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启示、默示与《圣经》

启示与默示

       “启示”的意思是,揭露隐藏的事物,使人能看见和知道真相。《圣经》中提到的“启示”是说,神显露他自己,使人可以认识他,与他建立亲密的关系,此乃人受造的目的。神的启示是必要的。首先,这是因为人的有限和神的超越。作为造物主的神与受造的人在本体上有极大的不同,他“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提前6: 16)。神启示的真理,人无法依靠自己的思考、研究、或不懈地追求获取。神若不主动透露自己,人仍将在黑暗中摸索。巴刻 (J. I. Packer) 精辟地指出,“启示是神的作为,而非人的成功;启示不是人寻找神,而是神寻找人,向人分享他的密秘,向人显示他自己。在启示中,神既是主体(agent),又是客体(object)。”[1] 其次,人的理性和认知不仅在范围上有限,而且在本质上已被罪污染。人对有关神的事情的洞察力,已经被撒旦所蒙蔽 (林后4: 4),以自己的“智慧”藐视神的真知识 (林前2: 14),“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1: 21 - 23)。所以,人需要神的启示,以认识神和认识人自己,从而认罪、悔改、归向神。

      神的启示包括神的话语和神的行动。但是,只有藉着神的话语,显明神在历史中的作为并解释它的意义,人才能从这些作为中认识神。因此,在神的启示中,神的话语的传达是首要的。[2] 神的启示可分为普通启示 (自然启示) 和特殊启示 (超然启示) 两大类。前者是神藉他的创造之工 (19: 1 - 6; 1: 19 - 20) 、在人类历史中的作为(81521: 1;但220-2137-38;罗131-2) 、写在人心中的律法 (2: 14 - 16) 向全人类启示他自己;后者是神藉异象、异梦、天使、最后藉他的儿子向特定的人彰显他自己和他的旨意 (1: 1 - 2)。有学者指出,普通启示的高峰是人的良心或道德本性,使人看到神不单是大能的创造者,更是道德的立法者和审判官。[3] 普通启示的不足在于,受造界的见证没有言语的启示,人只能猜测这些见证是什么。更重要的是,普通启示可能使人意识到自己道德的败坏、甚至祈求神的怜悯,但却不知道神会不会向他施怜悯。[4] 特殊启示则显明,神是救赎主。特殊启示完备地记录在六十六卷《圣经》中,使人“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 15)。但是,也不应因此低估普通启示的重要性;它虽不能使人获得救恩,但无疑是获得救恩的重要的前奏[5] 

      “默示”一词来自《提摩太后书》三章十六节,“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一字的原文是複合词,由“神”和“吹气、呼出”二字的字根合成,直译为“神吹气”,在新约《圣经》中仅用过这一次。《圣经》中,神的吹气象徵神大能的行动(撒下22: 16) 和创造性的活动,如“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将生起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2: 7);“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诗 33: 6)。“当保罗说《圣经》是‘神呼出來的’时,他是以極其生动、淋漓尽致的语法描写《圣经》是神非常独特行动的成品。”[6] “默示”可定义为:“神監督《圣经》的作者,使他们在《圣经》原稿中無誤地写出神給人的信息。”“監督”包含神与作者多元化的关係以及資料的多元化来源;“写出”顯示作者不是被动的速记員,而是主动的写作者;“无误”表明《圣经》为真理的宣告;“默示”乃是默示《圣经》原稿。“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经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说的;因为預言从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1: 20 - 21)。这是“默示”这一定义的《圣经》依据。“默示”仍是一大奧秘,但其结果是:神呼出了《圣经》;人写下了《圣经》;人们因此得着了《圣经》。[7]

       “默示”只用于描述圣灵在《圣经》写作过程中对作者的控制性影响。但在被默示时,作者的状况似不完全相同。巴刻 (J. I. Packer) 指出,默示有三种形式。基本形式是二元默示 (dualistic inspiration) :在整个写作过程中,被默示者一直清醒地知道他自己 (作为听者、记者) 和神 (作为对他和通过他说话的客体) 的明确区别;摩西律法、旧约先知传讲神的话语、但以理和使徒约翰得到的启示性异象等,皆属此类。其次是抒情默示 (lyric inspiration) :被默示者不知道自己已被默示;神的默示与作者的集中的、强烈的、锐敏的思维相融合,如《诗篇》、《约伯记》、《雅歌》的写作。第三类叫作有机的或教导性默示 (organic or didactic inspiration) :神的默示活动与作者的装备、分析、应用等思维过程相联合,以便去伪存真,把事实和对它们的正确诠释传递出去。这是新、旧约中的历史书、《传道书》、《箴言》、使徒书信等的成书过程。这不排除同一作者可以在不同时间领受不同形式的默示。区分不同的默示形式,对正确地解释《圣经》是必要的。[8] 

      启示和默示是密切相关的。启示是神传达的信息本身,默示是神传达信息的一种手段,使神的启示能正确无误地记录在《圣经》中。然而,启示和默示并不是必须要连在一起的。神启示了某一个人,但不一定给他默示。比如,神对亚伯拉罕的启示,是由摩西记录下来的。有时,人先得了启示,一段时间后才被默示,将它记录下来。使徒保罗得救时得到了神的启示,但直到三年以后,他才正式开始传扬这些被启示的真理 (1: 16 - 24)。另一方面,并不是每一卷书的全部内容都是根据神对作者的直接的特殊启示写成的。《路加福音》的作者就说,他写作的内容是从对“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的“详细考察”得到的 (11 - 3)。这丝毫不会削弱这卷书的权威,因为它是在神的默示下写成的。当然,《圣经》的作者往往同时得到启示和默示,能立即将得到的启示无误地记录下来、宣扬出去。旧约的先知书和新约的使徒书信都是如此。[9]

道与《圣经》

     《约翰福音》开宗明义,从神学的角度诠释耶稣基督:“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约1: 1, 14),给人一种深邃、玄妙的感觉。英文《圣经》将“道”译为“Word”(话),就更使人困惑。神的话只是神的一种活动,怎么能是神本身呢?正如一个人的话固然可以反映他的心思意念,但却不能说他的话就是他本人一样。有文献说,“道成肉身”(incarnation) 是耶稣基督,“道成文字”(inscripturation) 就是《圣经》。“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既是神又是人,那么,“道成文字”的《圣经》呢,既是神又是文字吗?要回答这些问题,还得从“道”说起。[10] 

      希腊文“道”(lo¢goz) 源自主前第九世纪的古动词“le¢gw”,其词义是泛指理性,如人的观念、思想、言词,等。主前第五世纪,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 (Heraclitus, 530 -470 BC) 用“道”(lo¢goz) 指世界万变不离其宗的“宗”,是统摄宇宙的原理。主前第三世纪的斯多亚派 (Stoicism) 视“道”(lo¢goz) 为使宇宙统一、和谐的神圣动力。犹太人哲学家斐罗 (Philo, 20B.C. - 50 AD) 在他的著作中,使用“道”这个词千余次,把它看着是超越的神创造宇宙的媒介,又是超越之神与物质世界之间的一座桥梁。

      使徒约翰的“道”观强调“道”的位格、“道”的先存性、和“道成肉身”,把“道”等同于三一神中第二位格的神 -- 圣子:世界藉他而造;他成了肉身,成为人类的救主耶稣基督;他是人的光,使一切信他的人都能成为神的儿女。这样,使徒约翰的“道”观就远远超越了希腊哲学和犹太教的形而上的“道”观。但是,在《约翰福音》中,只有第一章第一、二、十四节的四个“道”(lo¢goz) 是指基督;其余三十六个“道”(lo¢goz) 是不具位格的神的话。多数学者同意,在新约《圣经》的其它书卷中,“道”(lo¢goz) 这个字虽出现过许多次,但应用在基督身上只有两次:“生命之道”(约壹1: 1) 和“神之道”(19: 13);《希伯来书》第四章第十二节中的“神的道”是否指基督,尚无定论。 为了区别“道”的不同含义,许多《圣经》的英文译本 (KJVNASNIV) 用大写的“Word() 表示特指基督的“道”,其余的“道”,则一律用小写的“word()

      用“道成文字”类比“道成肉身”是可以的,他们之间确有相似之处 (见下文);但也应明确地指出,这两者的“道”是不同的。“道成肉身”中的“道”是有位格的神,即圣子,以肉身显现的耶稣基督;“道成文字”中的“道”是没有位格的,泛指神所启示的话语。

基督与《圣经》

      有人问,基督徒不是直接在基督的权威之下吗?基督是我们的主,基督不也是《圣经》的主吗?为什么基督徒要顺服《圣经》的权威呢?强调《圣经》的权威会不会喧宾夺主,削弱基督的权威呢?笔者以为,不应把基督的权威和《圣经》的权威对立起来、分割开来。事实上,它们是和谐统一、密不可分的。

      《圣经》清楚地表明:一方面,主耶穌一再強調,《圣经》是为他作见证的,“你们查考圣经 [或作应当查考圣经] ;因为你们以为內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這经”(约5: 39);另一方面,他不惜捨弃生命也要順服、应验《圣经》上的话,为《圣经》作见证。在弥留之际,他仍念念不忘“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19: 28)。临終时,《圣经》的话仍不离开的嘴唇:“我的神,我的神!為什么离弃我 ?”(诗22: 1;太27: 46;可15: 34) “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祢祢手里”(诗31: 5;路23: 46)。這是主耶稣为《圣经》的权威做出的生命见证。[11]

     基督是我们的主,也是《圣经》的主;《圣经》的权威源於基督的权威。然而,若没有《圣经》,就没有人能够认识基督;离开了《圣经》启示的权威,基督的权威就成了空中楼阁。巴刻 (J. I. Packer) 指出,基督是《圣经》的主,正如任何一位绝对的君王是他所颁布的法律、训令的主一样。这些法律和训令具有他个人的权威。一个人是否顺服法律,正是他对君王是否忠诚的一个量度。所以,顺服耶稣基督的权威是准确地通过顺服《圣经》的权威实现的。[12]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将基督的权威和《圣经》的权威称为“同源的权威”:

   基督和《圣经》相互印证彼此的权威为真为实。因此,基督和《圣经》合而为一,成为一体同源的权威。据此立场而言,“从《圣经》来诠释基督”与“以基督为中心,宣扬基督的《圣经》” 两者诚属一体。既然从“默示的事实”来看,我们可以说:《圣经》的话,就是神的话;同样地,从所启示的“耶稣基督和《圣经》之间的关系”来看,我们也可以宣告,《圣经》说的话,就是基督说的话。[13]


      同时,也不能将基督与《圣经》划等号。《圣经》是神的话,而基督是神话语的主,是《圣经》的主。《圣经》的中心是耶稣基督。旧约《圣经》预言、盼望耶稣基督,新约《圣经》回顾、见证耶稣基督。没有《圣经》,人类不能认识耶稣基督;有了《圣经》,并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认识耶稣基督。所以,主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查考圣经 [或作应当查考圣经] ;因为你们以为內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約5: 39 - 40) 。因此,读《圣经》时要牢记,查考《圣经》不只是懂得一些知识、明白一套学问,而是为了认识基督、归向基督,跟随基督,更爱基督,更像基督,得着神所赐的丰盛生命。离开了“唯独基督”这个目标,学习《圣经》就失去了意义,不能实现神赐下《圣经》的初衷。

圣灵与《圣经》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3: 16)。默示的字义是“神吹气”。在希伯来旧约《圣经》中,神的“灵” (如创1: 2) 和神口中的“气” (如诗33: 6) 是同一个字。[14] 使徒彼得说,《圣经》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 (彼后1: 21)。可见,《圣经》的写作是圣灵的超然的工作。华菲德 (Benjamin B. Warfield) 说,“因此,默示的一般定义是,神的灵在作者身上行使超然的力量;于是他们的作品,都已经赋予属神的可靠性。”[15]  杨以德 (Edward J. Young) 也持相似的观点:“默示是神的灵在《圣经》作者身上的监管工作。结果,这些《圣经》就都拥有神圣的权威及可信性,而且由于拥有这种神圣权威及可信性,《圣经》就不会包含错误。”[16]  所以,没有圣灵的工作,就没有《圣经》。而且,由于圣灵的引导,神的子民能辨认出神默示的经卷,从而确立了《圣经》的正典;由于圣灵的保守,使《圣经》的抄本和译本能具有极大的准确性;由于圣灵的光照,使信徒能够明白《圣经》。从《圣经》的成书、流传、推广到研读,都有圣灵的超然工作。

      圣子的职责是彰显圣父 (1: 18),圣灵的职责则是彰显圣子。[17] 正如主耶稣所说:“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 (15: 26)。“他要荣耀我;因为他要将受於我的,告诉你们” (16: 14)

圣子成了肉身,是圣灵藉马利亚怀孕成就的:“正思念这事的时候,有主的使者向他梦中显现,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起名叫耶稣;因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120 - 21)

 耶稣在约旦河受洗后,圣父从天上说话,确认圣子的身份;圣灵彷佛鸽子降下,落在圣子身上,作为客观的象征 (3: 21 - 22)[18] 因此,施洗约翰向世人见证主耶稣,说:“我曾看见圣灵,彷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 (1: 32 - 34)

圣灵也参与了耶稣基督的复活。耶稣基督“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1: 4)。“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8: 11)

主耶稣基督复活、升天后,圣灵作为保惠师被差派下来,永远住在信徒心中(约1416- 17)。关于保惠师的工作,正如主耶稣对门徒说的那样,“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 (14: 26)。“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 [原文作进入] 一切的真理” (16: 13);而主耶稣就是真理 (14: 6)。此外,圣灵的工作是感动人接受神的救恩:“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 (林前12: 3)。显然,主耶稣复活、升天后,圣灵的工作仍然是彰显、见证耶稣基督。

如前所述,基督与《圣经》是互为见证的。同样,圣灵与基督、《圣经》也是互为见证的。圣灵默示了《圣经》,以彰显基督;基督则藉着《圣经》,见证圣灵。基督徒敬拜的独一真神是三一神:圣父、圣子、圣灵。他们的分工有所不同,但本质相同,荣耀相同,权威相同。圣父是神,圣子是神,圣灵也是神。《圣经》对三一神的启示是渐进的:旧约《圣经》已有启示,但在新约《圣经》才变得明晰,尤其是关于圣子和圣灵的位格和工作。主耶稣颁布大使命时说:“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28: 19),他同时说到圣父、圣子和圣灵;但“名”是单数,是三而一、一而三的神。学者认为,没有任何关于三一神的诠释比这里的表达更清楚了。[19] 

主耶稣在见证圣灵时,除了阐明圣灵的工作外,还严厉地警告说:“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唯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唯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12: 31 - 32)。人们有时只把圣灵看着是神的能力。但《圣经》的作者清楚地见证圣灵是有位格的神。使徒彼得责备亚拿尼亚时说,欺哄圣灵就是欺哄神 (参徒5: 1 - 4)。新约作者见证圣灵与圣父、圣子一样,能说话 (8: 29, 13: 2, 21: 11),能指教、引导 (14: 26; 8: 14; 5: 17 - 18),能见证 (16: 7 - 15; 8: 16; 10: 15 - 16),有意志 (15: 28;  林前12: 11),能命令 (13: 2),能帮助 (8: 26 - 27),能禁止 (16: 6 - 7),会叹息、代求 (8: 26 - 27);他也和圣父、圣子一样,可能被侮辱、亵渎 (12: 31 -  32),被拒绝 (7: 51),被欺哄 (5: 3),使忧伤 (4: 30);圣灵也是无所不知 (林前2: 10 - 12)、无所不能 (1: 2; 33: 4)和无所不在 (139: 7 - 10) 的。

圣灵和《圣经》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圣灵的默示,就没有《圣经》;没有圣灵的光照,就没有人能真正读懂《圣经》。《圣经》都是属灵的启示,要求读《圣经》的人具有属灵的悟性 (洞察力) 。所以,在旧约时代,诗人向神呼吁:“求你赐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耶和华啊,愿我的呼吁达到你面前,照你的话赐我悟性” (119: 34, 169)。到了新约时期,主耶稣更明确地教导门徒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 (6: 63)。在他复活后的显现中,在以马忤斯路上与门徒同行时,“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么?’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 (24: 25 - 27)。在另一次显现中,“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 (24: 44 - 45)。一直跟随耶稣的门徒尚需主开其心窍,才能明白《圣经》,何况一般人呢?所以,基督徒应当恳切祈求圣灵的光照和指引。

另一方面,圣灵对信徒个人的感动和引领,必须从《圣经》的教训得到印证和诠释。在这末世的时候,分辨诸灵是十分重要的。老约翰谆谆告诫说:“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 (约壹4: 1)。因为“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11: 14)。当一个人得到超然的感动或引领时,如何判断它是出于圣灵不是呢?判断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查看它是否与《圣经》的教训相符。与《圣经》一致的,是出于圣灵;与《圣经》相冲突的,就不是来自圣灵的。道理很简单,正像特殊启示与《圣经》的关系一样,圣灵对人的感动、引导绝不会与他所默示的《圣经》相悖。几年前有一位传道人,到一个什么“学校”进修后,在一次主日崇拜中公开宣布,以后他将直接听从圣灵的带领,不再读《圣经》;并要把自己从小研读的一本《圣经》和几千本属灵书籍送到殡仪馆的焚化炉焚烧。此举给所在教会造成极大伤害。所幸此人后来迷途知返。

彼得在《彼得后书》中追述多年前目睹主耶稣登山变像的事 (17: 1 - 8)时,仍激动不已:“我们从前将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大能,和他降临的事告诉你们,并不是随从乖巧捏造的虚言,乃是亲眼见过他的威荣。他从父神得尊贵荣耀的时候,从极大荣光之中,有声音出来向他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我们同他在圣山的时候,亲自听见这声音从天上出来”(彼后1: 16 - 18)。有人把登山变像称为“最高级的特别聚会”:讲员是圣父、圣子及摩西、以利亚,听众是耶稣最喜爱的三个门徒彼得、雅各和约翰。亲眼看到登山变像,是门徒们极不寻常的属灵经历,使他们更坚信耶稣基督是至高神的儿子,更坚定了他们至死不渝地跟随主耶稣的信心。但是,即便如此,彼得在《彼得后书》中紧接着又说:“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 (彼后1: 19)。“更确的预言”是说登山变像使先知的预言变得更加确定,还是说先知的预言比登山变像的经历更能确定耶稣基督的神性呢?笔者同意后一种解释,其原因有三。首先,旧约《圣经》关于耶稣基督降生、事工、受难、复活、升天的一系列准确的预言比一个单发事件更能确认耶稣的神性;其次,目睹登山变像是极少人的经历,在耶稣亲自拣选的十二个门徒中,也只有三人享此殊荣;对广大信徒而言,他们从先知的预言中,就能认识耶稣的神性;最后,只有在先知预言的开启下,人们才能明白为什么摩西和以利亚在“荣光里显现”时,却要“谈论耶稣去世的事” (9: 31),才能真正理解登山变像这一事件的意义。

今天,情况也是如此。基督徒信仰的神,不是理念中的神,而是又真又活的神。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在他的一生中,或迟或早、或多或少一定会得到圣灵的超然引领,一定会有与真神相交的经历。这种属灵经验是非常宝贵的。但是,个人主观的经历,一定要藉神所启示的客观真理 -- 《圣经》,辩其真伪;个人局部的经历,必须藉神所赐下的完备的真理 -- 《圣经》,得到诠释。个人的属灵经历不应该被普遍化、绝对化。正如一位老弟兄所说,任何时候,都不要高举个人经历过于高举神的话 -- 《圣经》。

教会与《圣经》

 

      教会 (ekklesia) 是指一群被神呼召出来追随他的人。在旧约《圣经》中,它常被用来指以色列“全会众”。从广义上看,旧约时代就有教会了。在新约《圣经》中,主耶稣谈到建立教会 (16:18) 时,用的是将来时态;另外,新约作者称教会是基督的身体(1:23),而信徒“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林前12:13, 27)。按照新约《圣经》的论述,从狭义上说,教会是从五旬节圣灵浇灌时 (2:1 - 4) 开始的。本书谈及教会时,都意指狭义上的教会。教会又可以分为普世教会和地区教会。普世教会是全世界、整体性的基督徒团体,由尚存于世和已经离世的基督徒组成,这似乎是弗1:22, 3: 10, 21 和 西1 : 18,  24 的用法。地区教会是指分散在各个地方的独立的基督徒团体。

 

      教会与《圣经》的关系如何呢?有人认为,教会的权威应在《圣经》的权威之上,其理由有三:教会存在早於《圣经》;教会给予人们《圣经》;《圣经》需要教会的权威解释。但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初期教会被建立时,新约《圣经》的正典虽尚未确立,但旧约《圣经》已基本成型,主耶稣基督的言行已广为流传。汤姆士 (W. H. Griffith Thonas) 指出:

 

 

 

早期的教会有二十多年的时间没有新约《圣经》,这是真的,而且在这以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新约《圣经》还是不完整。但是,虽然他们没有书写的《圣经》,在五旬节以后他们却有口传的《圣经》。因着相信这口传的《圣经》,才有了教会;只要使徒还在,口传的《圣经》就足够了。但是使徒常常去不同的地方,而且后来他们也死了,于是这些口传的启示就必须有具体的形式,因此有了书写的《圣经》。[20]

 

 

 

此外,一些新约书卷很快被视为《圣经》(详见第三章)。基督教有别于其他宗教的一个独特性是,“基督教在摇篮的阶段已经有《圣经》伴其成长。”[21]  其次,《圣经》不是由权威人士收集的一批书卷,而是由人收集的一批权威的书卷。《圣经》各书卷的正典性不是由教会或任何人赋予的,而是这些书卷本身所具有的;《圣经》的权威是教会承认和见证的 (详见第八章)。新约作者是教会成员,教会生活也为新约书信提供了背景,但新约书信不是教会的产物,而是圣灵默示的产物。[22]  第三,《圣经》的中心是基督的降生、受难与复活、神的救恩。这些是普通人都可以明白的,无需由教会作出权威解释;对《圣经》中那些难明白的地方(彼后3: 16),教会也不定有能力作出权威性的解释。

 

      使徒保罗说,“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各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殿;你们也靠他同被建造,成为神藉着圣灵居住的所在”(2: 19 - 22)。这是一个建殿的比喻:信徒是建筑的材料;基督是房角石;使徒和先知是殿的根基;圣灵是居住在殿里的主人;殿就是教会。[23]  这里所说的“使徒和先知”是指使徒的讲道和先知的著作。也就是说,教会是被建造在新、旧约《圣经》根基上的。格弗. 汤姆士也指出:“当然,整体教会一起参与正典化的过程,就表示有累积性的权威,而且大大增强了教会全体见证的力量;但是,我们永远不可忘记,各书卷的权威性从起初就已存在在书卷内了。”[24]

 

      宗教改革家们都非常强调《圣经》对教会的极端重要性。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1483 - 1546 AD) 认为,福音的宣讲是识别教会的主要因素:“那里有神的话,那里就有信心;那里有信心,那里就是真教会。”对加尔文 (John Calvin, 1509 - 1564 AD) 而言,真教会的标记有二:神的话语必须宣讲;圣礼必须正确施行。他写道,“我们在何处看见,有人单纯地宣讲神的话,有人倾听,而圣礼也是按照基督所定的来执行,这无疑就是教会。”[25]  几百年后的今天,路德和加尔文的话更显得真切。教会的权威来自《圣经》的权威。哪一个教会敢于讲神的话,努力遵循神的话,哪一个教会就有权威、就兴旺;反之,哪一个教会不敢讲神的话,或空讲神的话,哪一个教会就没有权威、就衰微。

 

 

 

第二章 注 释

 

[1] J. I. Packer, God Has Spoken (Third edition),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1994, p. 47.

 

[2] 吴罗瑜 (总编),《圣经新辞典》(下),中国神学研究院译 (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中国神学研究院,1996),第486页。

 

[3] Robert L. Saucy著,《圣经可靠吗?》黄汉森译 (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90年二版), 第7

页。

 

[4] 杨牧谷主编,《当代神学辞典》,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7年,第992页。

 

[5] Paul P. Enns著,《慕迪神学手册》 (简体版) Kam-sun Yiu (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94年再

 

     ),第148页。

 

[6] 黃穎航著,〈聖經無錯誤聖經經文的根據〉,見趙君影編著,《聖經無錯誤文集》,美國加州:中華歸主神學院,1994年,第39頁。

 

[7] Charles C. Ryrie 著,《基礎神學》(簡体字初版)楊長慧譯 (香港角石出版有限公司,1997)83页。

 

[8] [1] p. 94 - 95.

 

[9] 任以撒著,《系统神学》(第六版),香港:基道出版社,1998年,第31 - 32页。

 

[10] 关于“道”的论述,可参考下列文献:潘秋松编译,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 卷三:《约翰福音》,美国     

 

     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98年,第39 - 45页;同[2](上),第70 - 71页;同[4],第694 - 695页;G. Campbell Morgan著,《约翰福音》,方克仁译 (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92年四版),第10 -13页;R. V. G. Tasker 著,丁道尔新约注释:《约翰福音》,吴罗瑜译 (香港:福音证道协会,1982),第27 - 28页。

 

[11] [6], 第38页。

 

[12] [1],第97页。

 

[13]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李定武 、李陈长真、吕沛渊合译,见《无误《圣经》》,美国中华展

 

      望、加拿大恩福协会合作出版,2002年,第40页。

 

[14] 王正中主编,《旧约希伯来文中文汇编》,温儒彬译,台北:浸宣出版社,1989年,第1010页。

 

[15] B. B. Warfield, 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 Philadelphia: Presbyterian & Reformed, 1948, p. 131.

 

[16] Edward J. Young, Thy Word Is True.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57, p. 27; 转引自 Paul P. Enns 著,《慕迪神學手冊》(簡体版), Kam-sun Yiu (香港福音証主協會,1994) 151页。

 

[17] [2],第741页。

 

[18] [2],第739页。

 

[19] [2],第739 - 740页。

 

[20] W. H. Griffith Thomas著,《圣经的由来》,廖元成译 (美国德州达拉斯:腓利门出版社,1996),第23页。

 

[21] Leon Morris著,《我信启示》,汇思译(香港:天道书楼,1992年),第83页。

 

[22] [21],第84页。

 

[23] 余也鲁 (总编),中文和合本《圣经》(启导本),香港:海天书楼,19936版,第1694页。

 

[24] [20],第11页。

 

[25] Alister E. McGrath著,《基督教神学手册》,刘良淑、王瑞琦译 (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8

 

     ),第474 - 477页。