却不提神的忿怒与咒诅的原因。他们又试图相信未来世界将是一个快乐之园,他们相信人终有一天能藉自己的能力驱除疾病与死亡、战争与争斗。可是这只显出这些罪人的心境是多么地黑暗,而他们的幻想又是多么地不着实际啊!因为“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一18)。既然神亲自启示了它,人们为了逃避这个悲惨事实就自己欺骗自己,因为这个事实就是人要过悲惨的生活。

正如这本要理问答所指出的,人的愁苦包括:

(一)首先是他已丧失了与神的交通,且落在神的忿怒及咒诅中。当神创造人时,祂就赋予人永生的能力与需要。传道书三章11节说,神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但人堕落以后,就不再有此能力,一切需要也不再令人满足了,因为惟有神才能满足人心。结果造成今日人心的惶惶不安与空虚。圣经有一卷书提到人离开神之后变得如何空虚,“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传一2),我们说“虚空,虚空,一切都是虚空”,或者“无有,无有,一切都是无有”,所有在那些不知基督拯救意义人的生命中,“日光之下”没有任何东西能填补他们心中的空虚。纵情享乐不能弥补这虚空,名誉、运气也不能。圣经说“愚昧人的笑声,好象锅下烧荆棘的爆声”(传七6),意思是,充其量笑声很快便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无怪乎富人、名人、和妩媚人(诸如电影名星)经常需要精神医疗,他们常常不是酗酒,就是自杀。人们愈是找寻世上空虚的事物来填补他那需要神的心灵,就愈见这需要无法满足。所以我们清楚明了:人的确是与神失去了交通。

(二)我们看到,随着空虚失望而来,今生的愁苦是无人能逃避的。约伯的朋友真挚地说:“人生在世必遇患难,如火星飞腾”(伯五7)。疾病、饥荒、战争或灾祸的来临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充其量,时间也是短暂的)。无怪乎圣经将人的生命描写成一个影子,一个梦,或夜晚的一更,它好象花草儿在还没有完全成长之前,就很快地消逝了。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有同样的经验,有人受疾病所侵,有人在战场上倒下了,我们甚至见到受神所喜悦的约伯也遭遇痛苦,而恶人却“安然无事”(诗七三篇说,他们的安然无事只是暂时的)。我们无法解释这些“不同”,但我们深知这都是神智慧及无上计划的一部分;祂对恶人暂时的宽容只有令他们将来被定更严重的罪。祂对义人的暂时鞭鞑及试炼只为了将来的好处。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愁苦是普遍而人人不能逃避的。肉体的痛苦,灵魂的忧伤对人来说都不能是陌生的。

(三)死的普遍权势。人人都在死的权势之下,因为“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来九27)。虽然基督徒信仰的荣耀是战胜死亡的保证,但是直到今日,死亡仍是等待消灭的仇敌(林前十五26)。正因为这样,当主来到拉撒路的坟前,祂也哭了,而且“心里悲叹又甚忧愁”(约十一35)。圣经把死看得很重要,不象新现代主义者看死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就象出生一样)。不,因死亡是罪所引起的,也是人愁苦的一部分。

(四)最后,失丧者会受永远的刑罚,这是我们下面会学到的课题(问答28及84问),因此这里只作简略的讨论。但我们要强调这严肃的真理,它是主耶稣基督以特别完全和明晰的方式所教训我们的!关于这方面,祂比先知及使徒向我们提出更多的警告。祂说到“不灭的火”(太三12),“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九48),“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十四10),“外边的黑暗”和“哀哭切齿”(太八12),祂用相同的字句描写失丧者所要受的永远的刑罚及得救者的永远祝福(参太廿五46)。

所有的人在亚当的不顺服下都被带进愁苦的境况中,但有一点是很重要的,即在主耶稣基督里的人与不信者要受不同的待遇。①首先让我们考虑这今世中的不同,信主的人乐意再与神交通,他可藉着耶稣基督与神亲近。神也藉着圣灵向他显现;再者,藉着耶稣基督为挽回祭,信主的人都免却了神的忿怒与咒诅。由于基督的代罪,人永远不再惧怕神的刑罚,也不再因惧怕死亡及永远的刑罚而惶惶不安。然而至今,在这一切事上,人还是不能完全从愁苦的境况中得释放,他仍不能与神有完全的交通,(他是软弱的及充满罪恶的,而且困难重重),并且信主的人也受神刑罚,“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十二6),所以他们在生活中也有疾病、忧患等。然而,其间的不同在于它不是出乎神的忿怒和咒诅,而是祂训练人改邪归正。②在死亡上,信主的人与不信主的人分别更明显。藉着死亡,信主的人发现他被带到基督跟前时(在世期间),他的灵魂便出死入生了,这是何等大的祝福。死亡的毒刺已不在他身上了(因为他的灵魂已脱离死亡的权势),没有任何事物可以把他和基督分隔,身体的死亡只是“短暂的”——到末日,将要从坟墓中复活过来。而不信主的人,他的灵魂与身体都要经历与神分离的“死”及难以形容的痛苦。不信者的灵魂已是死的(弗二1),不能出死入生,神的忿怒仍在他身上,且愈显厉害。

③在末日——那时所有的人都要复活——信主的人要从一切愁苦中得完全的释放,并进入完全快乐的境界里。也只有那个时候,我们才见到,不信主的人他们的身体与灵魂被堕入完全的悲惨中,直到永远。耶稣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作什么的,不要怕他们。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路十二4—5),“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十28)

问题:

  1. 不信主的人最讨厌接受的是哪项真理?
  2. 由于他们讨厌接受这项真理,他们企图做些什么?
  3. 人的悲惨境况中有哪四样要素?
  4. 我们如何知道人丧失了与神的交通?
  5. 我们如何看到人在神的忿怒及咒诅之下?
  6. 人在今生中有些什么悲惨的事?
  7. 圣经那一卷书生动地描述了人丧失与神的交通?
  8. 这卷书提到的“虚空”如何解释?
  9. 人试图以哪些方法来补救这失丧呢?
  10. 是否所有的人都经验同样的悲惨呢?请解释。
  11. 信主者与不信者都感受到悲惨吗?
  12. 信主者与不信者在今生的经历上、在死亡上、在来世上各有什么分别?
  13. 我们如何知道有地狱?
  14. 如果人人都有一死,圣经说过信主的人都要出死入生是什么意思?
  15. 神是否对真信徒所要经历的痛苦有祂的善意,请解释。

第十五课

20问:神任凭世人在罪恶和愁苦中永远沉沦吗?

答:神既从无始的已往凭着自己的美意,拣选了许多人得永远的生命,就为他们设下恩典之约,要藉着一位救主,救他们脱离罪恶和愁苦,而进入拯救的地位。

①弗一4: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②罗三21—22: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我们已看到人类的历史,从起初被创造时的无瑕无疵(见十二课图一),堕入到罪恶及愁苦的境况中。由这条要理问答,我们看到神为了怜悯人的罪,乃将恩典显给世人。这一课我们可以看到祂如何把人从罪恶及愁苦的境况中拯救出来。

唯有靠神的怜悯与恩典,才能使罪人脱离罪恶。也唯有藉着神的大能,罪人才能从罪恶与愁苦的境况中逃脱出来。如此我们看到,基督教改革宗所宣讲的神无条件拣选的教义,它教导:①神从所有失丧的人类中拣选了一部分(有限数目)的人接受拯救。②神拣选这些人并非因为他们有任何良善,神的拣选是无条件的,因为在被拣选的人中间没有任何条件区分。③神拣选那些唯独藉着耶稣基督得蒙拯救的人。换句话说,除非来到基督面前——在适当的时候——因信称义,取得儿子的名分等,他们是不能得救的。④这无条件的拣选是从亘古便已成就了。换句话说,神意图拯救这些人——甚至在他们出生以前,更甚至在世界被造以前。

我们不能把各点都示例出来,却可把重点以下的给表现出来。图中所有玩具都是一样,没有任何一个比其他的更好,也没有一个比其他的更值得大头选择!为什么他却说“我要这个”?其理由不在乎玩具本身,因为他们彼此没有分别,这个玩具和那个玩具情形是一样的,而选“这个”而不选“那个”的理由只能在大头身上找到,这就是我们所谓神的拣选是无条件的解释。简单的说,神拣选这人弃绝那人的原因,不在乎他们本身,而是只在于神。

没有任何其他教义比这更为罪人所憎恶,然而,这却是圣经中最清楚的教训,圣经说神“在创立世界以前……拣选了我们……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弗一4—5),预定这个字的意思是“一个人的命运事先已经决定了”。耶稣向门徒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十五16)。任何人对于圣经稍有认识,都必定明白这真理的重要性!约书亚向以色列人说:“古时你们的列祖,就是亚伯拉罕和拿鹤的父亲他拉,住在大河那边,事奉别神,我将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书廿四2—3)摩西说:“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七6)。甚至圣经中谈到以色列族中哪个是真信徒或哪个不是,都是一样。“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十一7)。当很多犹太人拒绝基督耶稣时,保罗谈到他自己及那些信主的人说:“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罗十一5)

想到这无条件拣选的教义,我们心中时常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神拣选“这人”,却不拣选“那人”呢?换句话说,对众罪人而言,这好象不很公平!然而人人都当受咒诅是事实,若人人当受咒诅,那么他们受当受的便不能是“不公平”了!祂把当受的刑罚加给某些人,却把不当受的怜悯施予另一些人,这样神是没有错的。耶稣说:“我的东西不能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太廿15)。故此,不可抱怨神使某些人受他们当受的苦。另一个疑问是:无条件拣选的教义被一些人误认为是:救恩会“自动”的临到人。换句话说:“神若拣选我得救,那么无论我作什么,也必定得救了。”这是罪人普遍的反应,但却是完全错误的。人对“拣选”有这样的想法是大错特错的,圣经并没有教训说人是“自动地”被拯救,也没有说“无论人作什么”他都被拯救;圣经教导说:神“在祂里面拣选了我们”——在基督里面。神拣选人是有一特殊目的的,而且也为了与人的特殊关系而达到这目的。保罗说:“豫先所定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30)。在要理问答的这些课程中,我们将看到神的拣选如何一步步走向目标,但这里我们要清楚知道,“无论作什么事”都可得救是一个错误的观念。一个人若被拣选,他们的作为就关系重大了,因为他必须对他的罪懊悔,并信靠主耶稣基督及根据神的计划被救赎。

故此,要理问答认为选民就是在“恩典之约”下得救的人。在第十二课我们谈到“生命之约”或称为“工作之约”。这里我们清楚看到,没有人“自动地”失丧,没有人无缘无故地陷于罪境中。反之,既然人人都在亚当下被造,与亚当一同犯了那原罪,又在亚当中犯罪,他们都被带入罪恶的境况下,至于第二个约,正如神在生命之约中(最初)以亚当代表全人类,神现在也在恩典之约中以耶稣基督代表神的选民。试从以下的角度看:①这恩典之约中的两方是圣父与圣子(严如一位代表人)。②此约的条件是基督(取了人性)履行律法的一切要求,以获得神圣父的应许赐祂百姓永生。③圣父应许赐永生给那些耶稣基督所代表的子民。所以,惟有藉着与基督联合,罪人才可领受救恩。除非他悔改相信(当然婴儿及神经失常的人除外),没有人能领受此恩。

另一个常见的反应是,人们会说:“倘若我不被拣选,那么无论我如何希望得救,也是无能为力的。”这思想是有人愿意得救而神却不拯救他;或者,有人愿意来到基督面前而祂不愿意接受他。这见解对人来说,好象很合罗辑,其实不然,它被罪蒙蔽了。从圣经的教训我们可以肯定事情往往不象人堕落后所想的一样。事实上,圣经清楚的教导说:①没有一个人会希望以神所要求的方法来得到拯救的,除非神赐给了他新心。大卫王说:“当你掌权的日子,你的民……甘心牺牲自己”(诗110:3)。②希望以神的方法得救的人——换句话说,就是愿意来到基督面前的——是永不失丧的。③那些不愿以悔改及信心来到基督面前的人,全都归咎于这个事实。他们不能说他们不愿意归向耶稣是因为神不拣选我们,不!绝对不能!他们不愿意归向基督完全是由于喜爱犯罪的缘故。

这无条件拣选的教义使我们肃然起敬,它是奥秘的(我们不能全然了解)。重要的是:要知道这是圣经所教导的;神拣选某些人,却不拣选另一些人。祂所做的没有任何不公平,祂这样做可造成二个结果而且只有两个结果。一方面是有些人得救。当我们最后进入天国时,他们会说:“这是神所做的,我是完全不配的,然而神却拣选了我,愿颂赞完全归于祂。”但另一方面是有些人失丧了,当他们最后在极端的忧伤下只能说:“这是我的罪过,是我当受的,因我在亚当中犯罪,并与他堕落,我更当受这悲惨结局,因为我不愿以真悔改及信心来到基督面前,我没有选择祂,惟有接受祂的咒诅。”惟有当我们看到一方面没有足以自夸的理由(甚至连自我的一丁点儿小事也没有),另一方面也没有理由埋怨时,才明白这教义的重要及奇妙。若有什么个人的困难,让我们首先留意这真理——如果我们真正愿意以神的方法被救赎,则无须惧怕——彼得说:“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这样,必叫你丰丰富富的,得以进入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永远的国。”(彼后一10)

问题:

  1. 把“无条件拣选”作一清楚的陈述。
  2. 为何神拣选了那些选民?
  3. 神在何时拣选了他们?
  4. 插图表现了这教义中的哪些真理?
  5. 圣经中教训了这教义吗?若是,在哪里?试举例。
  6. 无条件拣选对那不蒙拣选的人不公平吗?为什么?
  7. 拣选是否使救恩对于选民完全“自动”的临到他们?为什么?
  8. 被拣选的人如何得救?
  9. 有什么事情是选民必定会做的?
  10. 为何选民必须来到基督面前?
  11. 所有希望得救的都能得救吗?请解释。
  12. 这教义让我们看到哪两样真理?

第十六课

21问:谁是选民的救主?

答:神选民唯一的救主是主耶稣基督,祂既从永远就是神的儿子,但到了时候,降世为人,此后神人两性分清,而成为一位,直到永远。

①提前二5: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

②约一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

③罗九5: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门。

④来七24: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

只有那些留意到“独一”这词的人才能明白圣经,因为它让我们知道一些得救的重要事情。耶稣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祂。”(太四10),圣经说到“独一的真神”(约十七3)及耶稣是“独生子”(约三16),“独一”这词在以上经文中是何等重要!在要理问答的陈述中,它也是非常重要,因为耶稣基督是选民的唯一救主。“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只有神是配受敬拜及事奉,耶稣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我们看到: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约壹二23)。今天再没有其他教训比这个更为重要,因为现代基督教中正大力推行一个教会联合运动,宣扬救恩的普救观。这观念是说,对那些忠诚热心的众信徒来说,所有宗教中都有拯救的真理。为此,隶属于基督教协会(祂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的所有教会,对基督教的使命都作了很大的改变。他们不再派出宣教士向罪人宣传唯一的福音,却派遣了那些愿意听以及愿意讲的人——去学习及教导——利用所谓“对话”(双方交谈)组成一个全新的宗教。这个新宗教将会集合各宗教(包括基督教)的“各长处”。但是,我们必须站稳我们的立场坚决反对这观点,并坚持耶稣基督是神选民的唯一救主,因为无论人怎样说,事实上只有一条通往生命的路(窄路),所有不接受祂的(福音中的基督),都是走在引向灭亡的宽路上。

为何耶稣是神的选民的唯一救主?答案是,因为祂有永远的神性及真正的人性,所以独有祂有资格成为我们的救主。让我们思想这意思。耶稣基督是神,祂与圣父及圣灵同质,换句话说,存在的神是无限的,永恒的及不变的,祂有智慧、能力、圣洁、公义、良善及真理。没有什么方面我们归荣耀于圣父而不归给圣子。我们可从圣经中论到的四件事知道这真理:①耶稣基督被称为神(赛九6;约廿28)。②祂有神的属性(约一1;二24,25)。③祂能够行神的奇事(约五21;西一16)。④祂接受只属于神的敬拜(约廿28;启五12—14)。从圣经中如上述的证据,我们看到许多人今天真正否认圣经的基督。例如,有些人相信耶稣只是“变成”神而已(耶和华见证人)。他们说,父神创造了耶稣,说祂与圣父比起来只是“一个神”而已。很多现代主义者相信:耶稣是后来变成神的,而且祂的神性并不是如圣父及圣灵般地真实。有时福音派的基督徒们也“表现得恍如”他们不信耶稣有象圣父与圣灵那样高的神性,这可以从他们为耶稣作像的事实看出。奇怪的是,人们明知道为圣父及圣灵作像是拜偶像的行为,对于圣子却怎么没有想到呢。然而耶稣与父神及圣灵有相等能力及荣耀,而且与祂们同质!

这有神性的人(是完全的神)到了时候,便取了完全的人性,成为人的样式,或者,如约翰所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一14)。让我们用图解阐明这奥秘:在下文我们将讨论道成肉身的方法,这里我们专讨论这事的结果。圣子成为人,却没有减低祂的神性。或者,以另一词句表达同一真理,就是神性与人性结合中没有“改变、混合、混杂”。①例如,在古教会中有人以为道成肉身(基督取了人性)必然会导致神性或人性的改变。有些人相信神性减低了(由于祂成为人),于是祂不再与圣父及圣灵同质同等了。有些人认为祂的人性被高举到与祂的神性结合,以至祂不再是“我们中的一个”。本要理问答反对以上的说法,坚持祂的神性是真实而完全的,人性也同样是完全的人性。②有些人相信道成肉身一定带来二性的混合,以至耶稣不再有神性或人性,而是二性中间的一种新个性,好象将二份的氢气及一份氧气(二种不同的气体)混合而得出水来(这是液体,而不是气体了)。(这种观念与耶和华见证人的教义很相似,他们看主并非真神或真人,却是介乎二者之间)。要理问答反对这种说法,坚持基督二性的完整。③有些人接受正统派的观点,即耶稣的二性是没有改变及混合的,但他们却以为祂必须有两个不同(或分离)的位格才可以有以上的结果。在基督身上有两个位格——神性的基督及人性的耶稣——好象神的三位一体似的。基督并非“二个位格”,祂只是一个位格,祂是以神的位格取了人的本性。因此有了神人的性格,有完全的结合,而二性也可分清。使徒信条说“正如灵魂与肉体在同一人身上,神与人也同在基督身上”。    

从以上图表(和此要理问答的解答)我们看到:基督的二性是分离的,但却要永远地连结在一个人身上。这是很重要的,因为罗马天主教和路德宗犯了这么一个大错,他们教导说,基督的人性“现在”能同时显现在各不同的地方(即基督的人性是“无所不在”的)。然而,圣经清楚地记载说:“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路廿四6),而且“天必留祂,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徒三31)。甚至主的晚餐也是为纪念基督,而不是祂的肉身。要理问答坚称,当祂在世的日子,祂也真正拥有二性——神性与人性。祂的人性(一个实体和理性的灵魂)现在也象以前一样被安置在一处。

概括这简单而深奥的道理,我们坚持一切事实包括在“主耶稣基督”这词上。①“主”一字是与耶和华实在相同的,它源出于“我是那我是”,就是那自存自足的神的宣告,这耶稣基督就是那位神。②“耶稣”二字与圣经中的约书亚相同,这名字除了有很多丰富的意义外,还更是主耶稣完全人性的表示。③“基督”意指“受膏者”,显示出祂就是弥赛亚。这三个词字把这个教义的精义教导了我们:“唯一的救主,是从永远就是神的儿子(主),成为人(耶稣),并且一直以神人二性分清(主及耶稣)成为一位(基督),直到永远”。

问题:

  1. 为何“唯一”一词在要理问答中那么重要?
  2. “普救主义者”的教训是什么呢?什么运动推动及宣传“普救主义”?
  3. 什么叫做“对话”?目的何在?
  4. 为什么基督是唯一的救主?
  5. 我们如何知道耶稣基督是神?
  6. 试举出否认基督神性的例子。
  7. 为基督作像是错的吗?为什么?
  8. 课文中的图,这无始无终的梁代表什么?另一梁又代表什么?
  9. 有哪几种与要理问答(及图)违反的教训?举三例。
  10. 罗马天主教及路德宗的错误教训是怎样的?请解释。
  11. 圣经如何指出他们的错误?
  12. “主耶稣基督”一词如何概括了此课的教训?请解释。

第十七课

22问:基督既为神的儿子怎样成为人?

答:神的儿子基督成为人,乃是取人实在的身体和理性的灵魂,藉着圣灵的能力,在童贞女马利亚的腹中成胎而生,但是没有罪。

①来二14: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

②太廿六38:便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

③路一335: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取名叫耶稣。……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兹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

④来七26:象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从上一课我们认识永生神的儿子基督成为人。祂继续为具有神、人不同两性之位格,直到永远。在这一课,我们继续讨论这事如何成就。为了讨论此题,我们首先讨论比较罗马天主教和改革宗对基督从童贞女而生的见解。

罗马天主教强调“童贞女”这个字,马利亚是被关注的对象。结果她被高举,她被誉为神之母及天后。在改革宗的见解中,基督是被关注的对象,强调“降生”这个字。基督虽为永生神的儿子,祂降生(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却生为人子。这表示祂被降卑,被显为卑微。祂本远在人类之上(为创造者及万有之神)却将与人同等。祂甚至戴上荆棘冠冕,代替所有的罪人接受咒诅。

为了避免对这圣经及要理问答之重要教训有所误解,我们必须提出“称为利亚为神之母是否正确?”这问题。从上面的图解可看出,“神之母”马利亚这句话经常被用以称颂马利亚。当这句话被用以高举马利亚与神同等时,这话是绝对错误并冒犯神的尊荣。但同时,我们要明白同样这句话可用以表达某些真确的事实。圣经、要理问答都教导我们耶稣基督是具有二性之位格。祂是神同时又是人,当耶稣从马利亚出生时,祂是神同时又是人。马利亚所生的婴孩是位神——人。故此马利亚不是耶稣(祂是神)的母亲。在这意义上,称马利亚是神之母不单正确,而且相当需要,但留意我们这样说并不是高举马利亚与神同等,而是因为耶稣实实在在的降到马列亚之地位上。

我们必须避免两种错误以帮助我们对这要理问答所讲之奇妙事情有正确的观念。①第一种错误是把童贞女性与无罪混肴。罗马天主教对童贞女马利亚的解释不单是马利亚于耶稣出生之前是童贞女。根据罗马天主教的教导,马利亚于耶稣出生后仍然是童贞女。换句话说,根据罗马天主教的教训,马利亚从未与她丈夫同房。很明显,这是极为邪恶的教训。如果马利亚与约瑟结婚(事实如此)而又拒绝与他同房,她将因此对她丈夫及对神犯罪(参林前七3—5)。圣经记载约瑟(没有与她同房,等他生了头胎的儿子)(太一25)。这节经文清楚指出耶稣出生后,约瑟和马利亚同房。罗马天主教支持这教训的原因是:马利亚必须是童贞女,马利亚方是圣洁的。马利亚必须是圣洁,耶稣方生而无罪。②第二种是新神学派的错误。新派人士拒绝接受任何神迹。他们大部份认为基督不是无罪的。部分新派人士或许承认耶稣是无罪的,但他们坚持耶稣无罪并不一定因为祂由童贞女而生。他们说就算耶稣是马利亚和约瑟的肉身儿子,祂仍然能够是无罪的,祂仍然是神在人性中道成肉身。但耶稣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凡从灵生的,就是灵”(约三6)。换言之,如果耶稣如其他人一样(由肉身父母亲所生),祂会有罪性。这并不表示夫妇的性爱关系是有罪的,而是性爱关系成果而诞生之婴是有罪的。(过程并没有不妥之处,而是成果有罪)。

换句话说,耶稣从童贞女而生这事实是必须的,因为耶稣惟有藉神迹而降生,方没有罪而具真正之人性。这完全是圣灵的大能,与童贞女马利亚之圣洁及德行无关。天使向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上帝的儿子。”(路一35)。说马利亚被“荫庇”这意思是:虽然马利亚是一充满罪恶的人(除了耶稣外,所有人都如此),圣灵看她所生的孩子是无罪的。我们从“因此所要生的圣者”这句话可清楚看出作工的是圣灵,而不是马利亚,圣灵是整个神迹的基础。故此如要理问答所说,基督从马利亚“获得”人性,但没有取她的罪性。”要理问答中的“实在的身体”指耶稣取了如我们所有的躯体(但是没有罪)。我们要强调这点,因为在早期教会史上有被称为“幻影派”(Docetism)之异端,主张基督只“似乎”(或显出)有肉身身体。他们说神不可能有肉身,亦不可能受苦及死亡。这教训在今日并不普遍,较常见的是否认基督的神性。但有些教会(如非洲多处之埃及人教会)仍只相信基督的神性(祂是神)而拒绝祂的人性(祂有实在的身体及理性的灵魂)。要理问答中的“耶稣有理性的灵魂”的意思是:正如我们有身体及灵魂,耶稣也有人的身体及灵魂。在早期教会史中,有人只承认耶稣有真正的身体,但否认祂也有理性的灵魂。他们认为基督的神性取代了祂肉身内的灵魂。但这说法同样是对圣经明明的教训及我们救恩的要素予以否认。正如圣经记载耶稣的饥饿、口渴、痛苦等(证明祂有实在的身体),圣经也记载祂的忧愁、悲痛及祂智慧的增长等(证明祂有理性的灵魂)。如圣经所记:“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二17—18)。

我们再次强调,没有基督从童贞女出生的教义,就没有罪人得救的福音。韦斯敏德大要理问答其中两条问答很清楚的指出这教训。“为何中保必须是神?”“中保必须是神,以致祂能保存人的本性,使人不在神无限震怒及死亡的权能下,以致祂的受苦、顺服及代求大有功效,以致祂能满足神的公义、讨神的喜悦、买赎神的选民,赐予他们圣灵、战胜他们所有的仇敌并给他们永远的拯救”。换句话说,这是一件伟大的工作,除了神之外没有人能够去作。但另一方面,我们要问:“为何中保必须是人?”“中保必须是人,以致祂能改进我们的本性,服在律法之下,为我们的本性受苦及代求,体贴我们的软弱。以致我们能接受儿子的名份并心安理得,大有胆量的接近施恩宝座。”人需要救恩。换句话说,需要得救的既是人,那么只有藉着人的顺服,这得救的工作才能完成。基督要救人,祂也必须成为一个人。“使神与人的和好的中保必须同时是神又是人的位格,以致神接纳祂每一性与我们所作的都是全人类的工作。”换句话说,我们所需要的救主是能够亲近人又亲近神。惟有基督方能这样做,因为祂是具有神、人不同两性的位格,直到永远。

问题:

  1. 图中所显示有关于罗马天主教之错谬是什么?
  2. 有关改革宗的正确教训是什么?
  3. 称马利亚为“神之母”是否正确?请解释。
  4. 罗马天主教将童贞性与什么混肴?
  5. 马利亚与耶稣出生后是否仍为童贞女?请证明。
  6. 新神学人士对基督的出生有何错误的看法?
  7. 为何基督由童女而生是必须的?
  8. 为何圣灵荫庇马利亚(路一35)?
  9. “真实的身体”是指什么?何种异端否认耶稣有真实的身体。
  10. “理性的灵魂”是指什么?早期的异端如何否认它?
  11. 证明耶稣同时具有真实的身体和理性的灵魂。
  12. 这教义对救恩是否必须?请列举理由。

第十八课

23问:基督作我们的救主所执行的职分是什么?

答:基督作我们的救主,在降卑与升高的境况中执行先知、祭司、君王的职分。

①徒三22:摩西曾说,主要从你们兄弟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象我,凡他向你们所说的,你们都要听从。

②来五6: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③诗二6:我已经立我的君在锡安我的圣山上了。

为了显明这部份要理的重要性,我们首先说明基督教信仰各范畴间的关系。要理问答所包含的真理涉及以下五点:(一)人原来之景况,(二)旧约历史对人之救赎的预备,(三)基督的拯救之工,(四)罪人的归信,(五)真教会的标记。以图表表示如下:

先知祭司君王人过去知识圣洁公义现在无知罪孽邪恶以色列摩西及先知亚伦及其子孙大卫及其子孙基督神的话(启示给我们)祭牲(把自己献上)万王之王(降服我们)归信知识(律法与福音)情感(对基督的需要)意志(接受白白给予)真教会忠实传扬神的话正确施行圣礼认真执行惩戒。

当神造人时,祂是照着祂自己的形像创造(问答十)。人原来具有真知识、仁慈和圣洁,故此人理所当然为先知,祭司和君王(见第十一课)。当亚当犯罪堕落,我们也因他而犯罪及堕落。于是全人类(耶稣除外)都变成无知、有罪和邪恶。圣经之全部讯息都是有关神从这沉沦景况拯救其中一部分人的事工。

旧约圣经告诉我们神为差祂儿子往拯救祂子民的日子而准备。整个旧约历史都是以神所拣选的先知、祭司和君王为中心。起初,这些职份并没有清楚地划分。亚伯拉罕是一位先知(创廿七章),但他也献祭(创十三4),他似乎也是一位君王(创十四117—24)。但当亚伯拉罕的家族增长成为一国家时,神指派不同的人担负不同的职份。神指派摩西作先知,并应允他有其他的先知会继他之后兴起,直至那最大及末后先知来到(申十八15—20)。神也指派亚伦作以色列的大祭司,并吩咐亚伦的子孙接续他作祭司(出廿九29)。不久,神启示祭司的继续当基督来临也随之结束(撒上三35)。其后,当大卫被按立为以色列的君王时,神应许大卫家会继续直至“一位儿子”诞生,祂将永远坐在宝座上(撒下七12—16,诗二72,一一○等等)。当然,担负这些职份的人有忠心的,也有不忠心的。神藉忠心的先知传递祂的真道。藉忠心的祭司显示没有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神也籍忠心的君王显示祂的子民应如何在各事上顺服祂。神也籍着不忠心的先知、祭司和君王(尽管最好也未必常常忠心)使人察觉到非等到所应许的弥赛亚降临,救恩不会完全成就。于旧约时代末期,噩耗的日子临到以色列人时,这真理尤为明晰。

当主耶稣降临时,祂不单完成(或满足)每项职份,祂也在救赎之大功上将三职合而为一。(一)首先,祂在地上工作期间,①在祂之前或以后,没有人好象祂那样说话。自己就是真理,祂就是神全部之启示。神的道在祂里面(及祂所作的)得以完成。②祂为所有众人一次献上最后及足够的祭物,就是献上自己于十字架上。③祂宣称祂作为救主或审判者,对人有绝对之权柄。祂甚至命令风和浪顺服祂,以显出祂无上的权能。(二)但我们的主不单在地上一段短暂日子执行这三种职份,祂现在天上也执行。①过去祂籍着圣灵将神默示的圣经给我们,现在祂也同样藉着一位圣灵以圣经影响人的心。②当祂赐予祂选民祂一次献祭的益处时,祂也执行祂祭司的职份。祂籍道叫祂选民得益处,并以圣礼为印记。③现在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是属于祂。祂降服所有罪人,破坏魔鬼的工作。这工作会继续下去直至所有基督的敌人(包括死亡)被制服。

从以上的讨论,我们可看出为何基督只在这三方面成为我们的救主。人因堕落成为无知、有罪和邪恶。只有当真知识取代无知,公义取代罪愆,圣洁取代邪恶时,人方能被拯救。失丧的罪人要作什么才能归正呢?(一)首先,他要认识除了基督藉着圣经和圣灵教导外,没有人能教导他。他要认识只有基督耶稣方为他的罪及悲痛的救法。(二)他要感受到他对基督洁净宝血的需要。他也要感受到基督所献之祭物是足够的。(三)因接受基督(单靠祂白白赐予福音中的救恩)之故,他要停止作罪奴仆的生活。换句话说,唯独基督成为他个人的先知、祭司和君王时,他方是得救的。

最后,我们要指出基督与那些否认祂为新约教会唯一的先知、祭司和君王的教会无份。当然,没有教会是完全的,有些教会较其他教会忠心。但教会需具下列之标记,方为基督之真教会。(一)忠实传讲神的话。真教会所教导的教训都是根据圣经的。人至少因此认识他们的罪和悲痛,并耶稣基督的工作。教导圣经以外其他书卷(例如摩门经)之“教会”都不是真教会,因为他们没有忠实地教导神的道。新派教会都不是真教会,因为他们否认(至少忽略)圣经中重要的教义。(二)真教会第二个标记是正确施行圣礼。真教会只替信徒及他们的孩子施洗,也只向那些具有真正信仰及行为正直的信徒施餐。我们不能称救世军为“真教会”,因为他们没有按照主所吩咐的原则施行圣礼。(三)真教会的第三个标记是执行惩戒。教会的长老要探访教会会友警戒他们假教训及不正确的生活方式。当一个人坚持于假教训或罪恶之行径,他们应被停止为教会会友。只有切实执行以上三点的教会,基督方真在他们当中。

这部份要理最重要的教训之一是我们不能将这三职分分开。我们不能抬高某一样而忽略其他两职份。例如,我们若要耶稣成为我们的救,我们必须藉祂的道及圣灵除去我们的无知,藉祂献上的血除去我们的罪愆,让我们邪恶的心意伏在祂统治权能下。有些人因认识一些教义就认为他是基督徒。但知识本身并不是归正。除非我们的情感、意志与知识一同改变,否则基督就不是我们的先知,祭司和君王。有些人因有强烈之情感(或许在一次著名讲员的讲道聚会中)而认为他是基督徒。但情感本身也不是归正。决志归主也应有真知识及意志上的更新。有些人因他决定改过自身而认为他是基督徒。但意志本身并不是归正。真正之决志在意志更新之前应先有真知识及情感。

这三种职份在教会内也有类似的联系。有些认为一间若能忠实传讲神的话及正确施行圣礼的教会,虽没有严格执行惩戒,她仍是一间教会。这思想在一些新神学泛滥的大宗派颇为常见,而且否认福音中主要信仰的人(甚至牧师和长老)仍准许继续为会友。然而在各地我们仍有传道人不断努力,忠实的向信徒们传讲神的道及施行圣礼。有些人盼望他自己的教会将来仍对神忠心,但经常的情况是三种标记其中之一(例如惩戒)的崩溃引致三者全部失去。当整个宗教软弱,每一会友都将身受其害。

问题:

  1. 亚当起初是否为先知,祭司及君王。请解释。
  2. 堕落的后果是什么?(对三种职分而言)。
  3. 旧约历史以什么为中心?
  4. 当亚伯拉罕的日子,三职位是否分开?较后又如何?
  5. 谁最先特别指派为先知、祭司、君王?
  6. 是否每种职份都有继承者?他们是否忠心?
  7. 神藉旧约中担负这些职份的人成就什么?
  8. 这三种职份集中于何者?请证明。
  9. 基督何时满足三职份?
  10. 罪人是否必须接受基督有三种职份方被拯救?为什么?
  11. 真教会的标记为何?为什么这些标记是必需的。

第十九课

24问:基督怎样执行先知的职分?

答:基督执行先知的职分,在于用祂的道和圣灵,将神的旨意指示我们,为要叫我们得救。

①林前二13: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

②约一18: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

③提后三15: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

保罗称教会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弗二21)。正如其他基石被放置在房角石上,使徒和先知也被建立在主耶稣基督上。神授权旧约的先知为祂发言,他们所说的,所写的就是神的话。但是,他们不是靠着自己的能力说话,乃是基督的灵透过他们说话。彼得说:“就是考察在他们心里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彼前一11)。因此,当基督来到世间,神话语的启示就显得完全。基督自己就是神所应许的先知,正如保罗说,在祂里面“所积蓄的一切智慧和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西二3)。正因这缘故,我们靠着基督的死和复活,由预言的时代进入使徒的时代。预言指旧约圣经。在整体上,这是一本应许的书。新约圣经属应验的范畴。当然,在使徒时代亦有先知,但他们只是填补新约圣经写成前的空隙(如过往一样)。在新约圣经写作期间,先知们将神的默示记载下来,这就是现今的圣经。因此,今天教会中再没有先知或使徒,这正是基督“工作完成”的记号。只有当神全备的话语还没赐下的时候,才有先知及使徒。先知预言基督将要作的,而使徒记载基督所作的。我们在这里看见假宗教的一个特色。假宗教除了宣称基督(藉祂圣灵)透过圣经说话外,还承认其他宗教权威。例如罗马天主教主张使徒继承的教义。天主教说使徒将他们的权柄传递给继承人,并且,这些继承人(教皇)有能力说神的话。当教皇本着权威(按:彼得的职权,换句话说,教皇的职权)发言,他声称他所说的是无错误的。这观点明显地表明基督并没有完成神圣的启示。祂并不是那最后的先知,先知的继承并没有因祂的来临而终结。这就是罗马教会的使徒观。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很多现代的异端也显示同样的趋势,接纳“新启示”作为他们信仰基础的一部分。例如摩门教相信约瑟史密斯是基督降生后一千八百年来到的真先知。安息日会、基督科学会及耶和华见证人会等宗教运动均有同一之倾向,在圣经上加上其他教义成为信心及生活的准则。

 基督教的历史观点认为唯有基督才是教会的先知,并祂现在是透过圣经向祂的教会说话。这并不表示人是无用的器皿,相反的,正如使徒说:“祂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祂所赐的有使徒、有行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弗四8—11)。有些职份如使徒和先知是暂时性的。使徒和先知在圣经写成之前方需要。但是其他的职份(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是基督给予教会的永久恩赐。在今天,基督仍继续呼召人承担这些职份。但是,这些人并不是新启示的工具。他们的任务并不是创造新意,而是“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义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基督的工作——作今世教会唯一的先知——已经完成。完成的方法不是藉着给予新的启示,而是藉着给予人研读及宣扬那已赐下的启示——圣经。

从表面看,这说法使传道人的工作作用减少,并且使平信徒较次一等。但事实却相反,彼得说我们对圣经中先知话语的了解,比先知听见从天上而来神的声音时所了解的更实在。换句话说,因为圣经是神话语的记录,是神全备的话语,是明晰的,是自我解释的,又因神赐下圣灵,使神的选民能够明白圣经。我们因为基督先知的职分,比旧约时代任何一位神的儿女更蒙福。耶稣论及末后的先知,祂的先锋施洗约翰时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太十一11)。因基督藉着祂的道及圣灵直接向每一位信徒显示神的旨意,在今天甚至一位最卑微的信徒对神知识的水准较约翰还高。

我们要强调有关对神真知识的根基及在基督里救恩的途径只透过基督,藉着祂的道及圣灵而来。这不是说那些信经、信条、要理问答毫无价值。这些都是由未获默示的人所写成的基督教信仰的总纲。它们的价值在于(也只在于)它们忠于圣经。它们能帮助我们更快捷地学习圣经整体的教导。但是,只有当我们把它们与圣经作一比较,以圣经试验及证实它们,才能肯定所学得的知识是否正确。也只有在圣灵的带领下,我们才能肯定所知的是否正确。正如约翰所说:“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约壹2:27)。强调这个事实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信徒没有其他确据。有人说他接受教会所宣讲的,有人说他接受传道人所说的或一些具有名气的教授所教导的。也有人说会跟随父母所信以为真的去行。很多人倾向上述某一种途径,但从没有发觉他们正行在罗马天主教或其他异端的方向上。一个人除非他在所相信的事上的信心是基于神的话,他一定没有肯定和无伪的真知识。

在宗教改革的时代,社会普遍认为一般人不能拥有圣经。学者只有在谨慎地督导下方可研读圣经。但是,路德及其他改教者即采取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圣经。他们也相信未受教育的人(在圣灵的帮助下)比不信的学者更明白圣经的真理。在现今的时代中,我们再度看见:“只有学者才能明白圣经”这既陈旧又虚假的说法。但事实却是,否认圣经真理的是学者。引导教会偏离圣经的教导,趋向虚假哲学亦时常是学者。这并不是说学者是无用处的,而是说基督徒不能有任何事物的地位高于圣经(或与圣经同等)。每一位基督徒对基督藉每页圣经向他所说的话应存最崇高的尊重。并且,在阅读圣经时,应不断祷告。祈求基督赐下祂圣灵的恩赐以明白圣经的教导。

人若肯定地知道——并且是正确的肯定——自己所相信的是什么就有福了。人若能在任何时间都可以说出自己心中盼望的缘由就有福了。

少年人应怎样指导他的路途呢?怎么样的亮光才可作为他们完全的指南呢?

主啊,你的道将平安地引导着,因为他们用智慧的心信靠祂。我一心寻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命令;
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以致我晓得你的旨意;也免得我犯罪。(诗一一九)

问题:

  1. 试用自己的话语解释在弗二21中使徒的意思?
  2. 为何基督降生后,先知话语便停止?
  3. 为何在使徒时期一段短短的时间,仍有先知?
  4. 纯正的信仰有何特别记号?试举例说明。
  5. 虚假的信仰有何特别记号?试举例说明。
  6. “使徒继承”所指的是什么?
  7. “本着权威发言”所指的是什么?
  8. 若唯有基督才是教会的先知?传道人的功用是什么?
  9. 我们是否因为接受圣经中基督的话语,而不能接受先知和使徒的话语之故而较次一等?请证实及解释。
  10. 信经、信条、要理问答的价值是什么?
  11. 使用信经、信条、要理问答作为信仰之辅助教材时应留意什么?
  12. 智慧的学者比我们更明白圣经是否属实?为什么?
  13. 文中所引述的诗篇提出什么问题?
  14. 试用自己的话语把诗人的回答写下来。

第二十课

25问:基督怎样执行祭司的职分?

答:基督执行祭司的职分,在于将自己一次献为祭,以满足人对神的公义所有的亏欠,而使我们与神和好,并且时常为我们祷告。

①来九28: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来八1:我们所讲的第一要紧的,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

②来二17: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

③来七25: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现在我们要思想改革宗教义中的“有限度赎罪”,这是圣经中常被人误解的教训之一。使用“有限度”这词语于耶稣基督的死,使很多人不悦。我们同意使用这词不是最恰当的,用“特殊赎罪”会较好一些。不过,“有限度”一词最少吸引我们注意到圣经中一个重要的真理。就是耶稣基督只代替一部分人死,而不是为全人类。祂死是为救祂百姓脱离他们的罪(太一21)

为要明白这改革宗信仰中独特的教训,我们必须清楚了解耶稣基督的赎罪(或牺牲)是有限度的——不在于它的价值,乃在于它的意图。耶稣的血是宝贵的,其价值无以量度。它具有无限的价值。但奇怪的是,耶稣基督受死的功效却白白赐给所有听闻福音的人,不论他们被选召与否。不错,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纵然所有人接受福音中的救恩,基督牺牲的价值仍不会被耗尽。然而,在天父的计划中,祂的赎罪却有它的范围。那些真正被耶稣基督的血所拯救的人,就是那些按着天父的旨意藉着祂儿子的死所拯救的人,也是那些按着基督的旨意为他代死所拯救的人。正如耶稣在祂大祭司职份的祷告中说:“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祂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祂的人”(约十七2)。耶稣论及祂的选民说:“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约十七6)。“我为羊舍命”(约十15)。“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六339)。当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祂甚至这样说:“我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十七10)。无可置疑的,我们的主耶稣着意把祂死的功效有所规限,规限于父神赐给祂的人。

有两种看法与圣经的教训相违背。其中一种看法,我们可称它为“绝对普救论”(absolute universalism)。这看法由一称为普世教会的宗派所支持。它的教训是神意愿(或预旨)全人类的救恩;就是基督降生拯救全人类,并且他们最后必被拯救。这看法最少教导我们所发生的事情都是神所计划(或预旨)的。它告诉我们父神及主耶稣基督都向一目标而工作,并且达成所预定的目标。但是,圣经的教训很清楚的指出有部份将永远沉沦,人若以圣经是神的真理,就不能支持上述的讲法(参太廿五31—46等)。故此“绝对普救论”在过去为绝大部分基督徒所拒绝。不过在结束讨论这看法之前,我们要指出“绝对普救论”的看法在新神学派及世界基督教协会(WCC)中仍然很盛行。

对那些愿意接受圣经为神话语的人,仍持有两种看法。一种可称为“条件普救论”(Conditional Universalism)。另一种是“特殊拯救论”(particularism),这是改革宗有限的赎罪教义另一个(或较好的)名称。以图解释这两种方法如下:“条件普救论”认为神的旨意(元旨)不是特别拯救某一些人,而是部份的拯救所有人类,所余下的救赎部分需要靠着人自己去完成。换句话说,没有人不靠基督而得救,但是基督也不能拯救一个没有他自己功劳的人。“功劳”通常指人的自由意志,人藉此(靠着他个人的能力)悔改及相信。这好象一宽阔的大桥。桥虽宽阔,但只跨过河面一部分。桥有足够的地方容纳所有人,但人必须先游往(靠着他个人的能力)及爬上桥梁。这看法骤眼看来很具吸引力,它使救恩成为全人类这一事得到实现。但是,甚至那些同意这看法的人也承认只有部分人被拯救。故此,支持这看法不见得有更多的好处。这个被认为是全人类的救恩,实际上只部份人获益。但是,那恐怖的事实,就是人必须否认耶稣基督是救恩唯一的创始者,才可获得那表面上看来是为众人的益处。

纯正的教义是“特殊拯救论”,就是耶稣基督将自己献上成为某些特殊人物的代替。这是父神的计划,祂差遣祂儿子来完全地拯救某些人(而不是部份地拯救全人类)。正如旧约中的大祭司在圣所献赎罪祭时要挂上刻有“以色列儿子名字”的胸牌(出廿八21),耶稣也只代表祂的选民,而不是全人类。这好象一横跨整个河面的大桥,本意不是给所有人部份的经过汹流,而是让部份人经过整条河。因此,圣经称耶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人(来十二2)。祂不单为祂的子民付上全部的赎价,祂也差遣祂圣灵重生人的内心,叫他们悔改和相信主。

我们要指出“特殊拯救论”是普世性的,因为耶稣基督是代表万民、万族、万国中部份人。因此,约翰说:“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22)。约翰不是说无论任何人,基督都为他死。他却说基督为很多的人死。他们来自世界所有国族,而不是少部份或一个国族。很多人不能对圣经论及基督的死的功效作正确之解释。原因是他们不能分辩圣经所没有教导的普救论(就是每一个人都没有例外)及圣经所教导的普救论(就是各族各国中的部份人)。只有在正确之普世论的基础上(同时也是特殊的),我们才可以在福音中向全人类提供一个完整的救恩。我们能并且必须向每一个国族宣讲福音,因为神在每一个国族中都有基督为他而死的人。我们必须呼召每一个人悔改和相信福音,因为没有人晓得谁的名字被记在“羔羊”的生命册上。

只有当我们持守这“有限的赎罪”教义的时候,我们才能深知及享受圣经所教导我们关于喜乐和救恩的确据。保罗说:“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已”(加2:20)。如基督没有特别为保罗死,没有成为他个人的代替,保罗不会这样说,事实上,这正是整个问题的核心。决志信主的要如此说:“我曾犯罪,我是个罪人。除非有人愿意并且能担当我的刑罚,为我带来救恩,否则我得不着拯救。基督为了拯救我,祂付出主动及被动的顺服。在祂主动的顺服中,为我遵守神一切的命令,那是我应当遵守的。在祂被动的顺服中,为我并代替我忍受各样的刑罚。只因祂真正为我付上这一切,我才能够肯定神永远不会把我撇弃离开祂的面。”这就是福音中“特别拯救论”的核心。

问题:

  1. 以“有限的”来形容基督的死是否适当?为什么?
  2. 在“限定赎罪”一词中的“限定”是什么意思?
  3. “限定”一词,不是指什么说的?
  4. 举出一或两节经文以证明赎罪的意。
  5. “绝对普救论”的教训是什么?
  6. 为何只有少数人支持这教训?有什么教会支持?
  7. 图画中所表达的两种看法是什么?请简要描述?
  8. 为什么一定要拒绝“条件普救论”?
  9. “特殊拯救论”所指的是什么?旧约中的大祭司如何表示这教训?
  10. “有限的赎罪论”中是否有所谓“普世性”?若有,是什么?
  11. 约壹二2中“天下”所指的是什么?
  12. “有限的赎罪论”有否妨碍福音的讯息?为什么?
  13. 试解释基督之主动的顺服及被动的顺服。
  14. 若我们要得到确据,为何“有限的赎罪”是必须的?

第二十一课

26问:基督怎样执行君王的职份?

答:基督执行君王的职份,在于克服我们,使我们归向祂,又管理保护我们,并且抑制或征服祂的和我们的仇敌。

①诗一一祂3当你掌权的日子,你的民要以圣洁的妆饰为衣。

②赛三三22:因为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耶和华是给我们设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王。他必拯救我们。赛卅二1—2:看哪:必有一王凭公义行政,必有首领藉公平掌权……象大磐石的影子在疲乏之地。

③林前十五52: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

当耶稣被钉时,有这些字写在祂的十字架上:“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太二七37,请参阅可十五26,路二三38,约十九19)。虽然恶人是藉此来讥诮耶稣,但这是出于神的旨意,也是真理的见证。诗篇第二篇早已预言了这件事,而彼得在使徒行传四25也证实了。所以当那个与主同钉的犯人将死的时候,他便说:“主阿,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你今天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三443)。换句话说,一个以基督为王的王国是存在的。这就是要理问答所要我们注意的真理。

首先,让我们认清楚耶稣基督的王者工作是一个现在的属灵活动。如果我们对比要理问答的教训和时代论的谬误时,我们便会更清楚明白这真理。虽然时代论派的教训在许多信仰的要理上仍属正统,但他们却被一套人造的释经系统所影响。这套系统把圣经分作若干时代,而神在各国时代中对待人类的方法是有分别的。举例来说,在摩西时代,神是按着律法来对待人;但现在神则是按照恩典来对待人。但事实上,神永远都持守着律法,而自从人类堕落后,神也永远是按着恩典来对待罪人,这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在我们现在讨论的要理上,时代论派则认为基督尚未作王。他们认为基督本要来作犹太人的王,但当他们拒绝祂时,祂就把自己的国暂时搁置。而现在神要藉着教会拯救人类,等到基督再来之时,祂便在地上建立祂的国,并要统治1000年,好象现在地上的君王统治一样,只是祂的统治在道德上是完全的。但圣经却有明显的教训去反驳这种观念:

(1)基督的国已经存在了。保罗说当神“救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时,祂也同时“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西一13)

(2)基督的国是属灵的,是不能用肉眼看见的。耶稣曾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十八36)“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路十七20)

(3)虽然在末期这个世界要被一个更完全的状态所代替,(林前十五24),但基督的国是没有穷尽的。(但二44,彼后一11)。现在祂的国正在拓展,到那时便会完成。所以时代论派的基本错误在于他们把基督耶稣的国和教会分割成为两件不同的事情。

其次,我们也要提防误解祂的国便是教会。这就是罗马天主教的一个大错误。根据他们的教训,罗马天主教会本身就是代表了基督在地上的国。所以他们尽力把一切的事情纳入教会的管制之下,所有组织及团体(包括学校、工会、政党等)都要授命于教会。只有这样,基督才能统管这世界。并且祂要藉着祂的代表——教皇——来达成这个目的。

改革宗的观点是这样的:教会与基督的国是有很密切的关系,但二者并非是同一样东西。基督是王,祂是教会的头,但基督也管理一个比教会还要大的国。所以改革宗认为基督要管理人生的每一部份,但不是由教会管理其他的组织。教会当然有责任把圣经中关于基督教学校、劳资关系、政治等教训教导属主的人,然后让这些人在基督的直接管理下实行这些原则。换句话说,信徒是在生命的每一部分直接向基督负责。藉着神的话及圣灵的运行,基督便管理祂子民的心。这样基督便直接管理属祂的人,影响他们所做的一切,因此祂的国便具体地在地上表现出来。我们可以用图表说明这三个不同的观点:

我们很容易看出改革宗对教会及基督的国之观点上,教会与基督的国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

(1)相同之处在于:①只有基督是王,是二者的头。②在神的拯救下,只有真信徒才属于这两个范围之内。③因此一个真信徒不可能成为其中一个范围的成员而没有同时成为另外一个范围的成员。

(2)二者的分别在于:①教会是有一个清楚可见的形体。但基督的国却没有这个形体。②教会有进入这国的钥匙——即教会藉着传扬圣道及执行教会纪律,有权容许人或拒绝人进入这国。但基督的国却没有进入教会的钥匙。③与基督的国比较,教会只负责一个较“狭窄”的工作。教会藉着传扬圣道及执行纪律把人引进基督的国,但当这些人进入基督的国后,他们生活的每一部份便应让基督(他们现在的王)来管理了。

这个让基督管理生命的每一部分就构成基督的国。不论这些信徒到什么地方,或做什么工作,他们都应当按着基督的旨意来生活。这样,藉着他们的活动基督便在这个世界中执行祂的君王权柄,于是祂的国虽然是无形的却是有实质的,便逐渐在地上发生作用了。这要理问答不但指出基督现在已执行祂君王的职份,并且祂要“抑制及征服祂的和我们的一切仇敌。”那么,我们便很自然地追问祂的国的未来是怎样的?换句话说:我们在何时才可以看见“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林前十五25)呢?基督徒对这个问题有以下三个观点。现在用图表来说明这三个观点:

前千禧年派相信基督再来时会使信徒复活,同时祂又在地上建立一个长达1000年的国(千禧年),千禧年过后,非信徒都要复活,接受末日审判,然后便进入永世。然而我们不能同意这个观点。在此,我们当注意虽然所有时代论派都是前千禧年派,但不是所有前千禧年派都是时代论派。这些非时代论派的前千禧年派都承认现在已有一个基督的国,但他们也同时盼望千禧年时基督有形的统治在地上出现。后千禧年派相信基督会藉着教会的福音工作把现在祂的属灵的、没有形体的国拓展,直到全世界都归主。然后在这世界上有一段充满了公义及和平的日子,这就是千禧年。(或许经过一个突然的背道离教时期)主便有形体地再降临地上,使所有死去的人复活,并且审判这世界,然后把一切带进永世里去。无千禧年派不相信圣经应许什么千禧年国。他们相信善恶会同时存在直到收割的日子,他们相信有一天,没有任何的预告,基督便会再来,使所有已死的人复活,并且审判他们,然后便进入永世了。前千禧年派之所以得名是因为他们相信基督有形有体的再来是先于千禧年。后千禧年派之所以得名是因为他们相信基督的再来是后于千禧年。无千禧年派之所以得名是因为他们不期望有任何千禧年。我们采用无千禧年派的观点是因为:

(1)圣经明明说没有人可以知道基督何时会再来(徒一7,太二四36,提前五1)。如果人知道祂会在千禧年(即1000年太平的日子)后才回来,圣经又怎会有这些教训呢?

(2)圣经明明说现在就是末世(来一2,约六39,十一24,十二48,徒二17,提后三1,约壹二18等)。因此,我们便不能相信这个末世由基督再来时结束后还有一个千禧年。

(3)在主的麦子与稗子的比喻中,他说二者都会一齐长,直到收割的日子。这个教训便会与主来前有一段完全太平公义日子的理论正面冲突。

不过,我们应当记着,除了时代论派外,一个正统的基督徒是可以相信以上任何其中一个观点的。

问题:

  1. 基督现在是君王吗?有何证据?
  2. 时代论派对基督降生的教义有何理论?
  3. 时代论派的教训中有何错谬的地方?
  4. 哪三个大原则可以证明时代论派的说法是错误的?
  5. 关于基督的国,罗马天主教的教训有何错误之处?
  6. 改革宗教基督的国之观点与罗马天主教的教训有何不同?
  7. 在改革宗的观点中,教会与基督的国有何相同之处?
  8. 在这个观点中,教会与基督的国有何相异之处?
  9. 前千禧年派、后千禧年派及无千禧年派各有何理论?
  10. 有何理由支持无千禧年派的观点?
  11. 一个正统的基督徒可以相信任何这三种观点吗?一个正统的基督徒可以相信时代论派的观点吗?为什么?

第二十二课

27问:基督的降卑在于什么?

答:基督的降卑在于他降生为人,生于卑微的环境中,处在律法之下,忍受今生的苦难、神的震怒、和十字架被咒诅的死,又被埋葬,暂时服于死权之下。

①路二:7就生了头胎的儿子,用布包起来,放在马槽里,因为客店里没有地方。

②加四:4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③赛五三:3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

④太二七46: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⑤腓二8: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⑥林前一五4:而且埋葬了。

⑦林前一五4:第三天复活了。

这要理问答所涉及的题目已在以前讨论过了。但是当我们明白这个救恩都是由于主耶稣把自己极为降卑的结果,这个题目便值得我们再写、再归纳了。以下便是我们的救主“把自己降卑到极处”的步骤:

这是一件奇异的事,因为神竟披上人的形状来到这世界。英国作家鲁益师(C.S.Lewis)作了一个很贴切的比较:他就象一个牧人变成一只羊,并且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来拯救其余的羊。试想人若降卑成这样,对于他来说是何等大的牺牲!但基督为拯救我们所作的牺牲更为伟大。因为神与人之间的分别比人与野兽之间的分别大得多。

我们更不可忘记当基督道成肉身时,他不是来占人间最尊贵的位份。他不是生在帝王之家,也没有财富或社会地位。他的母亲和世间父亲约瑟都是穷人,而他们亦生长在一个艰难的时代,因为当时正是罗马帝国占领他们国家的时候。

我们的主耶稣是神,在所颁给人的律法之上,但当他道成肉身时,他竟生在律法之下。当他成为一个人时,就象其他人的本份一样,完全遵守了神的律法。住在这个充满试探的世界上,他也象我们一样在各方面都受到试探。虽然似乎很奇怪,但要他不断遵行所有神的律法,对他来说,的确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圣经说他经历了我们一切的痛苦(除了我们因犯罪而有的内疚痛苦外)。他知道什么是饥饿,什么是痛苦,什么是悲哀,什么是贫穷。他也知道无端被恨恶、讥诮是什么味道。以赛亚先知说:他已“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赛五三4)换句话说,除了他是无罪外,他也要遭遇因人类堕落所引至的一切后果。

当耶稣忍受罪的代价,成为神忿怒的对象时,他的痛苦到了最高峰。当他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时,他尝受那失丧的人在末日审判所应受的苦。那没有得着基督为救主的将会被逐出神的面前,被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但基督竟“为我们成了咒诅……因为经上记着说: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三13)

当基督死在十架时,他便为我们完全负担了罪的刑罚,“神使那无罪的(耶稣)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使徒信经上所说:“祂降下地狱”并不是指基督象失丧的罪人死后下到地狱一样。这句话的正确解释应该是:基督死在十字架时,他尝受了地狱的痛苦。他一度在死亡权势下忍受痛苦,所有信徒都因这痛苦而能享受救恩的好处。

我们必须了解主耶稣的降卑乃是祂甘心情愿的。我们生在这世上不是由我们来决定,我们完全没有权来选择什么时候出生、或在何处出生,我们亦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但在主耶稣方面,事情就完全不同了。早在他未降生以前,藉着他的先知,他就答应他会来,“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诗四0:7)所以祂是可以为自己选择何时、何地及怎样降生。所以我们要讲述祂的伟大“降卑”。使徒保罗说:“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5—8)

当使徒保罗说基督本有“神的形像”,他是指基督与父及圣灵“在本性上是一样的”,也是同荣、同权的。换句话说,耶稣便是神。他以自己与神同等却没有僭越神的地位,因为他本是神。事实上,基督没有看重这神的身份,他所看重的是他选民的急迫需要,因此他随了这伟大的降卑。

我们必须认识清楚,当耶稣道成肉身时,他并没有因此而不再是神,他并没有比父及圣灵在同性、同荣、同权等方面为低。有些人在这教义上偏差了,这就是虚己说的理论。腓三:7中的虚己(希腊原文Kenosis)在修正标准译本圣灵被译作“倒空”,有些采用了这翻译的人便因此说耶稣倒空了神的灵性。换句话说,当耶稣道成肉身时,他便脱除了神的本性,或起码脱除了神的权能。根据这个错谬的观点,那么基督的降卑使他失去了祂的神性。

但正确的观点应是这样:祂的神性并没有失去,而是一个人性外加在他的神性上。这个“虚己”说必须被拒斥,因为:按照此说,基督的神性便是可以转变的了。但神是不变的。

圣经明明教训我们耶稣在降卑的状态时仍是神。天使对马利亚说: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

这个“虚己”说并没有解决道成肉身的奥秘。我们不能完全明白三一真神的第二位是怎样成为一个真人,同时仍没有减少他的神性。但这理论不但没有解释这奥秘,反而使它更难明白。

虽然主耶稣的降卑并不减少他的神性,但祂的神性却实在是暂时被“遮蔽”了。圣经很清楚表明了那些看见耶稣的人并不认识他是神,而耶稣作公开传道及执行弥赛亚的职份时,才彰显他的神性权能及荣耀。约翰说:“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们的门徒就信他了。”(约二11)因为主作了这些伟大的神迹,所以人才能“看见他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一14)他所行的神迹证明他实在有神的属性这事实。虽然如此,圣经也暗示基督的神性多少被“遮蔽”了。耶稣说:“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话不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太一二31—32)耶稣与圣灵都是神,但亵渎耶稣可被赦免,而亵渎圣灵却不得赦免,这里必然有一个原因。我们相信耶稣与圣灵的分别在于耶稣不单是神,他也是人。正因如此,耶稣在这降卑状态时,他的神性是暂时被“遮蔽”,所以亵渎耶稣的罪虽严重,仍可以得赦免。

在结束讨论这个题目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表达基督的降卑的一句话:“他虽仍是自己,却亦变为另外一个不是自己的身份。”若我们明白并常记着这句话便可以免蹈教会在历史中有关耶稣降卑的种种谬误了。

问题:

  1. 为何要理问答重复以前已经涉及过的题目呢?
  2. 读完这课后,用简短的话写下基督降卑的6个步骤。
  3. 鲁益师将基督道成肉身比喻作什么?
  4. 为何基督来说“生在律法下”是一种卑呢?
  5. 基督经历过什么痛苦?
  6. 我们可以将基督经历神的愤怒比作什么呢?
  7. “他(基督)降下地狱”应作何解释?
  8. 在腓二:6中“本有神的形像”应作何解释?
  9. 为何基督以自己与神为同等,却没有犯僭妄之罪呢?
  10. “虚己”说有何谬误之处?
  11. “虚己”的真正意思是什么?
  12. 有何理由证明“虚己”说是错误的呢?
  13. 基督在降卑的状态下仍有神的属性吗?请解释。
  14. 什么是亵渎?是否所有的亵渎都是错的?
  15. 为何亵渎耶稣基督可得赦免?
  16. 从记忆中,默写以下的句子:“他虽仍是……”。

第二十三课

28问:基督的升高在于什么?

答:基督的升高,在于他第三日复活,升天,坐在天父神的右边,并在末日来审判世界。

①林前一五4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

②可一六19主耶稣和他们说完了话,将来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

③徒一七31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

当主耶稣快要完成他来地上的任务时,他说:“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一七5)这要理问答就是要把主的升高步骤摆在我们的面前。

(1)第一步就是主耶稣的复活。那从死里复活的身体就是从前被钉及埋葬的身体,圣经很明显说到这身体就是从前的身体,但是在性质方面是有差别的。这并不是门徒的幻觉(正如一些人说),因为门徒看见耶稣时,“他们却惊慌害怕,以为所看见的是魂。耶稣说:你们为什么愁烦,为什么心里起疑念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二四36—39)有很多人曾试图撇开圣经的证据去解释这件事。有些人认为门徒因为太相信耶稣会从死里复活,所以他们便有这个幻觉。但圣经清楚记载门徒是完全没有这样想的。事实上,这事真的发生后,他们竟仍是不信的。另外一些人却认为门徒有意撒谎,传出耶稣从死里复活也不否认耶稣从死里复活时,这个说法便不攻自破了。还有一些人说他们怎样也不能相信这“神迹故事”,但他们却无法完满解决这“神迹故事”。这个有条有理的故事怎会记载下来呢?这故事若非真实,便是疯狂或恶意的产品。但在这2000年后仍没有人可以证明这故事是疯狂或恶意的产品,所以除了相信这是真有其事外,我们便不能对这件事作出完满的解释。

(2)在主耶稣复活后40天内,他常常与门徒相聚。而这40天过后,他便被接上荣耀里去。“当他往上去,他们定眼望天的时候,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站在旁边,说:加利利人哪,你们为什么站着望天呢?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一1011)假使这是出于门徒的幻觉,为何在40天后它便结束呢?这是非信徒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一些现代主义者讥诮耶稣“升天”这个观念。他们说天堂并不在“上面”,因为现在我们知道(但在圣经时代他们并不知道)这地球是圆的。他们的主要困难在于:他们不相信基督曾带着本来被钉的身体从死里复活。所以他们不能相信他在众人面前从地面升天。但历史上的基督教正是教导这个观念:在某时、某地有身体及灵魂的耶稣从这个世界被接升天,正如现代太空人离开地面上升一样。如果当时有摄影师在场,他们必定象报导其他真事一样把照片拍下。

(3)主耶稣现在在父神的右边,因为神是没有形体的,这当然只是喻意的描述。父的右边只不过是指“荣耀的地位”,“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之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二9—10)我们会奇怪神为何赐这名份给耶稣呢?这名份岂不是在他还未降世以前早已属于他的吗?原来当耶稣回到父那里去时,他不但是神,也是人。由于他是人,所以必须由神赐下这名份给他,耶稣才可以接受这殊荣。同时我们要记着这荣耀是极大的。基督(是神、也是人)现在有一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即我们都当尊敬他好象我们尊敬神及圣灵一样。所以现在可以说:有一个人他拥有一切神的荣耀。因为这人也是神。虽然我们不知道耶稣现在在何处,但是我们却知道他是在某一个地方。这个观念是罗马天主教及路德宗所否认的,他们认为守圣餐时,基督的人性在不同地方出现在地上。这种说法正否认基督的人性,因为一个真正的人是不能无所不在的。再者,圣经说“天必留他(耶稣)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徒三21)基督现在藉着圣灵与我们同在。但有一天他要带着门徒见他升天的有形身体再来。

(4)有末日基督要来审判世界。为了明白圣经在这方面的教训,让我们思考以下几个要点:

(a)“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太二四36)主耶稣自己在世上的时候也不知道这个日子(可一三32)我们不要被人诱惑,因为耶稣曾对门徒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徒一7)

(b)因此,主再来之前是没有任何预兆可以得知他的降临。有许多人会认为太二四:5—35所说的预兆起码会帮我们预测这个时候的到来。但主耶稣说这世代还没有过去前,这些事都要成就。”(太二四34)所以我们认为这些事已在那世代发生了。基督曾把他的再来比作挪亚的洪水,午夜来的贼,及闪电从东到西,所以我们相信去寻找主再来的预兆是错的,如果真有预兆的话,那便是因为没有任何预兆人正在感觉平安稳妥时,基督便再来。“人正说平安稳妥的时候,灾祸忽然临到他们。”(帖前五3

(c)主的再来是突然的。

(d)主的再来是公开的,众人都可亲眼看见这事。

(e)当主再来时,所有死去的人将会复活(约五28)。

(f)在主再来时,那些仍活着的人会立刻改变(帖前四17,林前五10)

(g)到时主会把人类分成得救的与失丧的。

在结论中我们也该注意今天基督在尊荣里也象他在降卑时一样为属他的人效力。基督不是为了自己的好处而离开这世界,他去是为我们预备地方(约一四3)现在他亦替属他的人祈求(求七25)他从天上继续征服自己的及我们的一切敌人。“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神等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再后末期到了,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林前一五25—26—24)那时我们享受与神同在要比现在的更直接,而基督现在的中保工作亦要结束。但基督的高升并不会因此结束。而我们见他面的时候便会像他一样。“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他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林前一五23)

问题:

  1. 基督的升高有那些步骤呢?
  2. 基督带着什么身体复活呢?
  3. 世人用什么“理论”来解释这个事实呢?
  4. 这些理论对门徒有何控罪呢?
  5. 为何这些理论说要失败呢?
  6. 请举出一个理由来解释为何这复活故事不是癫狂的产品。
  7. 请举出一个理由来解释为何这复活故事也不是恶意的产品。
  8. 为何现代主义者反对天堂是在“上面”呢?
  9. 耶稣的身体(和灵魂)真的升了天?请证明。
  10. 我们可以将“坐在父神右边”作字面上的解释吗?
  11. 如果基督是神,我们怎能解释他被提升上尊贵之位呢?
  12. 罗马天主教与路德宗在基督的人性方面有何错谬的教训?(虽然二者在不同地方上偏差了)
  13. 试从记忆中按着先后次序写出基督再来所要发生的事。
  14. 我们可以预测“那日”在何时发生吗?为什么?
  15. 基督把他的再来比作挪亚的日子,贼的到来和闪电。这些比喻表示了什么?
  16. 为何基督要进入现在高升的地位?
  17. 现在基督为属他的人作些什么?
  18. 基督会永远象现在一样站在神与人之间作中保吗?为什么?

第二十四课

29问:我们怎能领受基督所赢得的赎罪之恩?

答:我们领受基督所赢得的赎罪之恩,是靠着圣灵,使这恩在我们心里发生效力。

①多三5—6: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为我们自己所作的义,乃是照他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圣灵就是藉着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

②约一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只有主耶稣才是神选民的唯一救主。在他的先知、祭司及君王的职份中,他完成了我们的救赎。他也藉着圣灵的工作使这救赎在他的选民生命中生效。当然这并不是说圣灵只是一种力量。圣灵是有位格的,圣灵与圣父、圣子同荣同权,与圣父、圣子在本性上完全一样。换句话说,我们的救赎不只是基督的工作而是靠三一神的权柄及恩典成就的。我们要认识救赎教义必先要认识三一神的教义。父神赐他的儿子成为选民的救主;圣子基督藉着他的“主动”及“被动”的顺服为他们赢得了救赎;圣灵使这救赎成为选民的经验。所有自称是基督教的理论都可从它们对三一神的荣耀及权能的支持的多少辨出其真伪。(读者可参考附录图C)

现代主义(Modernism)在教会历史上曾以很多的名字出现。在纽奥伦,它取名神体一位论。在宗教改革时期它以苏西尼派之名出现。在早期教会,这个学说则叫做伯拉纠派。当然,它们之间是有分别的。现代主义与神体一位论或苏西尼派及伯拉纠派是有相异之处的。但以上所有学说都对救恩抱有相同的基本观念。他们都只不过在同一个自然论观念的基础上变化而已。他们之所以被称为“自然论”是因为他们都相信:所有圣经中超自然或神迹性的东西都是不必要的。但当我们从福音抽去了基督为童贞女所生、在肉身上复活等教义时,我们只剩下一个可作别人模范的人耶稣。那么,救人的能力便是从人自己出来的,而人便是他自己的救主了!

此外还有一种现在名叫阿民念派(Arminianism)的说法在历史中以不同的形态出现。詹姆阿民念(James Arminius)(死于1609年)认为罪人的得救一半是靠神,一半是靠人。罪人依靠父神赐耶稣基督为他们受死;罪人也依靠基督为他们的罪牺牲自己。但阿民念派并不相信罪人灵魂的重生是单靠圣灵的工作。所以阿民念派是代表了所有不正式承认圣灵工作的学说。任何有这种错误的学说都是没有正确认识神。这个错误在罗马天主教的系统中表现无遗。根据他们的教训,若没有人的合作(藉着圣礼的施行),神就不能拯救人,正如人缺乏了神的合作也不能自救一样。这个妥协的结果在整个罗马天主教的系统中非常明显。使这个宗教成为一个伟大的“加上”宗教:信心加上善行、基督加上马利亚等等。

改革宗(即加尔文派Calvinism)则持守一个贯彻始终的超自然救赎的观点。同样地,这个观念也在历史上有不同的名字,它也叫做奥古斯丁派。因为在早期天主教时代由伟大的神学家奥古斯丁所提倡的,在宗教改革期间,这个教训又由几个伟大的改革家如路德(Luther)、瑞翁黎(Zwingli)、诺克斯(Knox)及加尔文(Calvin)重新发现。现在它取名加尔文也是因为加尔文曾把这道理说得最清楚及最具有说服力。当然这系统不是因为一个人或一个名字而显得重要。这系统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教训我们:罪人要完全依靠神才可以得救。不但在计划及成就这救恩上全部是神的工作,在这救恩实现在人生命这件事亦完全是神的工作。所以保罗说:“所以万有都是本于他、依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门。”(罗一一36)

当我们继续思想要理问答以下几个问题时,我们便会分别处理救恩在实现中的几个步骤。但首先让我们紧记这些步骤是什么。(注意:这些步骤只给我们在逻辑上的次序。每一步骤之间不一定在时间上有一段的距离。其中一些步骤简直是可以同时期发生的。)这些步骤便是:

有效的恩召:(有2个成因)

(a)恩召——福音传给罪人,并没有分别。而救恩是白白的赐与所有的人。

(b)重生——只有当圣灵在罪人心中作重生的工作后,罪人才可以明白救恩。(好象瞎子因有新赐的视觉才可以看见光)

改宗:罪人归向基督(也是有2个成因。)

(a)悔改——整个人离弃罪恶。

(b)信心——整个人转向基督。

称义:当一个罪人相信基督,他便立刻及永远被神接纳为一个义人。

立为嗣子:当一个罪人相信基督及被称义时,他同时也被接进神的家中。

成圣:由他的悔改到他的死亡之间,圣灵帮助一个信徒去战胜罪,并达到成圣的境界。

得荣耀:在末日,当基督再来时,信徒都得到身体及灵魂的完全。

在新神学派的系统中,没有任何相似的步骤。新神学派也谈“悔改”的必要,但他们所指的乃是罪人靠着自己的意志力去“改邪归正”,重新开始而已。至于“成圣”的必要,他们只是指着一个回头悔改的人必须继续向上做好。整个过程都不须要圣灵的工作开始。他们否认在救恩的事情上,人靠着本身自然是无能的。在阿民念派及类似的思想系统中,有更多类似的步骤。阿民念派也说圣灵的工作,这似乎在罪人的得救上是必须的。但事实上,阿民念派亦是不能被接受,因为阿民念派的观念认为罪人自己的行动要先于圣灵的工作,人是预备自己的心来接受基督。换句话说,不是圣灵使罪人悔改及相信基督,而是因罪人自己悔改及相信才让圣灵去重生他的灵魂。(在阿民念派的观点中,人首先悔改及相信,然后才能被圣灵重生。)这不是圣灵使人做当作的事,而是人让圣灵作当作之事。在解释启示录三20时,改革宗及阿民念派的分别便一目了然。“看啊,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三20)阿民念派解这句经文为圣灵叩门要进到罪人的内心。而罪人必须靠着本身自然的力量开自己的心门,使圣灵进来重生他的灵魂。而改革宗则认为这是基督要进来的呼声(这也正是启示录原文的意思),但这是圣灵使罪人有这能力去打开心门的。罪人本来已死在罪恶过犯中,他不能听见基督的声音,而又愿意请他进入内心。但当圣灵已作了重生的神迹后,罪人才可以活过来,并且愿意开心门接待主。按照这个看法,圣灵是作了决定性的事,因为只有当圣灵完成重生的工作后,罪人才可以作这句经文所要求他作的事。

所以改革宗的观点便是这样:已死在罪恶过犯中的罪人听见所传给他的福音,并被邀请回到主基督那里去。但他不喜欢接受,反而要抗拒它。然后,当圣灵进入他的心,并且重生了他,罪人便立刻开始厌恶罪恶并愿意接受基督了。他便悔改及相信。这样,他立刻便被称为义,被神立为嗣子。从那时候开始,在他的一生中,他便紧握着基督,尽力与他而活,并为他而活。最后,在末日,他便从死里复活,并且他的灵魂与身体也变成主的样式。他永远要说赞美只属于神,因为他知道在他得救的功劳上自己一点也没有份。

问题:

  1. 在这课中,我们特别注意三一神哪一位的工作?
  2. 圣灵是一种力量还是一种能力呢?
  3. 我们可以按着哪个标准去衡量所有自称为基督教的理论?
  4. 现在称为新神学派的思想曾有那些别名?
  5. 新神学派教导人依靠谁来得着救恩?
  6. 阿民念派之命名源于哪个人?
  7. 三一神的哪一位被阿民念派所忽视?
  8. 阿民念派教人依靠谁来得着救恩呢?
  9. 哪一个思想与阿民念派有相似之处?
  10. 加尔文(或改革宗)是创于宗教改革时期吗?请解释。
  11. 改革宗的基督徒依靠谁来得着救恩?
  12. 在救恩的效验过程中,有哪几个步骤?
  13. 在新神学派中有这几个步骤吗?请解释。
  14. 阿民念派怎样调换这些步骤的次序呢?
  15. 阿民念派怎样解释启示录三:20?加尔文派又怎样解释这句经文?
  16. 用自己的话重写最后一段。

第二十五课

30问:圣灵怎样使基督赎罪之恩在我们心里发生效力?

答:圣灵使基督赎罪之恩在我们心里发生效力,乃是藉着祂的感动,使我们有信心,又藉着祂有效的恩召,使我们和基督有连属。

31问:有效的恩召是什么?

答:有效的恩召是神所成的工作,用以使我们觉悟自己的罪恶和苦难,又光照我们的心,使我们认识基督,并更新我们的心志,于是说服我们,叫我们能接纳在福音中所白白传授给我们的耶稣基督。

①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

②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

③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祂所召,好与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林前一9)

④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提后一9)

⑤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我们当怎样行?”(徒二37)

⑥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徒廿六18)

⑦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结十一19)

⑧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44)

神已决定藉传福音使罪人得救。使徒说:“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一21)。因此,基督给予教会一个任务,进入世界向每一个人传福音。除那死了的婴孩和智力迟钝者抓不到这道理的意义外,这是人得救的唯一途径;因为“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7),并且“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一16)。

但主要的问题是:当人听福音的时候,为什么有些人接受,有些人却不接受?为什么福音使一些人悔改,也使一些人心硬?要回答这问题,我们首先一定要明白问题不在福音本身。传给这人与那人的福音是一样的。耶稣基督在福音里,耶稣基督是无条件地,也无例外地赐给所有的罪人。有人以为救恩只是给予真正的“选民”。他们说:“神只想救那些选民,故此神只能够将救恩给他们。若神也给予其他人,那就不够真诚。”但不论这说法对人的思想来说是如何合理,这是不对的,“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十13)。在福音里没有任何事物阻止任何人接受福音所教授的救恩。

其次,我们必须了解两种人的分别,问题不在人的本身。假使一人接受福音而另一个人拒绝,我们便会以为这人的本性比那人好。可是,这也不对。圣经告诉我们所有人的本性都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弗二1)。没有人会凭他天生的意志和欲望接受福音,“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林前二14)。道理很简单,如果神让人靠自己的力量,自然的欲望,世上就永远没有人接受福音。

可是,我们都知道的确有些人接受福音!所以我们再问:为什么有些人接受福音?答案就是有些人得着有效的恩召。他们得着有效恩召的原因是他们不单听见所传的真福音,他们也被圣灵重生了。这过程大致如下:(1)福音传给一些人,所有听者都是死在罪中的。他们不能信福音,因为他们将之当作愚拙。(2)然后,圣灵在一些人中行了奇事,叫他“活过来”(弗二5)、“造成”(弗二10)、“重生”(约三4,7)并“从死里复活”(弗二6)。重建人的属灵生命是神迹,就如基督在世工作时重建瞎子、聋子、跛子等人身体的能力是神迹一样。(3)这样,圣灵重生的工作的果效就是福音具有的效果。以前当作愚拙的,如今反倒扎心(徒二37),从前以为是人的道,而今却能接受“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前二13)。请看以下图例:

参看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的事例也许我们可以容易明白有效的恩召。拉撒路死了。他没有听觉,也不能行动,因为他死了。然而,耶稣却走到墓前说:“拉撒路,出来吧。”这就如在图A中我们所见的,当罪人听见福音时,福音信息是“左耳入、右耳出”的,因为他在灵里是死的。当圣灵重生一个人的心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正如我们的主给予拉撒路听祂声音的能力。

有人以为这教义不使人优于棋盘上的棋子。有人以为得不到圣灵重生的人就算希望得救也不能。有人亦以为当人真的得着圣灵时,就是不想得救也会得救。或者,换句话说,这教义不留任何余地给人自已的意志:人不同意也会被遗弃,或不同意也会被拯救。但这是不对的。第一,因为没有人会在“不同意的情况下被遗弃”。正如我们知道的,“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人不想藉神所定下的方式得救。人非愿意单靠耶稣得救。所以藉此怪罪神,很显然是不公平的。神并非造人如此,也没有强使人如此感受。第二,因为重生不是一项侵蚀的行动(强迫人行他心所不愿的事),乃是一种创造的作为(人创造一个新的意志),当我们说到此点为圣灵无可抗拒的工作时,我们并非说,神叫人作他们所不愿的事,我们的意思是说,神改变人,所以人才能作他们从前所不愿的事。

当人被圣灵重生时,有三件事一定发生:(1)重生的人必看见福音的真理。正如一个瞎眼的人,他的视觉被恢复以后,就看见夕阳西下的美景,所以这个人也能看见福音的美妙。(2)人也会对自己不配和在神面前的罪污有强的信念。他会感到他需要耶稣代他死,为他的罪付代价。这并非出于勉强,反倒是他所感受到的。是他更新了的本性使然。(3)所以,他会悔改并相信主耶稣基督。他会希望如此,因如今他知道自己的需要,而唯一能满足他需要的是耶稣基督。因此圣灵的工作不是强人得救,而是“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廿六18)

总而言之,若我们要肯定自己有效的恩召,就要避免两个危险。第一是让一些情绪化的感受或某些信仰经历里的危机作我们得着有效恩召的确据。圣经教导我们人无须重生也可以有很强的感受和经历(太十三5,20,21;来六4—8)。有效的恩召可以是突加其来的,但也可以是渐进的经历。圣灵使人重生的工作也许会在某一时间里使人产生强烈的感受,但非常常如此。第二个危险就是一些试探,使我们藉口未得重生不接受福音而推卸责任。人有时说他们若能够的话,必悔改相信。明显的,他们相信先要感受到圣灵,才能负悔改和相信的责任。不过这是错的。神呼召所有人悔改和相信,因此所有人都有责任;这是无可诡辩也不容耽延的。再者,神没有让任何人先知道他已重生,然后才悔改和相信。惟有通过我们顺从福音的邀请,方才可以肯定我们已被圣灵重生了。惟有当我们“更加殷勤,使所蒙的恩如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一10),我们才可以肯定我们得了基督有效的恩召。

问题:

  1. “凡得救的,都是因那愚拙的道理得救”,这一原则,有哪两个例外?
  2. 有何经文证明神通过传福音使人得救?
  3. 是否所有听福音的人都会相信?
  4. 对于听福音的人,神赐他们什么?是否都赐给所有听众?
  5. “救恩只给予那些选民”这一说法有什么错误?
  6. 那些接受福音与抗拒福音的人有没有本性上的分别?试解释。
  7. 那些未获重生的人对福音有何不变的反应?
  8. 对一些人来说,是什么使福音的呼召变成有效的恩召?
  9. 图A解释了什么?图B解释了什么?
  10. 拉撒路复活一事如何解释了有效的恩召?
  11. 这教义是否使人成为“棋盘上的棋子”?
  12. “无可抗拒的恩典”这观念的错误何在?应有的观念是什么?
  13. 为什么有效的恩召是“无可抗拒”的?试举三例说明。
  14. 得确据应避免的两个危险是什么?

第二十六课

31问:信服耶稣基督是什么?

答:信服耶稣基督是神所赐的救恩,使我们照着福音的信息与劝勉,接纳基督唯独靠祂得救。

87问: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什么?

答:悔改以致得永生是神所赐的救恩,使罪人因真觉悟自己的罪,又确知神在基督里的恩慈,就痛心懊悔,恨恶并离开自己的罪,归向神,立志竭力重新顺从。

①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

②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参加二26)

③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十一18)

④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徒二37,38)

⑤那时,你们必追想你们的恶行,……就因你们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厌恶自己。(结卅六31)

⑥你看,你们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在这一切事上你们都表明自己是洁净的。(林后七11)

假若有效恩召的结果不是悔改,这就不是有效的恩召。既然悔改常是有效恩召的结果,我们就从这里按要理问答的次序看下去。我们要研究救赎实践的“第二步”。

究竟改宗是什么?改宗的定义是人心志(或心灵)完全的更新;藉此一个罪人由信靠自己转向单单信靠基督而得救。参看下面图例可能使我们较易明白:

让我们略为看一看这图例的意义。(1)首先,光进入人的心里。那在罪上死的人,因为被圣灵重生,现在能够接受真理。他能够明白福音。换句话说,对于这个人,耶稣成了先知。祂用祂的说话和灵教导这人。他教导两件事:罪人失丧的光景和罪人需要耶稣基督。因此,真正悔改的第一个因素是对自己和耶稣有真正的认识。(2)其次,热进入人的心。我们用这方法表达,是要指出一个真正重生的人,不能只接受真理的知识而无真实的感到自己的罪和需要基督作救主。这并非表示“感受”这一因素必会“一次过”被经历,或者所有真信徒都会有同样方式及同样深度的经历。不过,一个人若不为罪忧伤也不爱基督,就是真正地重生。(3)第三,然后能力进入人的心。当人看见那真理是他所需要的,而基督的能力可满足他的需要时——与及当他感到这需要是何等迫切,没有基督是何等绝望之际——这就是福音要求行动的时候了。罪人必须离开罪,用信心和依靠归向基督。惟有当一个罪人这样做时,我们才可说他是真的改宗。 

若我们能把握以上解释的重心,就可以澄清两件事。第一,我们可以清楚改宗是人的行动。懊悔和相信的人不是神,是罪人的行动。强调这一点,和强调有效的恩召(或呼召及重生,经已提过)是同样重要的。因此,传福音的人应要向所有人澄清,若要得救,必须悔改——必须懊悔和相信。第二,我们要留意,按照救赎的次序,有效的恩召先于悔改,故罪人没有可以赞美之处。事实上,懊悔和相信是属于罪人的。但他为什么这样做?原因就是神赐给他新的本性(藉着重生),使他不再有能力拒绝福音。人怎能拒绝他知道是真的东西呢?他怎能拒绝他现在所渴望要得的东西呢?他又怎能拒绝他自己决定去做的事呢?因此圣经可以说懊悔和相信不单是人的行动,也是神的恩赐!所以使徒行传十一:18说:“神也赐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以弗所书亦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换句话说,懊悔和相信是我们的责任;但将荣耀归给神也是我们的责任,因我们从祂得了新生,以致我们可以懊悔并相信。

从上面的解释里,我们也可心分辨出真悔改(得救必要条件)及假悔改(今日普遍的)。譬如一个人所谓(从头至尾)通晓了基督教教义,他仍可以不悔改。单单知识只会使人骄傲(林前八1),当人认识了福音的真谛,但感受不到罪的实在,或对基督的爱,又不转离受罪辖制的生活而为基督为活,他就不是真正的悔改。再者,他可能深感罪的实在,并强烈的渴望救恩。可是,没有对救恩唯一救法具真正的认识,感受不能使他得什么益处。或者,再举个例,人可以决定去“重新做人”,但若这只是一个凭着人的意志的“决定”,没有认识及确信罪,这不是真的悔改。换句话说,真正的悔改是影响整个人的,而“假悔改”只影响人一性的一部分。正因只影响人本性的一部分,就绝不会带来任何持久的转变。

综合而言,有一点我们必须强调,信心和懊悔并非只是突然及短暂的东西,不只是我们生命中某些时候所需的东西,却是我们整个基督徒生命所必须的。所谓悔改,其实只是相信和懊悔的行动起点而已。当一个人真正的懊悔和相信,他可说是悔改了,但他并不会在悔改以后(或因已经悔改)便停止懊悔和相信。因此我们切勿弄错,以为悔改是我们可以“回顾”,藉此使我们肯定我们是得救的。有些宗派的教导就象这样,以为悔改往往是可以在日历薄上记录的经历,故此人能藉回顾作为得救的一种根据。不过事实,救恩往往是一种渐进的经历(如以撒、拖洗约翰等事例,参路一15)。换句话说,很多真心信主的人不能明确地说出悔改的时日。而且,按照圣经,悔改的唯一肯定的证据并非是突如其来的悔改经历,却是不断的悔改,及悔改的果子。假使一个人能真心的说他现在每日的生活是懊悔与信心的生活,而在他身上有圣灵工作的凭据——他无须“忧虑”那不能回忆的恩召及被拣选,反而应藉“更加殷勤”,与及在信心、悔改及顺服主的道路上去肯定我们蒙恩召及被拣选。

问题:

  1. 为什么我们要现在研究问答86和87,而不在稍后和研究?
  2. 悔改是什么?
  3. 悔改的两个重要部分是什么?
  4. 悔改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5. 用自己的意思简述悔改的第一要素如何进行?
  6. 用自己的意思简述悔改的第二要素如何进行?
  7. 用自己的意思简述悔改的第三要素如何进行?
  8. 谁是唯一要悔改的(懊悔及相信)?
  9. 为什么罪人的懊悔和相信没有功劳?
  10. “假悔改?有那几种?
  11. 懊悔及相信在基督生命中何时停止?
  12. 1悔改是否往往是瞬间的经历?是否能够回忆?
  13. 1各举一例,指出悔改的某一时日是不能“追忆”的及所谓能够“追忆”的。
  14. 1如何肯定我们已经悔改?
  15. 1我们如何知道被神拣选及恩召?
  16. 1研究基督的比喻(太十三:3-8,18-23),试述基督所提的头三例,在真悔改看来,还缺少什么要素?

第二十七课

32问:人蒙了有效的恩召,在今生得什么益处?

答:人蒙了有效的恩召,在今生所得的益处就是称义、儿子的名分、成圣,并这些在今生所带来的一切福乐。

33问:称义是什么?

答:称义是神白白恩典的作为,神藉此白白赦免我们一切的罪恶,悦纳我们在祂面前称为义人,这惟因祂将基督的义算为我们的,而我们只凭信心接纳了。

①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30)

②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一5)

③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正义、圣洁、救赎。(林前一30)

④我们藉着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

⑤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加二16)

我们至今已研究过(1)有效的恩召(2)悔改。在这一课,我们研究(3)称义。

这教义要回答一个重要的问题:一个有罪的罪人如何在神面前成为义?一个人违犯了神完全的律法,因而成为有罪并要接受定罪,如何能脱离这罪及被定罪?若要明白称义,我们需要思想的是一个罪人如站立在公义的法官面前。摩西说:人若有争松,来听审判,审判官就要定义人有理,定恶人有罪。”(申廿五1)从这节经文中,我们很容易看到,当法官称一个人为义时,他只要简单地宣告他是义的。同样,当法官定一个人有罪时,他简单地宣告他是恶的。这是很重要的。称义是一个宣告,宣告神的判断。这是一个见证,证明某人在祂眼中无罪,故无须定罪。可是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主要的问题:神如何宣告一个罪人是义的?

答案就是神自己使罪人成为义。请留意神使罪人成圣和使罪人成义是不同的。当然,神不单藉着称义使一个人成为义,也藉成圣使人圣洁,这是真的。但是耶稣基督福音伟大的尊荣就在此:就算人尚未成圣,神也将完全的义白白的赐给人。为要解释这是如何作成的,让我作个简图说出两方面的归与,藉此罪人在神面前成为义。

明白以上的解释就会很清楚了解神是称义的发动人。“神称他们为义”(罗八33),是神使我们成为义,也是神宣告祂使我们成为义。强调这点是重要的,因为很多人误解“因信称义”。因信称义并非指使我们成为义的是信心。信心并非是使神喜悦的“善行”,以致神将我们当作“善”如已经完全遵守祂的律法。信心并非是我们的义之基础,只有基督的工作才是。这就是为何认心,惟有在基督里的信心,才能使我们得救。信心基于任何其他的东西都不能使我们得救,因那里没有义,连神的选民也不能。因此,信心只是器皿而已。信心是“我们接受神的义的手”。我们藉信心接受神的义,但信心本身不是义的本源。

我们现在要强调一些真理,使我们清楚了解称义的荣耀。其中一点是人只能被称义一次。人不可能一次又一次被称义。称义不是工作(渐渐完成),而是行动(一次完成)。这是因为基督在世上完成了祂顺服的生活后,祂将祂为选民完全的义交给神。当祂为他们的罪接受可怖的惩罚后,祂为他们的罪付上所有的代价。换句话说,当人为他的罪懊悔并相信主耶稣基督时,从那时开始一直至永远——祂在神面前合法地称义。他不再在神的震怒和定罪底下,“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八1)。全另一件事要强调的就是降非他懊悔和相信,无人可称为义。因为基督数百年前为罪人死了,有人以为神的选民在基督的工作完成那刻已被义,亦有人以为神在创世以前已经计划称义,他们在永远中被称义了。可是圣洁的教导并非如此。使徒说:“你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神为敌。但如今他藉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西一21,22)另一方面他却说:“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加二16)。原因是神的计划及其计划的实施,神为称义奠定基础的工作与神在我们身上实践的救赎工作是有分别的。

我们需要略看一下信心与工作的关系,使我们完成称义的讨论。我们都知道保罗所说的,“……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二16),意即我们只有藉信心才可以称义。我们无须在懊悔和信心之我,遵守神的律法至某一程度,才可称义。换句话说,无论一个人如何罪恶,只要他悔罪并相信基督,他就可以立即称义。他会“从此”在神面前成为义。有人反对这种说法,以为这会鼓励人在罪中生活。但圣经很清楚的教导,当一个真正的懊悔及相信——即一次被称为义时——从此他就会开始他的“善行”这此善行是“信心的果子”,是称义的结果。故此改革宗常说:“我们单独因信称义,但使我们称义的信心永不会是单独的。”因为“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二26)。

“因信称义”的教义极为重要,因为这是“教会兴衰的枢纽”。若一间教会很忠心地传扬这教义,那么不论这教会如何有错误及不完全,它仍可称为基督的真教会。但是,若这教义不再被忠心地持守,它就不再是属基督的教会。因为福音的能力和荣耀得以彰显,远超其他一切事物。

问题:

  1. 称义的教义解答了那一条重要的问题?
  2. 在圣经中,“称义”的意义是什么?
  3. 在圣经中“定罪”的意义是什么?
  4. 称义是否指神使罪人成圣?试解释。
  5. 何谓归与?
  6. 除了关于基督的例子外,举一例说明归与的意义。
  7. 关于基督的归与有那两方面?
  8. 试解释插图如何指出归与是双重的?
  9. 谁称罪人为义?
  10. “因信称义”并不表示什么?
  11. 人可以称义多少次?为什么?
  12. 人什么时候可以称义?试将正确的观念与两个错误的观念加以比较。
  13. 信心与行为的关系何在?
  14. 因信称义的教义重要之处何在?

第二十八课

34问:儿子的名份是什么?

答:儿子的名份是神白白恩典的作为,神藉此就将我们收纳在祂众子的数内,又使我们享有神众子一切利益的特权。

①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称为神的儿女。(约壹三1)

②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和祂一同得荣耀(罗八17)。

得儿子的名份在称义之后,这不必是时间上的先后,但必是在逻辑的次序上。这是明显的,原因如下:除非人在神面前成为义,神不能接纳任何人进入祂的家里。永远没有一个在神眼中看为罪恶的人能为神的大家庭中之一员。但是,我们不应以为得儿子的名份是信徒后来的经历。在信徒的经历中,我们很难说得儿子名份比称义为迟,因为只要人悔改和相信,他就不只被称为义,也被神收纳为祂的儿子!

可是儿子的名份是什么?请先留意圣经的教导与今日“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流行说法并无共通之处。这教义在现代基督教与天主教的著作中有极重要的地位。其意思是人类天生(即因为同出一源)都是一位创造主的儿女,彼此也就成了兄弟。当然,像大多数的错误一样,其中也有真理的成分。事实上,神“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我们也是祂所生的”(徒十七26)。因祂创造了我们,基督徒就要在他们所关注的范围内,将世人所有人都放在适当的位置上(路十29上;太五44,45)。圣经甚至说神是万灵的父(来十二9)。但除此之外,“五湖之父是上帝,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说法是错误,因整个人类在亚当里犯了罪,在他第一次犯罪的时候,就与他一同堕落了。从此,人与神疏远。真正说来,人停止成为神的儿女,反而成了撒但的儿女。当耶稣向不信的人说话时,他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约八44)。罪人并非天生就是神的儿女,祂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样,我们明白为什么教导我们,只有一些人是神的儿女,而且惟有通过得儿子的名份才成。若我们要对罪人和神的关系有正确的认识,就必须了解他们比较象是无家的孤儿,而非神的快乐大家庭中之一员。他们是撒但的儿女,但撒但不爱他们。他们并非属于一个爱的家庭,在那里彼此相处得像兄弟姐妹一样。他们正像孤儿院的孩子们一样,因为父母不爱他们,也不愿照顾他们,故罪人“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二12)。请看下图: 

当一个人被收纳为儿子,他就成了神的救赎家庭中之一员。藉此,他(已经重生,悔改和称义)从堕落的人类中转至救赎的团契中。这个转变,在我们的图例中,是鲜明与极富戏剧性的。在此,我们看见那无家的人突然间很快的被带进一种新的关系里。如今他有人照顾,他永不会再被遗弃,因圣经说:“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出,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份,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4—6)。

有几件事必须澄清,使我们能充分欣赏得儿子名份的奇妙处。(1)得儿子的名份在某一时刻生效,这是神的作为,是马上成就了的事。而并非神长期的工作。(2)得儿子名份是永远生效的。被神收纳成了神的儿女,就永不会再被遗弃。耶稣说,没有人“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9)。当我们藉着儿子的名份成了神的儿女,我们就在神的手里。无人能够,连撒但也不能,从祂手中将我们夺去。(3)得儿子名份是可以觉察的。圣经说:“你们既为神的儿子,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而“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换句话说,神不独使我们成为祂的儿女,也使我们觉察到我们实在是神的儿女。

但有人会问,神如何使我们觉察我们是神的儿女?圣经所说“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究竟是什么意思?要解答这问题,请留意:(1)一则,我们知道作见证(或证实)是双方的:开口说话的,不是只有我们自己的灵(或心,或意),而圣灵不说。也不是只有圣灵说,而我们的灵不说。惟有当双方在同一时间“说”及同一事情时,我们才有圣经所说的同证。(2)其次,我们必须记得圣经是神的见证。先知说:“人当以训悔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赛八20)。除非按照圣经,我们永不能肯定向我们说话的真是神的圣灵(而非一些邪灵)。(3)三则,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惟有当神使我们能照圣经论及真信徒之处来看自己时,圣灵与我们的心之同证才可以经历到。例如:圣经说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若神使我们能真心说“我信耶稣基督”,我就有了这同证,藉此知道我属于基督。就是在这种情形下,我看自己犹如圣灵在圣经里论及真信徒一样。

当我们思想得儿子名份这题目时,有一点重要的分别是必须经常牢记的,即我们和基督的儿子名份的区别。因基督是神的独生子,按其神圣的本性,祂与父有同样的本质,同等的能力和荣耀;意即祂是神。我们必须常记着,当我们因为得儿子的名份而成了神的儿女时,这并不使我们成为“神圣”(divine)。我们不与基督分享与父神的这种平等。我们永远只会是神的受造物而已。我们必须提防那种我们每一方面都似基督的说法。

但我们也可能问:这样会不会将得儿子名份的奇妙处减弱呢?答案必是:非也,完全不是,反而增加了!因为当我们得名份时,我们(仅是受造之物)可以分享所有只是从神生才可得到的东西。我们“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罗八16)。祂成为我们的长兄,神为祂准备大大的好处都给了我们。即使如今,因我们在基督里被接纳,亦能完全脱离惧怕的束缚(罗八15)。我们被圣灵引进真理和义的道路上(罗八14)。在需要帮助时,我们能够放胆的来到神施恩宝座前祈求(来四16)。在我们所有的遭遇中,有神永不失误的看顾(诗一0三;125;罗八29—35等)。虽然我们要在神的管教之下,这只是父神在爱里的鞭打罢了(来十二6—11)。还是最好的,我们的父神应许永不离开和撇弃我们(哀三31,32),因祂藉基督的灵为得赎的日子给我们受了印记(弗四30)。所以在神的恩典里,得了儿子的名份是永不能失落的(彼前一3,4)。因此,“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象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壹三2)。

问题:

  1. 为什么得儿子的名份在逻辑上后于称义?
  2. 为什么按第一条问题,这是在逻辑上的先后,而非在时间上?
  3. 现代派对神儿子的地位之看法,错误何在?
  4. 其看法中的真理在那里?错误在那里?试证明之。
  5. 在这课的解释里,人(在其天生的罪境中)与什么比较?得救的人又与什么比较?
  6. 得儿子的名份需要等多久?其有效期可维持多久?
  7. 我们的儿子名份是否可以觉察得到?试证明之。
  8. 圣经与我们的心如何同作见证?
  9. 我们的儿子地位与基督有何不同?
  10. 这分别是否会减去我们儿子地位的奇妙处?为什么?
  11. 我们的儿子地位给我们什么福气?
  12. 我们何时可以完全享受儿子名份的益处?试证明之。

第二十九课

35问:成圣是什么?

答:成圣是神鸿恩的工作,就是祂按着自己的形像,更新我们的全人性,叫我们越久越能在罪上死,并向义而活。

①帖后二13:祂从起初拣选了我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

②弗四24: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③罗六4—6:叫我们的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从死里复活一样。……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在救恩实施的次序中,称义和得儿子名分之后的便是成圣。成圣是神的鸿恩,不是人配得的。一个成圣的人不可归功于自己,因为只有神能使人成圣。不过,在成圣的工夫上,人自己是主动和要负责任的,圣经吩咐我们“当恐惧战兢,作成我们得救的工夫”,但只因“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2—13)。因此,我们要面对一个问题:“成圣既是神的工作,又怎可以同时是人的工作呢?”

回答这问题时,我们可以强调三点——

第一,成圣的工夫是以一个内在的改变为始;这内在的改变是神的工作,叫做重生。使徒保罗说:“穿上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三10)不过,我们要注意,人的本质因重生而更新,但不是在一刹那间就要变得完美的。我们可以用几个例子来阐明这道理:例如婴孩是“新生的人”,但要经过很长的过程才能长大成人;又例如一个重病的人服用“特效药”后,会立刻脱离疾病的辖制,但他仍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完全康复。同样,当一个人重生时,他虽已出死入生——不再在罪的权势下——但仍不会完全不犯罪,因疾病(罪性)的后果仍然存在。成圣是圣灵的工作,藉此“新的本质”,迭迭战胜那仍留在人心里的罪性。

第二,成圣的工夫是新造的,不是一次便可以完成的(好象称义、得儿子名分一样);这是一件工作,不是一个行动(可一次完成);在今生是不可能完成的。在这成圣的工作不断进行中,信徒内心必然常常与罪恶交战。正如约翰说:“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壹三章3节),一个重生的人不能与罪和平共存(约壹三6—9节),因“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当人心被改变——变得更像基督的形像——罪便不能再伸展其权势。不错,信徒仍然会犯罪,但他却不会说“不要紧”;他根本不愿意犯罪,也永不会对自己满意;他不断与自己争战,因为他痛恨自己的罪。凭这点我们可以感受保罗在罗马书八章所说的话,保罗曾否叹息呢?有。他所不愿意作的他倒去作,所愿意的反不去作,但他对这境况满意吗?不,他说“我真是苦啊”,又说他常在脑海里和罪恶交战。但可喜的是他知道靠着我们的主基督耶稣,就必能战胜,这是一个缓慢但肯定及可以完成的过程。

最后,我们要注意成圣的工夫是神人协作的。神人协作是指人与神合作的工作,神和人在这工作上都有行动;这并不是说人的工作和神的工作同等,神的工作叫神在人成圣的事上得到所有的功劳,人的工作只不过叫他成为一个“没有功劳的工人”。重要的是除非神和人一起工作,就没有成圣这回事。神照祂的旨意在我们心中工作,而我们恐惧战兢地作成得救的工作(腓二12—13),我们须洁净自己,但我们必须记着只有神才能使我们得洁净。

一个人能越向罪死而越向义生就是迈向成圣的一个确实的明证。使徒约翰说:你们若知道祂是公义的,就知道凡公义之人都是由祂所生的。(约壹二29)“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壹五3)这并不表示真正的信徒能完全遵守神的诫命,没有人可以说自己做到(约壹一8—10)但一个真正的信徒爱神的诫命,又会尽力去遵守神的诫命;渐渐他便能遵守得更多,虽仍未能达到完全的地步。因此经上说:“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雅二20)虽然不信的人也可能作善事,而且在一般人眼中,他们所做的和信徒并无分别,如在圣殿中奉献;其实两者之间有天渊之别:(一)真正的信徒所做的完全是出于感恩,他说:“神已拯救我,我现在愿意讨祂喜悦。”但非信徒只是企图做善事去争取神的欢心,或者去证明自己的良善。(三)真正的信徒,知道自己是最好的工作也不能达到应有的标准;非信徒不明白这点,只会满足于自己和自己所做的事。

我们察觉到谦卑是一个成圣者的美德,圣经上记载神重用的仆人中都有这种美德,当研读摩西、大卫、彼得、保罗等人,可以看见他们如何与罪争战,又如何跌倒,但也看见他们如何再站起来,更努力地去与罪争战。我们注意到两点:一方面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圣洁,另一方面他们越觉得自己在神面前的不配;换句话说,他们越圣洁,便越感到自己是个罪人!这说法看来奇怪,其实不难明白的,让我们这样解释:比如有人在夜里掉进泥污中,他看见远处有大光,于是便起来朝着光走,便发觉自己多么地污秽,于是他边行近大光便边清除身上的污渍;他越近那大光,就越发想除去更多的污秽,因为在光下他可以更看清楚自己是如何污秽了。被圣灵成圣的人也是如此,圣灵不断地将主耶稣基督向他们显明,也不断向他们显明神的律法的超越和圣洁;圣灵也不断地带领他们,洁净他们的罪;他们的罪恶比前少,但因渐渐看清楚应有的水准,便越感到自己是不配的罪人。因此,最圣洁的人(在圣经历史上和教会历史上)也是最谦虚的人,别人可以见到他们向罪死和向义活,同时他们越清楚自己是蒙恩得救的罪人。

总括来说,成圣的过程不是叫我们升高,直至我们认为自己在神面前成为圣洁的人;乃是叫我们看自己看得越来越卑微,同时也渴慕自己能成为圣洁;有真正的谦卑才能成为圣洁。

问题:

  1. 人的成圣是谁的功劳?为什么?
  2. 神怎样使我们成圣?
  3. 神何时使我们成圣?
  4. 神在何处使我们成圣?
  5. 成圣是什么的延续?
  6. 试用自己的字眼去描述图中的举例如何解释成圣?
  7. 成圣要用多少时间才能完成?
  8. 当我们说成圣是“神人协作”时,有什么意思?
  9. 成圣的确据是什么?
  10. 真正的信徒和非信徒所做的工作有什么分别?
  11. 我们在成圣的人身上找到什么美德?
  12. 为什么如此呢?
  13. 真正的信徒会不会感到自己渐渐变得神圣?试解释之。

第三十课

36问:称义、得儿子的名分与成圣,在今世所带来给我们的福乐是什么?

答:称义、得儿子的名分与成圣,在今生带来给我们的福乐,就是确知神的慈爱,得良心的平安,在圣灵中的喜乐,在恩惠上的长进并在恩典中得蒙保守,一直到底。

①罗五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2: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5:盼望不致于羞耻,因神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的心里。

②箴四18:义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

③彼后一10: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与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 

恩典带来的福乐不单限于称义、得儿子名份及成圣,然而为什么在要理问答中对称义、儿子的名份及成圣的注意比其他福乐为多呢?答案是:(一)因为称义、得儿子名份及成圣在救恩这事上是绝对需要的,人没有这些福乐就不能得救。所有信徒都被称为义、得儿子的名份、都是成圣的,但我们不能说所有信徒都享有其他福乐。(二)因为其他的福乐(如确据、平安、喜乐等)都是由称义、得儿子名分和成圣带来的,它们不是独立存在的;换句话,皆附属于那三种“主要的福乐”。

一个例子是神慈爱的确据;不是所有信徒——也不是每时每刻——都能得到这救赎的福乐。这可分两个情形去看。首先,一个刚悔改的罪人可能还未知道自己是神所拣选的,他对圣经的认识不足以知道这事;所以圣经常鼓励这些人去抓着这确据,彼得说(彼后一10):“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约翰(约壹五13)也叫我们要肯定自己有永生。因此,信徒初信时未必能得到这确据,就是有也不是圣经提到的“完全的确据”(来六11)。另一个情形是人曾得到这确据,但后来(因恶魔侵扰,好像彼得或大卫被侵扰一样)怀疑到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参看诗五一8—12)诗篇里提到很多这种例子,不过神永不丢弃那些曾重生,悔改,被称为义和作后嗣的人,他们在某一段时间内失去确据,后来必重新得回,只要他们殷勤,使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在这事上看见神在信徒恩典的工作上和信徒的责任二者的重要关连,虽然信徒会暂时做不到本份的事,神却不丢弃他们;但他(有过犯的信徒)仍要自己去补救,当更加殷勤,否则不能得到确据,知道自己是属神的。

与确据有密切关系的福乐是良心的平安和在圣灵中的喜乐——保罗有时以自己的良心,和在内心的喜乐作见证,证明他确知神的慈爱(林后一:1提后一:3等)。信徒的良心有平安,因为他信靠耶稣基督的救赎,做神所喜悦的事以表示对基督的感恩;这件事同时带给信徒喜乐,因知道主耶稣基督已为我们偿还罪债,有什么喜乐比这更大呢?所以实在不可能只提其中一样福乐而不提其他的;殷勤和忠心的信徒必得加倍的福乐,如果不殷勤,便有一段时期失去一部份的福乐,例如大卫犯罪时,他不但失去确据,连良心的平安和圣灵的喜乐也失去,所以他祷告说:“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又说:“不要丢弃我”(诗五一10—11)。

教会历史上一项争论的焦点是“一个真正的信徒会跌倒吗?”这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一个真正的信徒会在对神的殷勤和忠心上跌倒;但答案也可以是否定的,一个真正的信徒永不会失去引至永生的神的怜悯和恩典;我们可以用大轮船上的一个人为例(司布真C.H.Spurgeon曾用这例)来解释这点:如果这人不小心,他在船上会仆倒和受伤,但却不会从船上掉下海里,因为这条船大而安全。虽然不是所有的船都是这样,但神的恩典却是浩翰如海,基督指着真信徒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因此,每一个真信徒的生命里必常有“恩惠上的长进,并在恩典中得蒙保守,一直到底。”

让我们用一个浅易的例子去解释“得蒙保守”这教义,大头已接受赛跑的训练和鼓励,教练知道他有能力跑得好,但成功却不是易事;这并不表示大头不小心和懒惰也会得冠军,他一定要尽力,尽他所能去跑,而这不是容易做得到的。

换句话说,人们有时会误解“得蒙保守”这教义:(一)这不是说有形的教会里每一个会友都得救,也不是说那些“在约中出生的,受洗的、受教导的”都蒙保守。有些人虽然是教友(例如犹大),但却不蒙保守,当约翰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约壹二19),就是指这些人而言。因此人好象会在恩典里“失落”,但这并不是事情的真相,这些人最初只不过是“好像在恩典中”。(二)“得蒙保守”不是说真信徒不论他行为怎样都能得救,只有不明白“保守”这道理的人才会这样想的。正如要理问答所说,“保守”,源于称义、得儿子名份、和成圣;换句话说,只有心里悔改,又有圣灵注入的人才会得“保守”。一个人心里更新的人根本不会仍活在罪中,一个心里有圣灵的人不会与罪恶和平相处,他只会和罪恶争战。他虽然会中途退却,但一定会重新回来,再和罪恶争战。(三)最后,“得蒙保守”不是说真正的信徒的得救是靠自己的努力。“得蒙保守”是需要努力的,信徒要殷勤,使所蒙召的恩典和拣选坚定不移,人不努力使自己圣洁就不能得救。但圣经清楚地说:神按祂的旨意在我们心中运行,当我们在恩典中得保守时,神应得所有的赞美。约翰说:“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上帝生的”(约壹三9),就把这意思很清楚地表达出来。经文中的罪可能是指“有至于死的罪”(约壹五16),这至于死的罪,就是先口里承认信主,但后来却背叛基督的罪。一个真正的信徒不会也不可能这样做,因为“他是从上帝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五18),既然神赐恩典给信徒——新的本质,意志和能力——使他得蒙保守,明显地只有神自己才配得这功劳。

当看称义、得儿子名份、和成圣所带给我们的福乐时,我们应强调一点:这些福乐不是“自动”地来到信徒面前,他一定要“殷勤,使所蒙召的恩典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一10),要先追求这些然后就得福。但要附加一点:因为神恩典运行在信徒心中,所以每一个信徒都必定会找到这些福乐,端视时间和程度而已。因此我们不要忘记说“感谢上帝,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林前一五57)

问题:

  1. 在要理问答中,为什么对称义、得儿子名份和成圣的注意,比因它们带来的福乐为多呢?
  2. 是否每一个真信徒都“确知神的慈爱”?试解释之。
  3. 是否每一个真信徒都可以有“确据”?试证明之。
  4. 已有“确据”的人会再失去吗?试解释之。
  5. 从什么可得良心的平安?
  6. 一个没有确据和平安的人可否有在圣灵里的喜乐?
  7. 一个真信徒会失落吗?试解释之。
  8. 如何藉那插图解释“得蒙保守”?
  9. “得蒙保守”是否表示所有教友都得救?为什么?试证明之。
  10. “信徒无论行为怎样仍会得救”的说法为什么是错误的?
  11. 信徒蒙保守谁应得功劳?为什么?
  12. 什么叫做“至于死的罪”?为什么不接受“自动”的说法?

第三十一课

37问:信徒临终的时候,从基督得什么益处?

答:信徒临终的时候,灵魂就得以完全成圣,立时进入荣耀里,他们的身体既于基督仍旧联合,就在坟墓里安然歇息,直等到复活的时候。

①希十二23: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

②路二十三43: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③帖前四14:那已经在耶稣里睡了的人神必将他与耶稣一同带来。

④赛五七2:他们得享平安,素行正直的各人在坟墓里安歇。伯十九、26: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

现在我们要讨论那被称为“居间之境”的问题。人死后不会立刻进到“最终的境况”,但也不会停留在他死时的境况里,因此这是一个过渡时期,介乎人的现况和最终的境况之间。

我们要记得神造人是二元性的,人的本质包括身体和魂(或作灵),死亡是代表魂(或灵)与身体分离,所以人死后身体便归于尘土,渐渐朽坏,信徒与非信徒也是如此。换句话说,对身体而言,信徒与非信徒在临终时所遭遇的并没有分别;但圣经告诉我们二者有大分别,信徒的灵魂得以成圣,立时进入荣耀里(路二三:43;启一四:13;路一六:19至31),而非信徒的灵魂却立刻去受地狱的刑罚。因此,在这居间之境,信徒与非信徒的身体所受的一样,但发生在他们的灵或魂却截然不同了(信徒的身体属于主,预备将来复活得生;非信徒的身体不属于祂,但预备将来复活被定罪)。

以下我们举例来解释信徒的“居间之境”。我们知道灵或魂是肉眼不能见的,不是有形体的鬼怪。如果谨记圣经上的教训,便可以坚决地否定异端提出的说法,就是“灵魂睡眠论”,这说法认为人死后,灵魂失去知觉,直至复活的日子。圣经用“睡了”来形容信徒(不包括非信徒)的死亡,正因为信徒的死亡与睡觉很相似。

 (一)人死后的身体和睡着时的样子相似,睡着的人好象死了,死了的人也好象只是睡了。(二)死去的人对周围事物失去知觉,睡着的人也是一样。(三)人的灵魂在睡眠时是清醒的,所以人在睡觉时也会做梦,在主里死去的人也是如此,灵与魂在死后也有知觉。因此“灵魂睡眠论”是不可信的,有些异端形容这境况为黑暗和无知觉的境况,甚至信徒也什么都不知道。

罗马天主教“炼狱”的看法,也是同样违背圣经和不可信。他们说,所有普通信徒死后(除少数圣经人外)一定会先到一个过渡的地方,这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信徒在这地方为他们的罪受暂时的刑罚,直到他们得洁净为止;有些人要停留很久,也有些会停留较短的时间。同时,别人的祷告,功劳,在弥撒中的贡献也可以帮助缩短受苦的时候,完全背负罪债的人,一定不会相信这教训,信徒知道基督把自己当作祭物献给神,就使信徒永远得以成圣,圣经从没有报导“炼狱”的教义。

在这世代里,谈到救恩和永生时,身体往往没有地位,所以不少信徒认为身体不在神的救恩计划之内,只有灵魂才重要。因此,要理问答特别提醒我们在死之时身体也有份儿,也是与基督联合的(在信徒而言)。换句话说,神没有忘记身体,不是只有灵魂才重要,正如约伯说(伯十九26):“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上帝,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要看祂,并不像外人,我的心肠在我里面消灭了”,又正如耶稣说:“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五28)所以身体是睡着的,直到那大日子的来临。我们要小心,不可把这“居间之境”作为信徒最终和完全之盼望!保罗在林后(五:1至8)提到“居间之境”,是未能达到其最终目标,就像未曾穿上衣服一样;保罗愿意离开肉身与基督同在,在这“居间之境”,但他更渴望的是在复活时,“穿上那个,叫这必死的被生命吞灭了”(4节)。所以信徒的大盼望不是在这“居间之境”本身,而是随此之后的最终之境,因此“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份,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八:23)

提到死亡时,常见的问题是既然罪的工价乃是死,信徒为什么要死呢?(他们的罪已得赦免了)?(一)信徒会有一天脱离死所有的权势,那时死亡将被(毁灭)(林前十五26),信徒从此脱离死亡。(林前十五54)(二)经上说,死的毒钩在信徒身上已失去作用,死亡不能加害于属基督的人(55—56节)。(三)死虽然是使我们退缩和惧怕的仇敌,圣经保证神会藉它造就我们;死亡,正如信徒所经历的其他“凶恶”,也是使我们成圣的工具。(四)还有一个更完满的答案,圣经说人死在过犯罪恶中(弗二1),神对亚当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因此人犯罪后,死亡就临到人类(创二17;罗五12)。死亡不是指人停止呼吸,而是人犯罪的结果,当身体和灵魂都落在神的忿怒和毁灭时,死亡就完全显露了。但满有怜悯的神已把这死亡的日子延迟,而且藉着救赎的恩典把人从这死亡拯救出来,因此灵魂的重生又称为出死入生(约壹三14)。神现在使我们的灵魂脱离死亡的权势,在末日祂会同样使我们的身体脱离权势(约五25—29)。神暂时没有使信徒的身体脱离死亡的权势,目的是叫得救与沉沦的都同活在这世代,藉此神的国度才能拓展(藉着福音的传播)。我们的灵魂脱离死亡的权势,但身体却未能脱离,目的是叫我们在今世能成就神的旨意,当神完成呼召祂所拣选的人时,便再没有肉身死亡这回事了。

问题:

  1. “居间之境”应作如何解释?
  2. 什么是“死亡”?
  3. 信徒与非信徒的死亡有何相同之处?
  4. 又有什么不同之处?
  5. 信徒死亡之时,他的灵魂的遭遇如何?试证明之。
  6. 什么是“灵魂睡眠论”?试引用圣经推翻之。
  7. 圣经是否用“睡觉”一词形容已死的人?为什么?
  8. 罗马天主教对死亡的看法如何?
  9. 试证明罗马天主教的教训为错误的看法。
  10. 强调灵魂得救而视身得救为次要是否正确?为什么?
  11. 保罗向往“居间之境”吗?试解释之(林后五:1至8)。
  12. 有什么事实叫我们不像非信徒这般惧怕死亡?
  13. 神为什么不即时拯救我们完全脱离死亡?
  14. 如果通常指灵魂离开肉身,圣经对这名词能否给我人一个意义较广的解释?试解释之。

第三十二课

38问:在复活的时候,信徒从基督得到什么益处。

答:在复活的时候,信徒要在荣耀中复起,又将在审判的日子,当众人面前被主承认,又被断定无罪,于是满心得福,以神为乐,直到永远。

①约五28—29: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

②太十32: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③约壹三2: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

④帖前四17: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

“肉身复活”的教义是基督教信仰的中心,但往往叫不信的人反感。雅典城有识之士起初肯听保罗的教训,但“众人听见从死里复活的话,就有讥诮他的;又有人说,我们再听你讲这个吧”(徒十七:32)。信徒相信神会叫死人的身体复活,他说:“若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我们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13)。

复活是什么意思?就是在坟墓里渐朽坏的肉身会再一次站起来,“复活”字面的解释是“再站立起来”。有人说在这世代中“复活”的教义实在难以令人置信。为什么如此说呢?有些人的身体受原子弹灾害,躯体完全被毁;此外,科学证明人死后体内的物质会分裂,变为其他的“养料”——死人的身体成为植物的一部分,植物被动物吃了,人其后又吃这动物,如此类推;从前甚至有人吃人的事,有些人就因此认为身体复活是不合理的。

要回答以上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圣经的作者对这些问题并不是一无所知,他们曾提到那些受到“烈火的猛势”攻击的人(来十一34),又提到“人吃人”的事(申廿八:53)。但他们仍然相信身体会复活,因为他们曾见过主耶稣从坟墓里复活,又看见祂手和脚上的钉痕,因此他们相信神在末日能够并且一定会使死人复活,正如祂所应许的一样。虽然他们不能解释又不明白事情将会如何发生,例如保罗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明白神怎样去进行这件事,但他却肯定神会这样做,因为神就是神。一个不可避免的事实就是:除非我们愿意相信“行奇事的神”——能作超乎我们所求所想的事的神,否则我们神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了,正如耶稣曾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

使徒在林前十五章帮助我们更明白这问题,他以在坟墓渐朽坏的身体喻作麦子和别样的谷(林前十五:37),麦子会死去,腐坏,结果再生出新的稻麦来。麦子只会生稻麦,不会生出其他的植物。驱体在坟墓里渐朽坏,所有在肉身体里的罪恶,都随之永远消逝;将来有一个复活的身体要从这里出来。又举例说,一辆旧福特汽车被拆毁,把废铁熔了再炼成铜,便可以用来制造另一新款汽车了;这辆车的内涵没有变但素质却完全不同了。再举一例说,一个在母胎里还未生出来的婴儿与他日后成长的样子大有不同,但无可否认,两者都是代表同一个人啊!因此,我们藉着信心,记着:(一)复活之体的内涵与身份和现在的一样;但(二)质素和能力却不同了。神不会从无有中为我们造一个新身体,也不会用其他物质另造一个相同的身体,祂要把我们旧的身体改换成新,变为不朽坏和不死的身体。

圣经说,基督会在末日返回这世界,到那时候,凡在坟墓里的都复活过来(约五28及其下)。信徒的身体立刻变得完美,无论灵与体都像基督一样(约壹三2)。大地被烈火销化,新天新地也跟着来到(彼后三:11以下)。全世界的人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聚集,为自己所做的事交帐(林后五:10)。圣经警告我们或许有出人意外的事发生,主会不认一些自以为得救的人,又奖励那些对自己怀疑(但仍信靠基督)的人,凡在基督里被称义、得到儿子名份和成圣的,基督在众人面前承认他们,断定他们无罪,主自己宣告这些人是属祂的和为祂所接受的,因为他们在祂里面得称为义。虽然人要照着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廿:13),但却不能靠行为得救;圣经清楚说明人得救不是靠善行,而是因信得救,这信心就能生出善行来。“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雅二:26);在审判的日子,善行便是信心的明证。没有善行的人不能假装有信心,那些有善行的——无论如何微小——便可藉此表明他们的信心了。在那时,各人都有大小不同的奖赏,但所有的人——由最微小到最伟大——都“满心得福,以神为乐,直到永远”。就是最“小”奖赏的信徒所有的都是不可想像的多,他也会与那得最大奖赏的人一同欢乐,神的儿女从此再不嫉妒。但最重要的是凡得救的人都得着神自己,这是最终的奖赏,正如大卫王说:“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十六11)。有时我们看“天堂”为奇妙,皆因在那里我们可以和有些人相聚;其实,圣经说神才是信徒的最大奖赏(创十五1),当那日子来到时,信徒便会了解天堂的“天堂”,就是能以神为乐,直到永远,至此人终于达到他存在的最重要目的,就是“荣耀神,永远以神为乐”。

问题:

  1. 什么叫做“复活”?
  2. 在今天为什么被认为不可信?
  3. 这些困难是否前所未有的?试证明。
  4. 使徒们为什么相信这教义?
  5. 保罗有没有解释神为什么能够和一定使死人复活?为什么?
  6. 保罗在什么地方帮助我们明白这“复活”?
  7. 有什么其他例子?
  8. 图画中另有一例子,是文中没有提及的,试藉这图画用自己字句解释“复活的身体”
  9. 哪两个关于“复活的身体”的重点要谨记?
  10. 在末日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从记忆中尽量例出,然后翻阅对证一下)
  11. 什么是审判的原则(人受审判时要通过的试验)?
  12. 这是否表示靠行为可以得救?试解释。
  13. 是否所有人都有同样奖赏?为什么?是所有人都得着神?
  14. 什么是一部分人心目中的“大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